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起初神創造天地

創1:1“ 起初神創造天地。”

創造萬物的神

起初神創造天地

1.聖經啟示神是無限的、永恆的、自有永有的神,是萬有存在的第一因,神沒有一刻不存在。摩西論到神的永存不滅時十分肯定地說:“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90:2)。在有限的宇宙受造以前,神就永恆而無限地存在。神遠超天地間一切受造之物,並且先於一切而獨立存在(參提前6:16注;比較西1:16)。

2.聖經又啟示我們,神是有位格的神,他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了始祖亞當和夏娃(創1:27;參1:26注)。因為亞當和夏娃是按神的形象被造,所以他們能夠在愛裡以個人的方式回應神,與神相交。

3.聖經也啟示神是具有道德性的神,他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其中毫無罪惡。當神完成了創造大工,察驗他所造的一切時,他看著“都甚好”(創1:31)。亞當和夏娃乃是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被造,也是無罪的(參創1:26注);只是後來夏娃被蛇(即撒但)引誘犯罪,罪才進到了人的裡面(創3章;比較羅5:12;啟12:9)。

神的創造大工

起初神創造天地

1.神創造了天上地下所有的一切(創1:1;比較賽40:28;42:5;45:18;可13:19;弗3:9;西1:16;來1:2;啟10:6)。“創造”一詞(希伯來文bara)單指神的作為,意思是神在某個特定的時刻曾以命令從無到有地創造了整個物質世界(參創1:3注)。

2.聖經用“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等詞語描述了神創造之初的情形(創1:2)。那時的宇宙和世界不像現今這樣井然有序,而是呈現出一派毫無生機、空虛黑暗的景象。這段初始時期之後,神創造了驅散黑暗的光(創1:3-5),又造出了有形質的宇宙(創1:6-13)’並且讓地上充滿了各樣活物(創1:20-28)。

3.神憑藉他口中話語的能力創造了萬有。在創世記第一章中反覆提到“神說……”(創1:3,6,9,11,14,20,24,26)。換言之,天地都是藉著神口中的話語而成,在神發出滿有創造之能的話語之前,萬物都不存在(比較詩33:6,9;148:5;賽48:13;羅4:17;來11:3)。

4.三位一體的真神共同參與了創造大工,而不僅僅是父神一位。

(1)聖子是神藉以創造萬有的大能的“道”。約翰福音開宗明義地指出基督就是神永存的道(約1:1)。“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使徒保羅也明確地宣告:“萬有都是靠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1:16)。此外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強調神藉著聖子創造了諸世界(來1:2)。

(2)聖靈也活躍在神的創造大工之中。聖經描述說聖靈“運行”(原文直譯為“孵化,翼護”)在神的創造物之上,為父神進一步的創造大工作預備,並且看護著神的創造。希伯來文的“靈”這個詞亦可譯作“風”或“氣息”,所以詩人大衛如此描述聖靈在父神的創造大工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諸天借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借他口中的氣(即ruah,靈)而成”(詩33:6)。並且聖靈繼續參與維繫一切受造之物的工作(伯33:4;詩104:30)。

神創造世界的目的和心願

神創造世界有其特定的原因:

1.神藉著創造天地的奇妙作為彰顯他的榮耀、尊貴和能力。詩人大衛感嘆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19:1;比較詩8:1)。當我們觀看神所造浩瀚無垠的宇宙及美麗和諧、井然有序的自然界時,都會情不自禁地對造物之主的尊貴和偉大油然而出敬畏之情。

2.神藉此得著當得的榮耀與尊崇。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一切都要讚美神奇妙的作為:日月星辰、樹木森林、雨雪霜雹、山川河流、飛禽走獸都一同歡呼,見證它們的受造是何等美妙(詩98:7-8;148:1-10;賽55:12)。神更盼望從按著自己形象造成的人的口中得著榮耀與讚美。

3.神創造地球給人居住,為的是使他在人身上的計劃和旨意得以成就。

(1)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了亞當和夏娃,是要永遠與他們保持個人化的相愛關係。神創造的人具有三個組成部分(即靈、魂、體),且是有理性、情感和意志的獨特存在體。人可以對造物主自由作出回應,並且可以用信心、忠誠和感恩的心敬拜事奉他。

(2)神渴望與人保持親密的相交關係,甚至當撒但成功地誘惑亞當、夏娃違抗神的命令之後,神還應許要賜下一位救主,拯救人類脫離犯罪帶來的惡果(參創3:15注)。這樣神仍然可以得到一群屬於他的人,這群人以神為樂,榮耀神的名,以公義、聖潔活在神面前(賽60:2;61:1-3;弗1:11-12;彼前2:9)。

(3)啟示錄的作者約翰在描述人類歷史的終結時,闡明瞭神創造萬物的終極目的:“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21:3)。

創造與進化

起初神創造天地

進化論是被當今科學界和教育界普遍接受的一種有關生命和宇宙起源的學說。信奉聖經的基督徒應當從以下四個方面審慎察驗這種理論:

1.進化論是自然主義者的一種試圖揭開宇宙起源與發展之謎的嘗試。這種理論首先假定宇宙間不存在一位具有位格及神性的造物主,萬有也不是被他造成的。進化論學者認為宇宙是自然發生的,即萬物是在億萬年漫長歲月中經過一系列偶然變化巧合而成。此外,他們還聲稱擁有一些科學資料作為他們假設的佐證。

2.進化論缺乏嚴謹的科學性。科學研究的方法是:任何科學的結論都必須建立在由實驗獲得的無可辯駁的證據之上,並且這些實驗同樣可以在其它其它實驗室重複進行。然而迄今為止,人仍然沒有設計出任何實驗可以證實物質起源於“大爆炸”(bigbang),也沒有任何實驗足以證明生物是從簡單形態演變成複雜形態的。可見,進化論只是一種沒有證據的“假說”。因此,人若要接受進化論,就必須建立一種對人為理論的信仰;而屬神的人是將信心放在神和他的啟示上,聖經啟示說他才是創造萬物、使無變有的神(來11:3)。

3.無可否認,在某些物種內的確發生過一些變異。例如,一些物種已經瀕臨滅絕,而另一方面,我們偶爾也發現某些物種內有新的變種出現。但是,從來沒有任何證據(包括地質學的資料在內)證明一種生物可以演變成另一種生物;反倒有許許多多的科學證據證實了神是依據“各從其類”的原則創造了萬物(創1:21,24-25)。

4.信奉聖經的基督徒還必須棄絕另外一種被稱為“有神進化論”的理論。這種理論吸取了進化論的大部分觀點,只是把神當作整個進化過程的啟動者。這種理論否認了聖經啟示的神在有關創造的各個方面的積極主動的作用;聖經創世記第一章中除了創1:12(這節經文說明:神在11節所發出的命令得到了完全應驗)和反覆出現的短語“有晚上,有早晨”以外,所有動詞都是以神為主語。可見神並非一系列進化過程的旁觀者,而是萬物的主動創造者(比較西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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