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城鎮非居民用水21年來首次調價 用水變為定額管理

《濟南市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7月1日正式實施,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這也是繼1997年《濟南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21年來首次對城鎮非居民超額用水加價水費倍數做出調整。記者近日採訪瞭解到,該《制度》相對於此前的加價標準有三大變化:用水管理手段由現行的用水計劃管理,變為用水定額管理;超額用水由現行的分行業按照超出比例翻倍加價,變為不分行業按水源用途分檔加價;加價水費資金由市財政非稅收入,變為供水企業收入。

率先對重點行業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

據悉,《制度》實施後,用水管理手段由現行的用水計劃管理向用水定額管理轉變。用水計劃指標是基於三年加權法,綜合考慮用水定額和用戶實際用水情況編制;用水定額是單位時間內,單位產品、單位面積或人均生活所需要的用水量。

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將分步實施。結合我市用水結構和經濟發展實際,率先對重點行業、條件較為成熟的用水大戶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不斷積累經驗,完善制度,逐步擴大實施範圍,直至全面推開。據市城市節水辦主任張桂花介紹,《制度》的實施要基於各非居民用水戶水錶安裝完善程度、產量數據明確程度。經過前期調研,全市年用水量5萬立方米以上的有219家單位,其中50—100家達到標準的企業將率先按照《制度》標準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隨著我市開展智慧城市建設,統計數據越來越完善,到2020年,《制度》將在全市非居民用水範圍內全面推行。

加價按檔算 翻倍看基數

按照此前標準,不同非居民用水行業按照超計劃用水量翻倍徵水費稅費,其中工廠、賓館、飯店等生產經營性企業超計劃最高要徵收8倍水費。

“這不僅不合理,而且翻倍太高也難以實施”,張桂花說。而目前《制度》分檔計量水量、分檔加價。計量水量分為三檔,第一檔水量基數為行業取水定額水量;第二檔水量為行業取水定額水量2倍;第三檔水量為超過第二檔水量部分。加價按照分檔計算,第一檔水量價格執行規定的到戶水價,第二檔水量加價標準為1倍,第三檔水量加價標準為2倍。對“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汙染、產能嚴重過剩)等行業超定額水量加價標準按照規定的到戶水價的2倍收取。

值得一提的是,《制度》分檔加價的基數為基本水價加價,不包含水資源稅和汙水處理費。“目前非居民用水基本水價格為每立方米6.05元,其中基本水價為4.25元,水資源稅為0.4元,汙水處理費為1.4元。超額加價的話,是以4.25元為基數進行分檔翻倍。”張桂花說,“另外,執行居民用水價格的學校、福利院等非居民用戶,則按照基本水價每立方米2.95元進行分檔加價。”

在計費週期和收取方式上《制度》明確,除基建施工臨時用水以外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以季度作為一個計量繳費週期,基建施工用水戶以工程用水量達到核定的水量時開始計量繳納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

加價收入反哺企業 用於管網及戶表改造

此前,非居民用水戶超出定額用水量所加收的水費,全部歸為市財政非稅收入,而《制度》實施後,這部分資金則變為供水企業收入,收取方式由市城市節水辦徵收變為供水企業收取。加價水費資金則用於管網及戶表改造、完善計量設施和水質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於對節水成效突出的企業進行獎勵,用於企業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工藝推廣等。(舜網-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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