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江西東鄉:屢次越駕不思悔改 今又肇事逃逸被刑拘

本網訊(範秀嬋)6月27日,東鄉各中小學校暑假放假前夕,像所有學生一樣,東鄉二中初二學生李某正騎電動車趕往學校參加期末考試,然而,時間定格在了當日7時9分,一場車禍終結了李某的生命,更終結了他的求學路。

6月27日7:9分,東鄉交警事故科接報警稱:東鄉區星光大道“華冠汽貿”門口路段,一輛大貨車沿星光大道由北往南行駛時,與前方同向右側由李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李某當場死亡及電動車車損壞的交通事故,貨車駕駛員駕車逃離現場。事發時間較早,肇事車輛車速又較快,肇事車輛車牌未知。

事故涉及學生,車主駕車逃逸,辦案民警破案壓力重重。必須儘快找到肇事車輛、鎖定駕駛人,還死者一個交代。有著多年辦案經驗的民警危標知道:必須及時獲取車輛碰撞痕跡,這是破案關鍵。事故民警一刻不敢耽擱,分工協作,走訪周邊群眾、調取附近路段監控視頻,功夫不負有心人,通過比對案發時間,車輛特徵,民警初步斷定肇事車輛為一水泥罐車。前來協助維持現場路面秩序的城區中隊長梁志遠指出,這一類車多半為東鄉幾個固定企業所有,並深入自己轄區相關企業,逐一排查,終於,在城東小學工地上,梁隊發現一輛車輛,車輛輪胎上有新鮮刮碰痕跡,很有可能性是肇事車輛。

經博中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兩小時後,確定該車為肇事車輛。

在隨後的訊問過程中,肇事人黃某的駕駛經歷讓人唏噓。

2017年,當時持有B2駕駛證的黃某在浙江溫州一運輸企業務工,8月4日,其駕駛一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至瀋海高速1819KM900M處時,被執勤交警查獲到有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記12分的處罰,也因此,其駕駛證降級為C1M。駕駛證降級後,黃某不是考慮增駕貨運車輛駕駛資格,而是重操舊業,回到東鄉某企業繼續跑運輸。

屢次越駕,只因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終難逃其咎,6月28日,肇事人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東鄉區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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