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公證體制改革強力推進“以快補晚”

2017年7月的一天,下著大雨。河北省委辦公廳大樓內,省司法廳副廳長霍建明拿著一沓資料,準備交給省委編辦相關負責人,而對方還沒有散會。霍建明看了看手錶,已經下午6點多了,但他絲毫沒打算離開。那一年全國公證工作會議後,為迅速推進河北省公證體制改革,包括霍建明在內的全省公證機構管理者們都動了起來,主動尋求著各方對這項改革的支持。近日,霍建明向《法制日報》記者回憶那一幕幕時,依舊感慨萬千。

同年9月25日,也就是全國公證工作會議召開2個多月後,河北省78家行政體制公證處全部改為事業體制,在改革任務重的省份中率先完成改革任務。與此同時,其他省份的公證體制改革也緊鑼密鼓地推進,截至2017年11月14日,全國889家行政體制公證機構提前全部完成改制任務。

在近日召開的全國公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強調指出,“公證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好新時代公證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指明的根本方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要求,深入踐行為人民服務宗旨,全面提升公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當前,公證改革的目標任務十分明確,改革也已經進入攻堅階段。必須將公證領域‘放管服’改革與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同部署、同安排、同督察、同落實,取得實質上的進展,全面激發公證工作活力和創造力。”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如是說。

 不改不行了

去年7月召開的全國公證工作會議提出,要在2017年年底前,將現有行政體制公證機構全部改為事業體制。當時,全國3001家公證機構中,有行政體制公證機構889家,佔比近三成。

改革前,河北省行政體制公證處數量在全國排名第三,多為當地司法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其中有23家未經機構編制部門核定,不具備公證法要求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資格。

事實上,行政體制的弊端,一目瞭然。

河北省司法廳公證指導處處長鄭俠賢拿出一組數據說,2016年,河北全省公證機構辦證36.3萬件,而機構數量佔近一半的行政體制公證處辦證量僅佔比14.3%,有的公證處年辦證僅四五十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對公證的需求極不相稱。

“不改不行了!”鄭俠賢感嘆道。

對此,江西省司法廳副廳長鄧奕強深有同感。他說,行政體制下,公證員准入門檻較高,不僅需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還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把大量有志於從事公證的人士擋在了門外。

除人員身份制約外,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行政體制公證處在財、物方面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為提升公證質量需要購置器材設備,行政體制公證處必須通過嚴格的多道審批程序。而事業體制公證處在財務上有一定的自主性,設備更新投入、人員待遇提升等靠自己的‘家底’就能夠滿足發展需求。”河北省唐山市司法局公證指導處原處長劉振國(現任局辦公室主任)說。

江蘇省南京市南京公證處副主任張朝暉坦言,改革前,由於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幹多幹少一個樣,多辦業務反而要承擔更多的風險和壓力,公證員的工作積極性普遍不高。

這一點,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公證處公證員胡牡花有著切身體會。2013年,胡牡花從當地一家行政體制公證處轉到洪城公證處,第二年就趕上了洪城公證處的事業體制改革。

“現在想想,那時在行政體制單位難免有種‘吃大鍋飯’的感覺,工作積極性不高,只要不出錯就行。”說到這,胡牡花驀地漲紅了臉,有些不好意思。

“不改不行了!”鄭俠賢的這句感嘆,可以說代表了絕大多數公證人的心聲,改革的共識其實早已形成。

要改就快改

據瞭解,此次河北省啟動公證體制改革,不等不靠,省司法廳主動聯繫協調省編辦、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下發改革文件,隨後由副廳長帶隊,赴全省11個設區市和縣區督導協調改革。

“哪個縣碰到問題需要協調,一個電話,我們馬上就過去督導。”霍建明說,河北省委改革辦和省司法廳組建3個聯合督導小組,赴改革任務較重的4個市開展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困難。

霍建明打開手機微信給記者看:河北拉了個涵蓋各市縣公證管理處處長和分管領導的微信群,群裡每天彙總各地改革進展情況,表揚先進,鞭策後進。

為推進這項改革,司法部將此列為2017年司法行政改革重點督查任務,建立改革情況督查月通報、日通報制度,派出督查組赴全國一半以上省份實地指導督促。

以強烈緊迫感疾速推動公證體制改革。“要改就快改!”這是大家在改革中形成的又一共識。

改革啟動後,江西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地司法廳主要領導均親自掛帥一線督導攻堅,推動轄區最後幾家行政體制公證處全部改制。

為確保改革平穩進行,江西、河北、內蒙古等地均明確,對公務員身份不搞“一刀切”,酌情設立3年身份自主選擇過渡期;經費管理實行“一處一策”,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因地制宜。

江蘇省司法廳抓住省政府簡政放權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契機,協調省財政廳,規定行政體制公證機構2018年元旦起不得再收取公證服務費;凡是不能及時完成改制任務的,由已完成改制的公證機構“託管”等。

“各項政策出臺後,充分調動了各地黨委、政府推動公證機構改制的主動性、積極性,改制進程明顯加快。”江蘇省司法廳公證管理處處長許建彤說,至去年9月5日,江蘇103家行政性質公證機構全部改製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改後效果好

2011年4月,贛江公證處直接由行政體制改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從“吃公糧”到自收自支,剛完成改制時,該處主任支娜感受到的是滿滿的壓力。

