03.03 網貸29號文件頒佈,投資人該如何選擇?

懶先生理財


57號文件給網貸投資人帶來的鬧心的情緒還未熄滅,互金小組剛剛下發的29號文件(《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又來了一套窩心拳,讓投資人徹底坐不住了。

29號文件到底帶來了多大的殺機?真的要讓網貸平臺無路可退麼?投資人會面臨進退兩難的局面嗎?


文件核心

從文件細則來看,核心問題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3點:

第一點,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必須納入金融監管;如果想要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必須先取得相關金融牌照,否則視為是非法金融活動。

第二點,無牌照依託互聯網發行、銷售的資產管理業務,剩餘存量業務最遲於2018年6月清零。否則會被封禁網站、下架APP、吊銷工商營業執照。

第三點,當然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對於將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剝離出去,分立為不同實體的網貸機構,應當將分離後的實體視為原網貸機構的組成部分,一併進行驗收!

文件一公開,投資人徹底坐不住了!心頭備案的石頭還沒落地,又出這一檔子事,到底幾個意思?

尤其是關於網貸機構業務剝離這一條,直接讓多數投資人提心吊膽,自己在投的一線平臺也存在業務剝離的做法,怎麼辦?

從嚴治理

29號文件,其中主要是針對資產管理業務。監管層的態度很明確:必須有金融牌照!

持牌經營,其實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早在2017年12月嚴整現金貸的階段,監管層就已經明確表態必須要持有小貸牌照才可經營放貸業務。

這次的29號文件,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之上,昇華了一步。

文件中提到的資產管理業務,主要是針對不少網貸平臺發行的資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定向委託計劃”、“定向融資計劃”、“理財計劃”、“資管計劃”、“收益權轉讓”等。

原因非常簡單,不少網貸平臺自以為是的搞金融“創新”,在平臺上發佈大額的定向委託、搞資管、收益權轉讓等,幹了傳統金融機構才能乾的事。比如說:某些網貸平臺公開發行、銷售金交所的產品。

但網貸其實是一直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的,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助漲了網貸平臺的氣焰:反正幹了這麼長時間了,好像也沒啥事,那就繼續先幹著,走一步看一步。



但是,網貸平臺你就老老實實扮演純信息中介的角色,在出借人和借款人搭建一個橋樑就夠了,幹嘛非要越界搞資管業務?

不過,監管層這次也留了餘地:所有資管業務6月之前清零。否則,查封網站、吊銷執照算小事,要是真劃為非法集資,這可是觸動刑法,絕不是鬧著玩的。

文件中的另外一個核心點是關於網貸平臺拆封的要求,這一點也不難理解。

關注網貸圈的老司機也都清楚,不僅是二三線平臺,甚至連不少一線平臺也都對部分業務進行拆封獨立。所以不少投資人看到文件會覺得有點坐立不安。

這裡我要強調一點,一線平臺拆分是為了讓網貸板塊獨立運營,而很多二三線平臺拆分那可是徹徹底底的鑽空子,兩者是有本質的區別的。

6月備案大限,投資人慌張,平臺負責人也慌張。為了合規,要清理大額標、資管業務等,但是“瘦身計劃”工作量太大,週期太長,來不及怎麼辦?

於是這些平臺負責人想出了一個“妙招”:時間上來不及總不能坐以待斃,乾脆新成立(有的甚至直接買下)一個網貸平臺,將原平臺不合規的業務嫁接到這個新成立的平臺上,那麼原來的平臺不僅一身清淨了麼?

說得更狠點,即便新成立的平臺無法通過備案,被砍掉了,那麼無所謂啊,畢竟原平臺算是保住了,為了備案有所“犧牲”也算死得其所,通過備案之後仍是一條好漢!

監管層這一招下來,肯定有不少平臺熬不過去的。那我們投資人應該怎麼應對呢?

靜觀其變

如果你現在投資的平臺有大量資管業務的:

1:如果是保守型的投資人,建議及時轉讓。

2:如果是穩健或者激進投資人,不要慌,畢竟監管層給了3個月的整改時間。建議多關注平臺官網動態,除非有明確信息表示整改態度良好,問題不大。否則請及時轉讓清倉,落袋為安。

至於那些想通過拆分企圖矇混過關的平臺,建議投資者們及時撤離。而且,無論這種平臺發放多大的優惠券,也不要被誘惑。

畢竟,一旦出現虧損,損失率可就是100%。為了多2個點的收益而葬送100%的本金實在是不值得!



