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對小孩應該施以利誘,而非說理

無論是利誘還是說理,都是手段,而非目的。所謂因材施教,無非是對於不同的對象採用不同的教育方法,方能達到最後的目的。利誘與說理,並沒有高下之分,並非利誘就是卑劣的,說理就是高尚的。須知,人只有先養活自己,才能有進一步的精神追求。小孩子什麼都不懂,根本不明白抽象的言語理論說教,意圖通過說理去規範或矯正小孩的行為,大部分情況下是徒勞的,我們更應當採取利誘的形式。


對小孩應該施以利誘,而非說理

《法華經》裡面有這麼一個故事。

一個富甲一方的老人,兒孫繞膝,蓋了棟非常富麗堂皇的宅子,三進三出的院落,非常大。

有一天,他正在內院看著孫子們玩耍,突然發現有間房的樑上著火,濃煙滾滾,且火熱蔓延極快,眼看就要燒到內院來了。

他想趕快讓孩子們跑出去,可是一想孫兒們這麼小,根本不明白所謂的危險是什麼意思,解釋老半天的也不一定懂,而且火熱蔓延這麼快,等到孫兒們明白了再跑出去恐怕為時晚矣,三進三出的院落得繞上老半天了。

這時,他心生一計,趕快跟孫兒們說:

外面有一輛車,車上裝滿了好玩的好吃的,都是給你們的,快去拿吧。

小孩們一聽到有好玩好吃的,馬上拔腿嘩啦一下子全跑出去了。

小孩們剛跑出去,很快火勢蔓延上來,房子倒塌了。

老人非常高興,雖然房子沒了,但是孫兒們保住了,為了兌現自己的承諾,他給孫兒們買回來比剛剛承諾的更多更好的東西。

法華經裡面有許多類似這樣的故事,可能讓不少人大跌眼鏡,其實佛教本就是唯物主義。

為什麼在這個故事裡面,這個老人用採取利誘的方式讓孫兒們避開火災?難道不應該是告知火災是危險的嗎?

利誘和說理,

是解決問題或達到目的兩個方向。

可能在我們許多人看來,利誘是小人的不光明的做法,我們應該杜絕之。

根本不是這樣。

我們只有先解決基本的生活問題、安全問題,才能夠去追求形而上的精神生活等等。不僅人的成長髮展是這樣,即便同樣的成年人,也應該根據對方不同的稟性而採用不同的方法。

嬰幼兒處於人生的初級階段,這個世界的任何事物,對之都是新鮮而好奇的,他們去感受理解這個世界最好的方法就是親身去觸碰,一切都是從感性的形象的具體的開始。

嬰幼兒尚沒有開始接受教育,對於任何理性的邏輯的概念理論,是完全無知的,概念理論是後天形成的東西。

例如“危險”二字,嬰幼兒能理解嗎?當然不能,他只有被什麼燙了一下,在什麼地方摔了一跤,感受到了直接的並不愉快的痛感,他才會對“危險”二字產生概念,那麼下一次,當有大人告知某個東西是危險的時候,他就會聯想到上一次所遭受到的疼痛,此時他就會小心翼翼了。

還沒有形成邏輯概念思維的小孩子,非常難以理解抽象的文字語言,他們感受到的是客觀世界中真真切切存在的物體,什麼好吃,什麼好看,什麼好玩……等等,他們對於這些直觀的東西才會產生直接的反饋。

若我們意圖矯正小孩的不當行為,或者想勸使他們去進行某個行為,當直接的語言說理並不見效之時,就應該採取利誘的形式,利益驅動或條件交換之下,就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其實不僅對小孩子應當採取利誘優先說理的形式,對於成年人同樣是如此。我們只有先解決生命體的存活問題,才能追求更高層面的東西,畢竟我們不是生活在臆想的大腦中,而是生活在客觀的物質世界。

第190談

對小孩應該施以利誘,而非說理

對小孩應該施以利誘,而非說理

weixin:Bee_siji

對小孩應該施以利誘,而非說理

過去心不可得

現在心不可得

未來心不可得

對小孩應該施以利誘,而非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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