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問責」“消防安全管理人”與“消防管理人員”這兩類崗位的區別

「問責」“消防安全管理人”與“消防管理人員”這兩類崗位的區別

近日,“消防安全管理人被判刑”成為網絡熱議話題,梳理了近年來消防安全管理人被判刑的事故案例,案情回顧如下:

案例一: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時許,北京市石景山區麥當勞楊莊餐廳甜品操作間內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電氣故障,引起喜隆多購物中心發生火災,過火面積共計3800餘平方米,火災直接財產損失估算值為人民幣1308.42萬元,滅火過程中2名消防警官犧牲。

消防安全管理人齊某,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刑。

案例二:2015年2月5日13時,一名男童玩火致使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惠東大道義烏商品城四樓倉庫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7人死亡,2名群眾、4名消防員受傷,過火面積約3800平方米。該批發城佔地4303平方米,於2011年4月開業,一至三層經營餐飲和日用百貨,四樓為電影院和倉庫,共有商鋪166間,其中80間被用於存放日用生活、電器等貨物。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指出,雖然男童玩火是火災發生的直接起因,但相關單位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該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

鍾小軍、劉崇文、洪偉松、楊煒恆、劉向標分別是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相關負責人,5人均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刑。

問:“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個什麼官,有什麼職權?任職有什麼要求?

 答:《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均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且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經過消防培訓。鼓勵“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築等火災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註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

問:哪些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答:《消防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公安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問:“消防安全管理人”與“消防管理人員”是同一人嗎?

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由此可見,“消防安全管理人”與“消防管理人員”並不是同一人,更不能混淆兩者的職責。消防管理人員只是具體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一線人員或管理一定數量人員的“消防主管”,消防安全事務的決定權掌控在“消防安全管理人”手中。

在企業中“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是物業公司的負責人或辦公室主任這類角色。

消防安全就是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不重視乃至壓制“消防管理人員”反饋的問題、建議是所有企業消防人的痛!說什麼,“行業都這樣管,我們為什麼要那樣做”、“要為公司節約成本”!甚至有些“消防安全管理人”為了個人私慾,把時間和精力放在搞花裡胡哨的東西上,這些都是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無法得到提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問: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火災事故發生後是否影響責任判定?

答:不影響。案例二:金軒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組織機構不健全,管理單位及安全管理人員職責不明確,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並沒有影響相關責任人責任的判定。

問:哪些事務需要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彙報?

答: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問:哪些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答: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檢測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其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問:除此外,“消防安全管理人”還應當承擔哪些職能?

答:參加消防安全例會,提出議程:

人員密集場所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每月不宜少於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議程,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

定期分析研判單位消防安全形勢並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組織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情況考評,提請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獎懲。

火災隱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並對整改完畢的進行確認。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和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格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問: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都有哪些?

答:主要職能概括如下:

1.根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開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3.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檢查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狀況,督促維護保養。

5.開展消防知識、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

6.組織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或志願消防隊開展訓練、演練。

7.籌備消防安全例會內容,落實會議紀要或決議。

8.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9.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問責」“消防安全管理人”與“消防管理人員”這兩類崗位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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