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365党网故事汇」邓小平处理涉外经济案

「365党网故事汇」邓小平处理涉外经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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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下马了一批工程,决定宝钢“一期缓建、二期不谈”。先前与日本“三菱重工”公司签署的订购部分重要设备的合同,也就不能继续履行了。为此,需要与日方商谈。

会见开始前个把小时,外交部、外经贸部、冶金部的好几位负责同志都说,他们曾几次建议,对这种具体商务合同案件,不应由邓小平同志亲自出面,而完全可以改由一位级别低一些的同志出面。但建议最终未被小平同志采纳。

小平同志表示,在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后,对一些重大涉外经济案件,特别是由于中方责任造成外方受损的涉外经济案件,中方的主要负责人都应出面讲清楚,该道歉的就当面道歉,该认错的就当面认错,该赔偿的就全额赔偿。只有这样,中国才能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出现在世界上,中国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才能在国际上获得应有的评价和信任。长远来看,这对中国有百利而无一害。

会见一开始,小平同志就开门见山,坦率表示:与贵方所签的合同不能履行,责任全在中方,中方愿意按国际惯例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也按国际惯例和合同规定办理。

不到20分钟,事情就完全敲定下来了。日方可能原来估计,向中方索赔,并达成协议,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不明白,这个具体商务案件怎么会由邓小平亲自出面处理。看到这个结果,日方几个负责人纷纷表示十分满意、非常感谢,并说他们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即中方是一个非常重信义、守合同的合作对象。

大约两年后,中央就决定第二期上海宝钢扩建工程上马,而且规模远超原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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