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去朋友家幾天後她說家裡不見了一萬元,我被公安局傳換採血等,排除後可否要其賠嘗道歉?

黃雁


俗話說“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憑什麼,你就去了人家,人家丟錢不能懷疑你?你還要賠償?能排除不是你乾的,就要偷著樂吧。多少人涉案了,案子一直未破,當了一輩子“嫌疑人“”。

“一萬錢不見了”,“被公安局傳喚”,由此可以解讀出:丟錢的當事人是報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也許你想的是朋友間的情義,但是盜竊案確是實實在在的刑事犯罪,如果報了案,破了案就不是賠償幾個錢就能了事的了。

盜竊罪量刑標準(各地經濟不同,起點也有差異。)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你朋友丟了一萬元錢報了案,如果抓到作案人員是會被判二、三年的有期徒刑。警察只是按著一個刑事案來偵查,這是一個很嚴肅的案子,法不容情,這裡不是談感情的地方。

你被傳喚到公安局採血可能有兩種情況:

一種,你朋友發現錢丟了,就直接報案,也提供了案發這段時間的來過案發現場所有的人,所有人員都被要求接受採血,而你正好是其中的一員。只是個例行的排查,就算你朋友很信任你,覺得你不可能拿錢,但是你朋友未必能影響到警察的偵辦方向。

你採血雖然麻煩了些,但被排除了作案的可能,也縮小了警察的偵察範圍。這種情況,你朋友只能讓警察“公事公辦”。

也因為盜竊案到過現場的人都可能被懷疑,都可能被盤查,如果案子沒破卻因為懷疑友人而傷了情感,很不值當,所以很多人發現丟失錢財,覺得破案無望,就選擇了自認倒黴,而不去報案。

另一種,是你在案發時間去過他家,你朋友就懷疑你拿了錢,主動向警察提出自己的懷疑,你被例為懷疑對象,然後警察傳喚你進行採血。




你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人品過硬,朋友關係“夠鐵”,不能被懷疑,而實事是無緣無故卻被傳喚被採血,難生出些被侮辱的感覺,咽不下這口氣卻又無處發洩。

但要求朋友賠償,現在並沒有法律依據,要對方道歉的話,可以試著跟對方提出,道歉了更好,不道歉也不要強求,必竟丟錢這種事誰也不想發生,很可能麻煩了你他也覺得不好意思。


誰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到來,好在有驚無險,只是個不開心的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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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悠然


這個情況其實很正常,在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特別是這種盜竊案,走訪調查並詢問周邊親朋好友是必要流程,為了獲取有用線索,而公民有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的權利,很多作案都是熟人作案,所以對你的詢問採血恰恰也是對你排除嫌疑的一種方式,也是對你的保護。

作為你朋友來說,讓你遭遇被傳喚採血這件事並不是他的本意,也許他都不知道會有這樣的過程,但如果你排除嫌疑,而他又知道了這件事,他也許應該站在朋友的角度跟你說句客氣話,麻煩了辛苦了之類的。

作為你來說,你會覺得這對你是一件麻煩的事,讓你添堵的事,但如果你把他當做朋友,這就當是幫了你的朋友吧。

曾經遇到一件事,一個女的,暫且叫她小紅吧,小紅在她朋友家裡去玩,準備在她家住,結果她朋友晚上收拾包包發現錢包裡少了一萬元,這個事說不清楚,就只能報案,民警到場後,最首先懷疑的當然是小紅,小紅自己心裡也明白自己會被懷疑,但是看到朋友六神無主的樣子,她很主動的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最後,結局很狗血,那一萬塊錢是她朋友的老公,離家出遠門的時候拿走了,但當晚電話一直聯繫不上,而她朋友又一口咬定老公走的時候沒拿這個錢,所以調查了一晚上白忙活,還把裝錢的包包當做物證封起來拿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白天聯繫上她老公才真相大白。

你說小紅和她朋友會怎麼樣?小紅需要她朋友的道歉嗎?我想真的朋友是沒必要這麼要求的,彼此心有靈犀,不說破。

最後,果然,小紅耐心的陪在她朋友身邊,第二天還陪她去派出所取回了之前被當做物證的包包,兩人手挽手,相視一笑。


半個西瓜半個橘子


我覺得這個問題問的暴露了你的玻璃心。如果是我,不但不需要對方賠償道歉,而且會感謝她報警,求證了自己的清白。

一萬元,對有錢人來說算不了什麼,但是對於工薪階層,那也要兩三個月的工資,誰不心疼?一般家庭,也不會取一萬塊錢放家裡,說不定這一萬還是人家要應急的錢。如果我家裡的一萬元丟了,我的心裡也會非常不舒服,如果當天來了好幾個人,那不管是誰,都會在我心裡懷疑一番,這不是不信任誰懷疑誰的問題,而是人的一種本能。

不知道你的朋友一共讓幾個人去公安局採血了,也不知道你們平時的關係如何。如果有好幾個人,而且你倆平時關係很好的話,她可能是為了公平起見才讓你去的,畢竟家裡來了幾波人,挑挑揀揀讓人去採血,被採人以後知道了,彼此之間的芥蒂就產生了。作為她的好朋友,你應該理解她才對。如果就你一個人去採血,那你更應該去,就你一人去她家,她家錢就不見了,她不要求採血,自己都應該提出這個要求,這就和俗語說的:一人不進廟,是一個道理。沒人能證明自己的清白,那就採用科學方式好了。

你就慶幸你的朋友的舉動吧,這樣對誰都好,如果她抹不開面子,一直心裡壓著這件事,對你對她都不是好事。她心裡暗暗懷疑你,勢必會對你產生看法,你又不知情,但是又覺得她對你變得冷淡了,這樣的關係你覺得對等嗎?不對等的關係還會健康發展下去嗎?分道揚鑣是你們最終的結局。

