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云南砚山:“网上+网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通讯员 李兴伟 李正厦

近年来,砚山县积极探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新方法新路径,先行先试,采取“网上网下”考核模式派发责任清单,有效助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互联网+考核”实现监督日常化。砚山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2017年迈入“互联网+考核”模式以来,全县21个党群部门、35个政府部门、11个乡镇、2个华侨管理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留痕实现了信息化、数据化,减少了报送材料人力、物力等成本,进入了高效、无纸化报送的节约型办公系统。县纪委通过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系统便可对69个部门单位的考核管理、考核查询、考核工作跟踪、测评管理进行全程监控,补齐了年终考核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过程中,计票周期耗时较长、历年测评数据不易整合分析的短板,达到了监督工作日常化的目的。深化了动态管理和数据研判,及时掌握各部门、乡镇区廉政数据,亮灯提醒,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铁留痕。自2017年以来,县委分别向全县68个单位部门进行网上主体责任派单12648条,实行每季度网上核实一次,共发现408个问题,整改408个。截至目前,2018年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共有24家单位未能按要求录入信息,已督促整改。

“考卷+评卷”实现责任派单制度化。“组织支部委员到挂联翁达村党支部研究支部建设不少于1次;对支部党员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这是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部长邹朝江今年第二季度的清单,也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的第二份“考卷”。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分别向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派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89份,352条责任内容,围绕年度任务清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发放年度“考卷”。按照一季度一审查要求,县纪委监委(纪检组)组成3个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试卷”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根据检查情况对对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进行“评卷”。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情节较轻的,由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检查组进行针对性提醒谈话;情节较重的,由分管的上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或上级纪委负责人开展约谈;情节严重并产生不良后果的,由纪检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权限启动问责。砚山县自2014年启用派单制以来,经2016年修改,如今派单制已成为各级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种习惯性方式,实现了责任派单制度化。通过发放“考卷”、检查“答卷”、评价“试卷”的方式,紧盯“责任人”,压实“责任项”,钉牢“责任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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