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局長帶隊巡查 夜宵攤勸誡被執行人最終還錢

蘆溪法院網訊 6月27日,蘆溪法院執行局局長趙俊在接收到申請人舉報後及時到某夜宵攤尋找被執行人劉某。

當日晚上12點30分,通過堅持不懈的查找,終於找到被執行劉某,將其傳喚至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

2017年,劉某與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劉某借張某2萬元借款用以房屋建造,誰知劉某竟然對借款的事賴皮,對於之前張某的借款,稱因為是朋友,多寬限些時日,2萬元的利息就此作罷。劉某因與張某系鄰居關係,不好收其借款利息,只好要求其本金還款。而後,劉某以其子女讀大學為由,拒絕向張某償還債務,最終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接到申請執行人舉報,6月27日,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趙俊於晚上9點30分在某夜宵攤下找到被執行人劉某,並將其傳喚至執行指揮中心。

最終,在趙局長的勸誡下,劉某及時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向申請執行人劉某繳納相應的利息及本金。

至此,本案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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