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 ▪「推薦」《論語·微子篇》“不仕無義”新詮——兼論儒學“君臣之義”的人學意涵與現代價值|劉強

▪「推薦」《論語·微子篇》“不仕無義”新詮——兼論儒學“君臣之義”的人學意涵與現代價值|劉強

《論語·微子篇》“不仕無義”新詮

——兼論儒學“君臣之義”的人學意涵與現代價值

劉強

原載《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3期

西曆2018年5月25日

【內容提要】《論語·微子篇》“不仕無義”章,傳統的解釋存在諸多問題,尤其是將“不仕無義”解作“不做官是不義的”,無形之中使孔子以及儒家“君臣之義”的深刻內涵和超越維度受到遮蔽。本文通過對“仕”與“義”的字源學梳理,以及對該章章句的文本細讀,認為“不仕無義”乃“隱居廢義”之義。這一思想不僅與“人禽之辨”與“夷夏之防”緊密聯繫,其內在蘊含的士人出處、去就、進退的“節義”原則,還有著高於個人功名之上的道德獨立性和文化超越性,這一份被歷代士大夫秉持的“道尊於勢”的“天下關懷”,正是對治“君臣之義”庸俗化的思想資源,體現了儒學義理中本身具有的人學意蘊與現代價值。

【關鍵詞】《論語》;孔子;君臣之義;儒學;現代價值

  • 一、問題的提出

《論語》學的研究已延續兩千多年,經過歷代學者的不懈努力,歷史地存在著的各種詮釋上的分歧雖未必盡能調和,然篇章字句之滯義究竟漸少,知識共同體對孔子思想的整體把握正漸趨清晰和完整,雖不能說全部“還原”了一個真實的孔子,總算距離真相越來越近。這不能不說是一件令人喜悅的事。然而,由於研究者知識結構及思想背景的差異,對《論語》中具體章句的理解依然會有異同和舛互。一些通常可見的分歧因為“目標較大”,反而更容易引起注意和爭鳴,所存在的問題也更容易迎刃而解,得到不同程度的折衷和廓清。比如,對《為政篇》“攻乎異端,斯害也已”的解讀,儘管仍有不同的說法,但楊伯峻先生的今譯已經逐漸被超越和替代。無他,蓋因我們實在不能接受一向主張“和而不同”、“攻其惡,無攻人之惡”的孔夫子,竟然是一個打壓異見、黨同伐異的文化專制主義者。所以,如果僅憑文字學、考古學的知識儲備,而不能對孔子思想有一完整性和貫通性的義理融會和生命體認,那麼,即使在訓詁學、語用學上得到很多例子的支撐,也很難真正把握住《論語》某一章句的真義。職是之故,文字章句的訓詁和考辨,就不得不與思想史、文化史乃至心靈史的研究發生關係。換言之,對《論語》每一章句的解讀,都不能離開對孔子一生“行跡”(所作所為)和“心跡”(思想及心靈軌跡)的“具體而微”的把握與闡發,而獲得現實真實性與詮釋有效性。

在今天對《論語》的解讀和詮釋中,依然存在著“雷同一響”而“無關宏旨”的解讀誤區。就筆者狹見所及,對《論語·微子篇》“不仕無義”一句的理解,就是一例。現將第7章全文照錄如下: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至則行矣。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對於此章,其它部分雖有分歧,然無關宏旨,可置不論,唯獨對子路所言“不仕無義”一句的解讀,關乎對孔子出處之道的準確把握,向來舛互頗多,故實有廓清之必要。

  • 二、“不仕無義”是否等於“不仕不義”?

近代以來,隨著白話文的流行,對《論語》的解讀走通俗簡單路線,一味迎合一般讀者的理解程度,故很多解釋存在問題。比如,對“學而時習之”的“習”的解釋,往往就膚淺地理解為“複習”或“溫習”,而全然忽略了“習”乃“鳥數飛也”,其所指不在於機械式複習,而是含有實習、踐行之義。對於“不仕無義”的解讀亦然。試看幾位學者的譯文:

1、錢穆譯為:“一個人不出仕,是不義的呀。”

2、楊伯峻譯為:“不做官是不對的。”

3、李澤厚譯為:“不去做官,是沒有道理的。”

4、孫欽善譯為:“不做官不合乎義。”

5、姚中秋譯為:“不出仕是不合於士人之義的。”

