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举报电话公布!中秋、国庆期间邢台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工作

举报电话公布!中秋、国庆期间邢台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工作

举报电话公布!中秋、国庆期间邢台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工作
举报电话公布!中秋、国庆期间邢台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工作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日前,邢台市纪委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并列作为重点查处内容,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深入监督检查一线,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纠正“四风”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通知强调

要紧盯中秋、国庆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纠十个方面问题:一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二是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三是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四是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五是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六是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七是到企业食堂、农家乐等违规就餐;八是违规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九是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十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严肃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同时,要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紧密联系地区、部门实际,着力发现和纠正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民生领域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通知要求

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强化工作举措,着力提高发现和处理问题能力。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公布电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便捷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强化“扎捆滚动”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点穴式”检查等管用见效的措施,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在加大对问题易发多发部门、行业、领域等检查频次和力度的同时,加强对容易被忽视地方和部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要加强沟通协作,主动对接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协调参与监督检查,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要创新工作方式,善于运用信息大数据等手段,及时发现数字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网络舆情监控。要针对“四风”问题特点,注意及时固定证据。市纪委监委节日期间将赴各地各部门巡检抽查,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监督,坚决禁止采取超越权限的措施。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要坚持“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319-12388,0319-369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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