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內蒙紀委介入“毒地辦學”事件 企業再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

近日,獬豸新聞(ID:zgsbfzzk)記者從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法院瞭解到,內蒙古紀委已經責成呼和浩特市紀委介入調查“毒地辦學”事件。據媒體報道,企業早前曾9次向內蒙古紀委進行舉報,稱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蘇和將其拍得土地私自交予同學辦學。而該地塊內,發現過大量氰化物及其廢液等。

而記者6月28日瞭解到,上述企業已第四次向環保部督察組舉報,希望後者能夠介入調查,給公眾以可信的真相。據瞭解,目前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正在對內蒙古自治區“回頭看”。

內蒙紀委介入“毒地辦學”事件 企業再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

圖為內蒙古赫邦金融商廈管理有限公司的舉報材料

內蒙紀委介入“毒地辦學”事件 企業再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

圖為內蒙古赫邦金融商廈管理有限公司的舉報材料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針對此前媒體報道於2016年7月發現13公斤氰化鉀一事,當地多個部門異口同聲予以否認,玉泉區環保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參與處理危化品的公司在6月5日出具證明稱,其單據上所寫“氰化鉀”實指其包裝,而非成品。但一份錄音顯示,當地安監局在接受央廣新聞採訪時,明確稱處理過13公斤氰化鉀。

據瞭解,企業此次向中央第二環境督察組舉報稱,有關部門在“13公斤氰化鉀”問題上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說辭,令企業感到困惑,擔憂此番調查仍會不了了之,所以希望督察組能夠介入。“央廣新聞錄音講的很明確,是13公斤氰化鉀,他們現在說沒有這個,我們懷疑是掩蓋事實真相。”

紀委“再次”介入調查

中央環保督察組持續發力,給內蒙古當地帶來不少變化。但呼和浩特市一起“毒地辦學”事件卻在媒體曝光一年後仍未見明顯變化,且企業仍在持續舉報。

近日,作為當事法院,玉泉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雲建軍、法官白旭、執行庭庭長馮政接受了獬豸新聞(

ID:zgsbfzzk)記者的採訪。不過,被企業舉報的蘇和副院長並未出現。

玉泉區人民法院稱,蘇和的分管範圍有所調整,已經不再負責執行方面。據報道,2015年時,赫邦公司在該院司法拍賣中競得工藝品廠地塊及地上建築物,但2016年7月配合被執行人搬家時,工藝品廠內發現13公斤氰化鉀及相關危化物。

企業舉報稱,就在發現危化物之後的當年8月18日,蘇和將該地塊內建築物的鑰匙,交予其同學黃麗珍用於辦學。且現場還有馮政、及赫邦公司兩名人員見證。

2017年4月,央廣新聞曝光了該地塊被政府委託檢測公司檢測出砷超標,黃麗珍任校長的悅鑫學校隨即搬離。彼時,黃麗珍接受採訪時稱,其並未從蘇和處獲得鑰匙,“不需要鑰匙……所有門都開著。”

據瞭解,在央廣新聞曝光後,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紀檢部門、呼和浩特市紀委等都曾介入調查此事,但未見公開調查結果。不過,據媒體報道,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紀檢組負責人石永曾透露,雖然未能發現違法違紀行為,但還是針對辦學等問題,給予了記過、檢討等處罰,但石永未透露被處罰人是誰。

另外,記者近日從玉泉區人民法院瞭解到,內蒙古紀委已經責成呼和浩特市紀委介入調查,若參照前述報道,這應該是呼和浩特市紀委的第二次調查此事。

玉泉區環保局則向獬豸新聞(ID:zgsbfzzk)記者透露,針對此前四份檢測報告“打架”一事,當地已於近日委託檢測公司再次檢測——這將是針對工藝品廠區的第五次檢測。記者注意到,在2016年玉泉區人民法院給赫邦公司的答覆中,法院稱其委託的檢測公司系內蒙古環保廳所推薦。

但玉泉區環保局曾出具的一份文件稱,四份報告所引用的標準均有錯誤。該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則進一步解釋稱,由於缺乏全國統一的工業用地環境標準,故而各個檢測公司按照自己的理解採用相關標準,此外由於檢測的取樣數量、辦法、點位有差異,因此每份檢測報告有差異是可以理解的。

企業仍在持續舉報

記者在呼和浩特採訪期間,意外發現多個部門均不約而同地,主動提及“13公斤氰化鉀成品”,認為在2016年7月發現的儲藏間內,存在大量氰化鉀盛放器皿、包裝箱等,但並不存在氰化鉀成品,不知道“13公斤氰化鉀成品”一說從何而來。

同樣一致的是,多個部門均提及2008年9月時,當地有關部門曾從工藝品廠區內將5.7公斤氰化鉀移交內蒙古工業大學,“那以後廠區裡面應該就沒有氰化鉀成品了”。

內蒙紀委介入“毒地辦學”事件 企業再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

圖為呼和浩特市聯合鼎盛固定廢物處理有限公司作出的情況說明

玉泉區環保局為此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劇毒物品登記記錄”,並稱該記錄正是玉泉區人民法院委託專業危化品處置企業所寫。這份擁有“名稱”、“包裝物”、“數量”等欄的記錄上,出現了氰化鉀和氰化鈉等化學名,且對應的包裝物為木箱,數量則是19.25公斤和6.75公斤。此外,記錄中也出現大量“無名(劇毒)”的名稱表述,令人不明所以。

玉泉區環保局還提供了處置公司在6月5日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稱“交接清單中所謂的‘氰化物’均是氰化物包裝瓶、木筐、紙箱等包裝物,並沒有未使用完的氰化物殘留物”。

據瞭解,為處理這些東西,該院共花費80萬元。據媒體報道,在2016年7月發現氰化鉀及其包裝等物後,直至2016年11月26日,其相關殘液等才被處理完。這期間悅鑫學校始終都在廠區內辦學。

據央廣新聞2017年4月採訪參與處理這些物品的安監局人員錄音,該局承認其曾與法院、公安等部門處理13公斤氰化鉀。據早前媒體報道,工藝品廠在其近30年的生產中,多采用鍍化工藝,其中大量使用了氰化鉀等劇毒物質,相關材料賬顯示,其在13年中即使用氰化鉀和氰化鈉多達400多公斤,而老職工透露,這些使用殘液從未被處置過。

另據瞭解,舉報此事的赫邦公司至今未正式接收該地塊,其認為法院將問題土地拍賣本身即已不妥,其副院長更將地塊交予同學辦學,則是錯上加錯。該企業提供的證據顯示,其近日已經第四次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此事。

(法治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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