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羅山法院:申請執行人為表感謝,這種方式很“倔強”

(河南經濟報記者 付宜成 通訊員 李翔 尹月)2月27日,信陽羅山法院執行幹警楊伯強收到當事人劉某代理律師的一條微信,打開一看,內容是這樣的...

罗山法院:申请执行人为表感谢,这种方式很“倔强”

楊伯強這才回想起來,春節前,他通過電話與執行申請人劉某聯繫時的情形——劉某說:自己在幾年前的交通事故中造成重度顱腦損傷,常年癱瘓在床,之前申請執行時,法院也採取了很多措施,但是都沒能找到被執行人嚴某可供執行的財產,當時案件終本。這次恢復執行,希望法官再想想辦法,一定要將這筆執行款執行到位。

由於該案件是恢復執行案件,楊伯強本來想通過劉某瞭解一些最新情況,看他能否提供一些被執行人嚴某的財產線索,但是介於劉某此時的身體情況,根本不可能掌握嚴某的信息。正值疫情防控時期,外出尋找布控被執行人已不太可能,於是楊伯強把希望寄託於各種網絡執行手段。每隔幾天,把被執行人名字輸入執行系統查尋名下財產,已經成為他的一種工作習慣。

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1月18日,經系統查詢,嚴某的支付寶和微信餘額一共有3.1萬元,楊伯強立即對該財產進行凍結。同時,他再次撥通了劉某的電話:“告訴你個好消息,你的執行款有著落了,我們剛在網上查控了嚴某的微信和支付寶上的3.1萬,剩下的1.9萬我會再做他工作,爭取早日讓你拿到全部執行款,你不用太擔心了。”

另一方面,楊伯強與嚴某電話取得聯繫並加其微信,在微信上,楊伯強不斷地做嚴某思想工作,告知交通事故給劉某家庭造成的嚴重損失,同時強調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嚴重後果。嚴某最終迫於執行壓力,將剩下的1.9萬元通過網上銀行轉至該院的執行專項賬戶,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劉律師,楊法官為我拿到執行款,我想寫封感謝信送給他,但是現在特殊時期,快遞不通,到時候請你微信幫我轉發給他,可以嗎?”

“你不用著急,估計疫情很快就會過去,但時候你再郵寄也不遲。”

“那可不行,人家在執行的時候可沒有等,他可以為我線上執行,我也要線上送去感謝。”

沒想到的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在不能前往法院和郵遞不通的情況下,劉某為了表示感謝,執意將寫好的感謝信,通過微信拍照,由代理律師轉發過來。

見字如面,以信傳情。劉某這種“倔強”表達感謝的方式,讓楊伯強收穫了滿滿的感動,這既是對自己辛苦工作後的莫大安慰,也是對今後努力工作的無限鼓舞。

執行工作就是這樣,對於每一起案件,幹警們總是想充分利用好每一項執行措施,爭取讓勝訴申請人早日拿到執行款。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執行幹警依舊保持常規工作狀態,使用“線上執行零接觸”的辦案方式,確保執行工作不停滯、審限不超期,使當事人足不出戶便可參與到案件辦理當中,不僅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實現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零風險”.

執行工作刻不容緩,疫情防控重於泰山,執行幹警們在疫情發生以來,就主動加入到社區防疫執勤一線隊伍,他們嚴格按照值班安排,與全院幹警一起輪崗輪值,保證24小時社區值守不間斷,與社區工作者們共築社區防控最實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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