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以“愛”為名的節日越來越多,據說一年中叫法繁多、中的西的各類“情人節”已是超過10個,如今再加上什麼“520”之類的,要過的“示愛節日”真是多如牛毛了。
若細想,創造那麼多叫法和內容如此雷同的節日,受益的不外乎兩個群體:一個是商家,一是需要示愛的人。節日所帶來的消費效應對商家的作用無需贅言,而戀人(愛人)之間找到一個表達愛意、互贈禮物的機會,也不見得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可是,在一定程度上,許多人卻在“示愛節日”中有意或者無意地只是重於“示”,卻忘了“愛”。以致誤把卿卿我我當作愛,誤把消費享樂當作愛,誤把貴重禮物當作愛,誤把秀幸福拉仇恨當作愛,誤把放縱情慾當作愛……
可是,愛,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要知道:
年輕貌美,誰都會愛,
但老了醜了,仍能執子之手,才是真愛!
富貴順利,誰都會愛,
但貧賤低谷,仍可不離不棄,才是真愛!
健康有力,誰都會愛,
但疾病衰微,仍願伴其左右,才是真愛!
優點長處,誰都會愛;
但遺憾不足,仍能寬容接納,才是真愛!
督徒更要知道:
愛是包容,看見缺點,
能互相寬容,接納饒恕;
愛是相信,共同生活,
能坦誠相待,不欺不瞞;
愛是盼望,經歷低谷,
能鼓勵扶持,堅持不懈;
愛是忍耐,面對困境,
能彼此守望,不離不棄;
這,才是愛!
愛,是永不止息,一時半會,一次兩次“520”,誰都可以愛,但要“1314”(一生一世),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無論任何境遇,都不輕言放棄。
這,才是愛!
最真的愛,不在“520”,在“131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書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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