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 原創|信奉“關係”者,請繞行!

原創|信奉“關係”者,請繞行!

生旦淨末醜,在網貸行業“達爾文式”的淘汰中,陸續登臺。有些人忙著指鹿為馬,有些人忙著指桑罵槐,也不乏吃瓜群眾像打了雞血,各種平臺老闆的私人朋友圈被暴露,分分鐘就有人畫個紅圈,發到維權群,一句“擠兌他!”著實讓人無語。同時,我們看到一些人,信奉“關係”主義,逼迫別人替他找關係,甚至將人性中的自私自利掛在臉上,讓人看著既可悲又可恨。

1燙手的錢,沒人要

找颯姐幫忙處理P2P涉刑的朋友不少,猝不及防,總有人突然問,摔錢能不能把事情全抹掉?!俺笑了,這個世界上,發生了的事實,怎麼可能不留任何痕跡呢。掩蓋犯罪的事情,我們決然不會同意。

還有一波神秘“嘉賓”,通過律師圈的老前輩找來,見面第一件事就是問:跟某經偵熟嗎?某檢察院呢?當地法院呢?俺也很誠實地回答:熟是啥子意思,辦案經常遇到,但絕對不會找人家違規辦案,也不可能讓人家枉法裁判。這些嘉賓悻悻而去,還抱怨說,不是網貸圈很牛的律師嘛,連點社會關係都沒有。俺不禁啞然失笑,颯姐是賣技術的,不是賣人脈的。

說實話,燙手的錢,沒人要。

公檢法機關也是受到嚴格約束的,沒有法律支撐,斷然不敢做僭越法律的決定。出於“情理”和“人道主義”,也許會有些許對嫌犯從輕的做法,但都是於法有據,不會對社會進行二次傷害的。在現階段,妄圖讓涉刑P2P老闆的實際控制人解除“邊控”是一件概率很小的事。

2刑民交叉,但刑民須分開

有朋友找來,冠冕堂皇地要求做逾期後的民事處理,俺看著他,有點不忍心戳破。涉刑的資產,基本上都會被查封凍結,哪裡還有什麼稅務籌劃和轉移安排呢?如果是合法收入購置的房產,那就需要你的律師給辦案機關出具意見書等,說明真實情況,而不是提前藏匿、處置、逃避。

我不反對民事律師參與案件的後續處置,但現實情況是刑事案件還沒查清楚,合同到底是A與B簽署的正常借貸,還是B是平臺找來的“殼”(犯罪手段),這是個問題。P2P裡的民事訴訟,不是簡單的幾百個借貸合同糾紛,是一系列

社會問題的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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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盤整個P2P及關聯公司的清盤,律師能發揮的空間有限。

不建議律師主動接手類似非訴項目,謹防投資人非理性維權。同時,有必要及時跟金融監管部門協調配合,不宜自說自話,容易造成職業風險。 颯姐反正是堅決不接,請大家理解。

3投資人惡意騷擾者,拒絕服務

之前文章談過,對於網貸投資人,我們已經非常傷心,近期不再代理類似案件。

為了給投資人幫忙,我們會在固定時間給大家解答一些網貸中雷的問題。所以,請不要拿著颯姐團隊的公益心做讓我們更傷心的事。

颯姐在醫院診療期間,有同一個號碼的8個電話打進來,我回電說正在地下室,不方便接聽,晚些回電。結果,又是一陣短信,問我為什麼不第一時間接電話給他幫忙。颯姐只是一枚自力更生的小律師,沒有什麼大智慧和大胸懷,沒有付費的服務,我當然可以拒絕,並且理直氣壯。

我們沒有收費,沒有接受委託,便沒有義務必須服務。律師諮詢是收費的,請各位瞭解,畢竟做律師不是公益服務。

4寫在最後.....

對於部分家屬對我們的惡劣態度,本文就不再贅述,相信絕大多數家屬還是理智的。提醒一句,網貸老闆被羈押之前,務必選好合適的律師。有些家屬對於行業幾乎一無所知,光想著從搜索引擎上找個人諮詢,或是從身邊朋友那裡問個律師電話,也不管是不是專門做刑事的,只要看起來比較老,比較有關係的就行。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畢竟術業有專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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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無論你信奉“關係”到什麼程度,都需要一位技術派法律人士,否則,涉嫌金融犯罪,誰又敢幫呢。

同時,香港電視劇看多了朋友,請記住,內地暫無“沉默權”,也不是拿一大筆錢就能“保釋”出來的,涉嫌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案子,羈押率達七成以上,除卻懷孕、哺乳期、重大疾病,很難取保候審。心中有數,才能不被忽悠。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往期精彩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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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颯,合夥人律師,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申訴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產業金融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論壇首批成員。被評為2016及2017年度五道口金融學院未央網最佳專欄作者、網貸之家最受歡迎專欄作者,財新、證券時報、新浪財經、鳳凰財經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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