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山东2家单位与4位个人入选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山东2家单位与4位个人入选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2家单位与4位先进个人入选。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

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求真务实、尽职尽责,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进一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授予北京市珐琅厂有限责任公司等5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杨凤一等99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新业绩。

全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2018年5月30日

山东2家单位与4位个人入选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山东入选名单

先进集体名单

山东省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胶州市茂腔秧歌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先进个人名单

范正安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皮影艺术研究院

吕凤琴 山东省淄博市五音戏剧院

朱晓雯 山东省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王传东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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