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松山區通報3起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松山區通報3起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一、松山區大廟鎮聖佛廟村騙取公益林補貼問題。2013年,大廟鎮聖佛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劉衛華與劉某、寇某約定,將6462畝公益林放在兩人名下,公益林補貼資金歸村集體所有。2013年12月25日,劉衛華組織召開“兩委”班子會議,決定將2012-2013年共打入劉某、寇某名下的101776.5元公益林補貼資金用於村修路、償還債務等支出。2018年8月,松山區紀委給予劉衛華黨內警告處分,101776.5元公益林補貼資金已通過“一卡通”退還給村民。

二、松山區大廟鎮天益隆村騙取公益林補貼問題。2012年9月26日,大廟鎮天益隆村黨支部書記鮑彥明召開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將4430畝公益林不按戶承包,放在劉顯明、鮑彥明等七人名下,公益林補貼資金歸村集體所有。2013-2015年共打入七人名下357230元公益林補貼資金,村委會收回後,用於修路徵地補償、維護荒山和償還村集體債務。2018年8月,松山區紀委給予鮑彥明、劉顯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57230元公益林補貼資金已通過“一卡通”退還給村民。

三、松山區城子鄉塔子村村委會主任林子江騙取危改資金問題。

2011年,在林子江任城子鄉塔子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在協助城子鄉人民政府從事危房改造工作的過程中,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以其妻子的名義將自己的房屋上報為危房,並未進行危房改造。2012年7月12日,違規獲得財政危房改造扶貧補貼資金13000元。城子鄉村建助理萬玉良在辦理危房改造工作中,沒有實地查驗林子江的危房改造情況,審核把關不嚴,致使林子江順利申請了危房改造,並取得危房改造扶貧補貼款。2018年8月,松山區紀委給予林子江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萬玉良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資金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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