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省級機構改革丨瓊、閩、魯、蘇、粵、湘6省方案均已獲批

省級機構改革丨瓊、閩、魯、蘇、粵、湘6省方案均已獲批

10月12日上午,全省深化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在省人民會堂舉行。 新湖南客戶端 圖

新湖南客戶端消息,10月12日上午,湖南全省深化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在省人民會堂舉行,標誌著湖南省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啟動和實施階段。根據黨中央批准的《湖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本輪機構改革後,湖南省本級共設置黨政機構60個,其中黨委機構17個,政府機構43個。

這也是繼海南、福建、山東、江蘇、廣東之後,又一省級機構改革方案已獲批准的信息由當地官方媒體披露。

上述報道提到,湖南省委書記杜家毫在會上強調,“要精準有力推進省本級黨政機構改革,科學制定“三定”規定,加強統籌配合,嚴格對照中央提出的機構改革總時間表,把握節奏、盯住節點,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本級機構改革各項任務……確保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縣機構改革任務。”

根據中共中央今年3月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隨後,今年9月,全國首個獲得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地方機構改革方案《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由《海南日報》率先披露。

據官方報道稱,《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於9月底出爐,並在9月底前完成省級機構改革,12月底前完成市縣機構改革。改革後,海南設置黨政機構55個,其中省委機構18個、政府機構37個,同中央和國家機關保持總體一致,也體現了海南特色。

同樣是在9月底,東部沿海地區的福建省在《福建日報》的報道中,確認了《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已由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消息。

10月10日,福建日報客戶端“新福建”公佈了《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內容,確定共設置省級黨政機構60個,其中黨委機構19個、政府機構41個。

《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今年11月中旬前,福建省要基本完成省直部門機構班子配備、人員轉隸、掛牌、辦公場所調配、公共處室集中辦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門“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工作。

國慶假期過後,山東省委機關報《大眾日報》也報道了《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消息。

報道稱,改革後,山東省級黨政機構設置60個,其中省委機構18個,省政府機構42個。

此外,山東省機構改革具體的時間表為:10月底前完成新組建部門領導班子配備、掛牌、人員轉隸工作;11月底前按程序印發部門“三定”規定;12月底前完成省級機構改革;與省級機構改革相銜接,統籌做好市縣機構改革工作,細化措施,加強指導,確保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機構改革工作。

據交匯點新聞客戶端報道,10月10日,江蘇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傳達學習中辦國辦《關於印發〈江蘇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研究江蘇省貫徹意見,專題研究江蘇省機構改革相關事項。

據南方+客戶端10月11日報道,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2018年10月10日在廣州召開。

報道提到,“中央已經批覆同意《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原則同意《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廣東省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改革後,共設置省級黨政機構59個,其中,省委機構17個、省政府機構4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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