6、楊逢彬譯為:“不做官是不義的。”……

以上解讀,大同小異,無不將“不仕無義”解作了“不仕不義”,而忽略了“無”和“不”在語義和用法上的顯著差別。按照現代漢語的解釋,“不”一般作副詞,用在動詞、形容詞等前面表示否定(如“人不知而不慍”“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構成形容詞(如“不法之徒”“不義之財”等)。而“無”字,則既可作副詞,又可作動詞。作副詞用時,表示對動詞或形容詞的否定,基本可與“不”字互換(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君子不憂不懼”“內省不疚”等句中,“不”與“無”同義);還可通“毋”,表示勸阻或禁止,意同“不要”,用法上亦可與“不”相同(如“無伐善,無施勞”“不遷怒,不貳過”等句中,“不”與“無”可互換)。但是,“無”字有一義項則為“不”字所無,即“無”字還可作動詞用,相當於“沒有”,這時的“無”就不能與“不”互換,如“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無適也,無莫也”“無可無不可”等句中的“無”如換成“不”,則絕不成語。

明乎此,則此章“不仕無義”中的“無義”,絕不可解作“不義”。類似用法亦見於《陽貨篇》“君子好勇而無義則亂”,這裡的“無義”可解作“沒有道義”。拙著《論語新識》在解讀“不仕無義”時,做了如下“新詮”:

“不仕無義”當以解作“不仕無義之君國”為上。首先,孔子乃無適無莫、“無可無不可”之人,絕不可能以不仕為不義。其次,從詞法語義上講,“無義”並非“不義”,而是“沒有道義”,與《陽貨篇》“君子好勇而無義則亂”之“無義”意同。故“不仕無義”乃“不仕沒有道義之君國”之義。此與夫子所謂“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隱”、“危邦不入,亂邦不居”並無二致。其三,夫子一生,大部分時間處於“不仕”狀態,難道皆是“不義”?顯然說不通。其實,理解此句當結合本篇“出處去就”這一主旨。“孔子行”三字反覆出現,體現的正是夫子一以貫之的“不仕無義”、“從道不從君”的嚴正立場和價值判斷!且下文緊接著說“君臣之義”以及“君子之仕,行其義也”,皆可證“不仕無義”乃“仕必合義”也。

不過,今天看來,這一“新詮”雖擺脫了將此句解為“不仕不義”之誤區,但解作“不仕無義之君國”,仍有“增字解經”之嫌,同樣有所未安,有欠圓融。以下就近來思考所得,對“仕”與“義”之深層內涵予以論析,以求對此句的詮釋有一圓滿之解決。

  • 三、“仕”與“義”的深層內涵

上文已從語言學角度,論證“不仕無義”不可解作“不仕不義”;而將“不仕無義”解作“不仕沒有道義之君國”亦有未安。未安在哪裡?細思則在對此句中“仕”與“義”之深層內涵及其關係的理解上。

先說“義”字。“義”之為字,早見於甲骨文。《說文》釋“義”曰:“己之威儀也。從我羊。”段玉裁注:“義之本訓,謂禮容各得其宜。從羊者,與美善同義。”又,《禮記·中庸》:“義者,宜也。”《釋名》亦曰:“義,宜也。裁製事物,使各宜也。”作為儒家價值系統中非常重要的一極,“義”之內涵極為豐富而靈動,猶如一安全閥與調節器,所有價值無不須“義”來制衡,離開“義”的制約與權變,一切價值皆難以彰顯和實現,於是才有“仁義”“禮義”“道義”“信義”“孝義”“忠義”“孝義”之說。

孔子秉承中道,對“義”之價值多有肯認,甚至將其上升到一種立身處世的原則和智慧,《論語·里仁》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正如“忠恕”之間,孔子以“恕”為主,“禮義”之間,孔子則主張“義之與比”,認為天下一切事物,皆當以“義”作為選擇和判斷的首要標準。孔子還說:“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事實上也還是講“義”。孟子承此而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可知儒家的“義”,與“時”“中”“權”“變”等概念相通,含有合宜、時中、與權、順變之意。一句話,“義”,就是不執著,所謂“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或者“無可無不可”。所以,“義”不唯指向道德,同時也指向智慧。具體到本章所謂“不仕無義”的“義”,所指無他,乃是“君臣之義”,但既然是“義”,就絕非固執刻板的教條,而是一種充滿彈性和超越性的智慧。