“歷史的車輪總是滾滾向前,既然選擇了,那就義無反顧。”支娜回憶說,那段日子,她和處裡的幾名公證員一起揹著包到眾多單位、機構發放資料,洽談業務,面對壓力也曾哭過,壓力釋放後,又提起精神繼續打拼。

高大的身軀,黝黑的面龐,坐在支娜身旁的公證員曾慶澤一邊聽著支娜的回憶,一邊連連點頭。

“2014年我從一家行政體制公證處來到贛江公證處,那時這邊的事業體制早已激活,工資待遇有了明顯提升,大家個個幹勁十足。”曾慶澤靦腆地一笑說,“原來我沒這麼黑,都是後來出去跑業務給曬的”。

雖然跑業務很辛苦,但曾慶澤也相應得到了比以往更好的待遇,更重要的是,看到公證還可以為群眾做如此多的貢獻,他真正感受到了公證的價值,把公證當作一項事業來幹。

“我處改為事業體制後服務能力大為提升,這幾年很多新型業務實現了從零到有,從有到強。”贛江公證處副主任劉建勇說。

2014年,洪城公證處主動提出要改成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這讓胡牡花趕上了“好時候”。她說:“改革後,大家在更好的平臺上發揮出應有的價值,並獲得相應的激勵和獎勵,每個人工作起來都很有動力,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決心和底氣也更足了!”

洪城公證處主任黃勇告訴記者,事業體制模式下,公證處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建立激勵機制,讓公證員責任義務實現有效對接,從而找到歸屬感激發活力,推動公證業務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要建立一個符合公證法律服務規律的動態調整機制,充分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從而調動起公證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既要考慮公證員個人收入幅度的合理性,也要兼顧公證機構之間、公證員之間的感受和社會觀感。”熊選國一針見血地指出。

公證服務是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內容。公證改革帶來的變化,老百姓最有發言權。

熊選國提出,一定要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體現在每一個公證員的執業活動中、體現在每一件公證的辦理環節上。要通過開展公證“放管服”改革,推行公證減證便民的各項舉措,進一步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證法律服務的需求。

“圍繞直接面向群眾和企業、依申請辦理的公證服務事項,拿出一批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推動公證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不斷優化流程和服務環境,切實解決群眾辦證難、辦證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盡最大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普惠的公證服務。”熊選國說。

喜人的是,經歷過此番改革後,當前公證機構的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有了顯著提升。

北京市長安公證處通過優化辦證流程,已經實現了80%的遺囑公證一次辦結。在江蘇,第三方調查結果顯示,該省公證的社會滿意率已由2012年底的75.76%上升到2017年底的96.25%。

 改革無止境

公證體制改革目標雖已實現,但相關配套工作剛剛起步。霍建明對記者說,後續還有大量細緻工作需要展開,如過渡期的人才引進以及改制公證處的機制優化等。去年11月,河北省下發加快推進全省公證機構工作機制優化創新的通知,確定了機制優化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記者瞭解到,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年齡偏高的公務員身份的公證員,或遲遲觀望或相繼選擇在過渡期後回到當地司法局工作。

內蒙古司法廳律師公證法援工作指導處處長王向東說,為進一步激發活力,內蒙古在事業編制管理上進行創新,對劃入公益二類的公證機構,逐步推行機構編制備案制。將推進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列入目標考核,建立每月督查制度,有效推進改革工作持續發展。

“備案制旨在進一步釋放人才活力,有利於暢通公證機構用人機制,促進公證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熊選國說,“各地要借鑑其他地方、行業試點做法,加強與編辦、人社部門的溝通協調,在實行備案制、放寬合同聘用人員准入條件等方面爭取具體政策,努力解決公證機構用人機制不活、證多人少的問題。”

為解決事業編制緊張、難以增長的矛盾,江蘇在部分地區嘗試“零編制”機構登記,去年全省公證員數量由632名增加到693名,試點效果良好。

既要解決人的問題,也要解決財和物的問題。

“在事業體制公證處發展過程中,堅持激發活力與強化規範並重,不斷優化外部環境和內部運行機制,既要留足發展空間,激發活力,又要防止吃光分淨、亂開支的現象。”內蒙古司法廳副廳長張德成說。

去年10月,內蒙古司法廳與自治區編辦、財政廳、人社廳聯合推出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實施意見,堅持強化規範與激發活力並重,突出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激勵機制。

內蒙古在全國率先明確規定:獎勵績效工資的提取總額不超過業務總收入的30%;管理規範、業務發展好、業務質量高、績效考核優秀的公證處,可以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適當傾斜;公證處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分配。

“當前,江西公證機構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但改革的任務還非常繁重。全省公證行業將深入開展體制機制優化年活動,加快出臺創新事業體制公證機構機制的有關規定,推動解決公證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鄧奕強說。

不言而喻地是,公證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前景廣闊,但推動公證體制機制改革、提高公證服務能力的任務仍然艱鉅繁重。

據瞭解,7月起,司法部將組織開展行政體制公證機構改制“回頭看”評估工作。

熊選國提出,各地要對照改制的方向、目標、要求,對行政改事業後公證隊伍穩定問題、辦理業務情況、工作活力變化、群眾滿意度等認真開展“回頭看”;要在摸清情況、找準問題的基礎上,對工作不實的要“回頭查”,對存在困難的要“回頭幫”,真正做到真查、實督、見效,確保轉制工作質量。

“我們要按照中央有關‘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以時不我待、奮發有為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加強新時代公證工作改革創新,推動公證事業更大發展,努力向黨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熊選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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