你覺得委屈,是因為覺得關係好,還這樣不信任自己,如果你這樣想的話,那我就想問問你,白銀連環殺人案的罪犯高承勇,那麼謹小慎微的一個人,平時生活中誰能想到他罪行累累?這個世界誰都不能保證誰,有時候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第六感覺有可能是假的,唯有科學,才能讓一件事真相大白。

打開心結,好好珍惜朋友之間的情誼吧,心胸放寬闊一點,只有這樣,友情才能長久保持下去。


小米愛榴蓮520


朋友,我覺得你應該理解你朋友,不需要你朋友向你道歉。



因為公安局對你傳喚和抽血採樣,都屬正常的辦案程序,因為你當時在案發現場,這並非你朋友的本意,所以你不用對你朋友產生誤會,並不是他不信任你或懷疑你。



而且,傳喚你和抽血之後,也是對你一個更好的澄清,通過傳喚你將情況詳細認真地向辦案人員進行彙報,既可讓辦案人員收集好相關信息,為辦案提供了準確的依據,也有利於公安機關儘快破案;同時抽血採樣之後,更有利於證明你沒有偷盜你朋友錢款的物證,使你完全避開與你朋友1萬元錢被偷盜的關係。



而事實上,經過這些程序之後,使你儘快被排除了作案嫌疑,這對你來說是一個好事情;否則你朋友真的對你的懷疑就無法消除了。通過這件事情之後,你的為人更會得到你朋友的認可,你們今後的關係將更加牢固和更加鐵。願你人生快樂、生活如意,永遠是一個坦蕩蕩的、心底無私天地寬的正直的人,更是一個值得朋友信賴和託付的人!


開偉觀察




西門觀點:如果你正好在朋友丟錢的時間段在朋友家,案破前肯定是嫌疑人之一,即便朋友相信你,你也應該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只要這樣,才能證明你的清白。

朋友一萬元丟失,作為普通家庭,不是一個小數目,因為家裡人比較多,肯定不好判斷是家人或者朋友(你)拿了這一萬塊錢,還是被外來小偷偷盜的,所以才選擇報警。朋友的做法完全正確。

你可能以為朋友這樣做不夠朋友,是對你的不信任。其實,你這樣想就錯了。因為,朋友丟錢時,家裡可能不僅只有你們兩個人,還有其他家人或者朋友,至少還要可能是外來小偷。

因此,只有報案,才有可能抓住小偷,追回損失,而且弄清楚究竟是誰偷的。如果不是你拿的,也可以證明你的清白。



你想,如果朋友丟了一萬元,認為都是家人和朋友,而不去報案,最後也沒能找到是誰拿的,結果會怎樣呢?

那就是,朋友家人和你都是朋友懷疑的對象。這樣一來,你恐怕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那麼,朋友還會像以前那樣信任你嗎?估計,你們的友誼也到此結束了。朋友不做也無所謂,重要的是你在朋友眼裡,是一個偷竊嫌疑犯。

那麼,最能證明自己清白的是誰呢?不是你自己,你再信誓旦旦說你沒偷,但有證據嗎?能自證清白嗎?至少很難。所以,最能證明你清白的就是公安民警。

因此,你不但不應該遷怒你的朋友,而且應該感謝他,感謝他證明了你的清白。我想,此事過後,你朋友對你更加信任了,你們之間的友誼會更深更牢固了。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首先自己問心無愧,其次要理解並且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當事人怎麼做?

那麼接下來,事情真相大白後,你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繼續交往或者絕交。畢竟地球沒有誰都一樣轉,不要怪人家,只能怪自己交友不慎,沒有最起碼得信任。所以以後不要沒有事去串門,都這惹火上身。

不過話說回來,也許最近一段時間去過這哥們家的人都被列為嫌疑對象了,所以以後再去朋友家不要單獨待在一個房間,不要脫離人家的視線,更不要眼珠子亂轉。說心裡話,我家就是來一百個賊,都翻不出200塊錢,家裡沒有事放現金幹啥呢?都移動支付了!

不知道這哥們破案沒有,到底什麼情況,會不會給那些接觸嫌疑的人一一上門道歉,否則就當誰也不認識誰吧,地球離開誰,照樣轉!不是嗎?



楊國靖


人心隔肚皮,親密也有“間”。雖然是可以同睡一張床,同撈一鍋飯的朋友,但恰好是你去住幾天後,朋友家裡丟了一萬元,這再好的關係也洗脫不了嫌疑的。


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慼慼。朋友的錢不是你拿的,儘管光明正大的接受公安局的傳喚、問詢、採血等調查行為好了。相信早點真相大白,你的朋友更能看清你的為人,會更珍惜與你的友誼。

人際交往,都講究個將心比心。你現在被公安傳喚、採血覺得被朋友懷疑了覺得委屈。可你要調換一下位置想想,現在你是你朋友,你無比熱情的接待了朋友,好吃好喝的招待,回頭卻不見了辛辛苦苦攢下的一萬元錢,放著是你,是不是也不好想?是不是也滿腹委屈?是不是也很矛盾糾結?我想她選擇報警處理,是想讓這個事情有個具有說服力的真相,她內心深處是不想因為這事影響你們的友情的。

真相總會大白,丟錢的事如果真與你無關,你們雖遭遇了一時的尷尬,收穫的卻是長久的信任與友誼,所以也別有想事後要找朋友討個賠禮道歉的想法了。


陽海子



理念起航



菜鳥財經7805074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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