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 福清市人民法院履行法律義務告知書

福清市人民法院履行法律義務告知書

福清市人民法院履行法律義務告知書

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現敦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否則將承擔以下風險,現予以告知:

除債務外,另須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財產不保,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的存款、工資、債券、股權、房產、車輛等財產均可被人民法院通過查封、扣劃、凍結、拍賣等方式強制執行。同時,根據情況還會對被執行人的人身及住所進行搜查。

信譽“拉黑”,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一旦你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你的名字將被公佈在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任何人都可以通過百度、最高人民法院網站等公共平臺查詢到你的失信行為。更為嚴重的是,你將被金融機構“拉黑”,信用等級被降到最低,無法申領信用卡、無法申請貸款等。

形象受損,被各信息平臺頻頻“曝光”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措施,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一旦你被人民法院認定為“老賴”,有關公共場所LED顯示屏將每天定時滾動播放你的名字、身份證號以及證件照片。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眾微信號等公共平臺也會定期將你“曝光”,屆時你和你的家人只能戴著“面具”出門。

事業受阻,被有關部門採取聯合懲治措施

人民法院將會同公安、銀行、不動產、航空、鐵路等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信用懲戒,限制設立社會組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或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設立金融類公司等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領取政府補貼、獲得政策支持;限制擔任國企高管、擔任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金融機構高管、擔任社會機構負責人、招錄(聘)為公務人員、入黨、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入伍服役;限制海關認證,從事藥品、食品等行業,房地產、建築企業准入資格;限制對貸款、投資、辦理信用卡等授信業務;限制從事不動產交易、國有資產交易,使用國有林地、草原,其他國有自然資源利用等特殊市場交易;限制授予各項榮譽等。

寸步難行,被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

一旦你被限制高消費,你將被禁止乘坐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飛機等,並且你還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能旅遊度假,子女不得就讀高消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如果你違反了限制高消費令,你將被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或被判刑,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被執行人、協助執行義務人、擔保人等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這意味著,你的逃債行為可能不僅僅是民事違法,或已涉嫌犯罪,一旦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被執行人務必認清形勢,不要心存僥倖,與其挖空心思百般逃避,擔驚受怕,承擔高昂的違法成本,不如坦蕩面對,主動履行法律義務,開始新的生活。

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體制作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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