最後,我要說的是,這次監管的本質還是清理平臺不合規的業務。


所以對於本來各項合規進程都不錯的網貸平臺來說,不會有太大影響,大家不用過分緊張。



懶先生理財


無論是網貸29號,還是此前57號P2P備案,都將大限指向了2018年6月!在此之前,作為投資者,還是觀望為上吧。

互聯網資管癲狂覆滅

傳統意義的資產管理業務,由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銀行面向特定的用戶群體募集資金,在用戶群體、投資金額和宣傳渠道上都要一定限制。

但中國的草根金融,依託互聯網平臺的巨大便利,開始了一段前無古人的網絡資管狂歡。在一波又一波野蠻生長之後,各式各樣的金融亂象,在互聯網資管領域滋生,非法集資、惡意詐騙、龐氏騙局、薅羊毛、職業老賴……各種詐騙套路,顛覆你的道德底線。




大亂必有大治。29號嚴厲程度超乎想象:1)必須驗收備案成功,有牌照,才可以展開相關業務; 2)未經許可的互聯網資管計劃需要立即停止,存量業務6月底之前必須清零; 3)不清零,有可能被定性為非法集資,承擔刑事責任。

未來的互聯網資管,只能是持牌機構資管產品的在線渠道,並且渠道提供方同樣需要持牌。

P2P難逃其咎

此前的57號文,要求P2P在2018年6月前通過網貸備案。任務艱鉅!銀行存管、三級等保、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都需要平臺付出較高成本。除此之外,超額超限的存量項目清理,以及符合小額分散要求的資產端開發和轉型,也是大挑戰。

雖然29號文針對互聯網資管,但P2P又捱了一刀。前兩年網貸行業接受合規整改的時候,一些公司通過把資管業務和網貸業務拆分、分屬於不同公司主體的方式實現合規化。很多大牌P2P都是這麼幹的。

比如,陸金所把網貸業務拆了出去,成立了陸金服。 宜信旗下擁有多個互聯網理財平臺,包括投米RA、指旺財富和星火金服,宜人貸則在去年末推出了宜人財富。 螞蟻金服發起的網金社,公開發售非標資產,沒有任何金融牌照。

29號文對這種現象大聲說NO。簡單來說:既然都是親兄弟,任何一個出問題,其他都別想跑。這種擦邊球玩法以後玩不下去了。 這不僅使得平臺的拆分努力付諸東流,也對這類平臺的備案將產生較大影響。

目前監管對於首批備案的要求來看,上海是“合規一家、備案一家”,北京備案“只求質量,不求數量”,通過一家備案一家,沒有數量額度等限制。



事實上,對於積極配合整改但最終沒有通過備案的平臺,監管方面已在57號文中給出了兩條路,即良性退出或併購重組。良性退出,是指P2P平臺有序、妥善地處理好存量用戶投資後進行關停或轉型。而併購重組的情況是指未備案平臺可與已獲得備案的平臺進行併購或重組,通過市場優化的方式繼續經營。

投資者怎麼辦

處於互聯網金融亂世,投資者必須保持高度警惕。

1.通過網貸之家等第三方機構及時把握平臺備案信息。

備案期限臨近,各地具體的驗收標準和進度又存在差別,這給了一些真偽難辨的信息發酵和擴散的空間。投資者可通過第三方平臺查看平臺在金融辦備案事項上的狀態及其在銀行存管等合規事項上的進展,作為自身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以便平穩渡過P2P行業的特殊時期。

2.遠離互聯網資管產品。

目前互聯網+資管產品模式具體有:1)定向委託計劃;2)定向融資計劃;3)理財計劃和資產管理計劃;4)收益權轉讓。根據29號文,只要跨界做了這幾類資管業務且非持牌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都將面臨整改。網貸之家歸納了涉及互聯網資管業務名單。由於水太深,投資者無從辨別,所以除了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的互聯網資管產品外,其餘的儘量遠離,以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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