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莆田市進一步規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報工作

莆田市根據實際需要,進一步規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報事項工作。

一是進一步規範補貼條件和對象,就業困難人員、農村“三類”居民、精準扶貧對象(下稱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二是進一步規範補貼標準,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後,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給予不超過其按規定實際繳納額的2/3的基本養老費、醫療保險費補貼。三是進一步規範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首次申報社保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當年度社保補貼從辦理就業登記當月起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向戶口所在地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當年度的社會保險補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