再說“仕”字。《說文解字》訓“仕”字曰:“學也。從人從士。”段玉裁注:“學也。訓仕為入官,此今義也。古義宧訓仕,仕訓學。故《毛詩傳》五言士,事也。而《文王有聲》傳亦言:‘仕,事也。’是仕與士皆事其事之謂。”又說:“學者,覺悟也。事其事則日就於覺悟也。若《論語·子張篇》子夏曰:‘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公冶長篇》:‘子使漆雕開仕。’注云:‘仕,仕於朝也。’以仕學分出處,起於此時矣。許說其故訓。”據此可知,“仕”之本訓,實“學”也,“事”也;以“仕學分出處”,正孔子所處的春秋末年時事。故子使漆雕開仕,開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孔子反而很高興。蓋漆雕開好學不倦,已見大意,故心無旁騖,於仕進幹祿之事視之蔑如也。再看《論語·先進篇》第25章: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

此章子路的狡辯很值得注意:“何必讀書,然後為學?”實則即是“何必讀書,然後為仕”之意。而孔子斥其為“佞”,表明在孔子心目中,仕、學原本一體,不“學”豈能為“仕”,不“仕”如何行“學”?故朱熹說:“治民事神,固學者事,然必學之已成,然後可仕以行其學。”又引範氏曰:“古者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從這一角度再看《子張篇》子夏所謂“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則滯義無不通貫。也就是說,僅僅把“仕”解作“做官”,不僅會將其意涵狹隘化,甚至還會庸俗化,當然也就無從理解“仕”與“義”的深層關係了。

事實上,“仕”不僅可以訓作“學”,亦可以解作“行”。如《論語·述而篇》第10章:

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此章孔子論用行舍藏,出處必合乎道義。《集註》謝氏曰:“聖人於行藏之間,無意無必。”此亦夫子所謂“無適也,無莫也”“無可無不可”,孟子所謂“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有所為,有所不為”之意也。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故孔子唯引顏回為同調。很顯然,這裡的“用之則行”,其實便是“仕”;“舍之則藏”,當然即是“隱”。順此而言,則“仕”還可理解為“見”(現)。如《泰伯篇》“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見”即“出現”“表現”,其實也即“有所為”之意。

綜上,“不仕無義”的“不仕”,實即“不學”“不出”“不現”“不行”“不為”,非僅“不做官”一意可以該之也!又,朱熹論《微子》全篇之宗旨說:“此篇多記聖賢之出處,凡十一章。”而在具體的章節中,如“微子去之”“何必去父母之邦”“孔子行”“辟世之人”“闢人之人”“隱居放言”“入於河”“入於海”等等,皆關乎士人之出處、去就、仕隱之選擇。聯繫本章這一大背景和語境,則荷蓧丈人與上章的長沮、桀溺,皆為隱居鄉野之隱士;本章孔子對子路說:“隱者也。”正是對荷蓧丈人人格類型的一個基本判斷。

所以,本章的“不仕”,其實就是指“隱居不仕”;而“不仕無義”,實即“隱居無義”。但直說“隱居無義”太突兀,於是只好說“不仕無義”。而“不仕”所“無”者何“義”?當然是“君臣之義”。相比之下,古代學者對此的理解反倒較為接近原義。如劉寶楠《論語正義》說:“義者,宜也。君子成己所以成物,故士必宜仕。仕即是義,亦即是道。不仕則無君臣之義,是為亂倫。”此解是為得之。

從現實人生的選擇來看,“不仕”並不意味著“隱”,對於今人而言,“不仕”還可以從學、經商、務農、做工,但在本篇和本章的語境中,“不仕”其實就是指“隱”。故“不仕無義”,即是說,“隱居不仕是無義的”。如果將“不仕”解作“不做官”,字面上似乎說得通,卻掩蓋了真實的語境和語義,更取消了“不仕無義”的倫理意義和批判力度。有些學者解此章時,本著一種似是而非的對於仕途經濟或曰“體制內”的反感,竟說“子路的做官衝動比老師還強”,真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 四、“君臣之義”的人學意蘊

“不仕”既然是指“隱居”,而隱居正是“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不事王侯,高尚其事”,那麼,這裡的“無義”當然是指“沒有君臣之義”,或者“取消了君臣之義”。本章子路所言甚明:

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也?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吾知之矣。

這段話起承轉合,環環相扣,微言大義,盡在其中,堪稱一篇大塊文章!論者多以為子路此言,乃轉達孔子之意,甚至有版本作“子路反,曰”云云。竊以為其說可從。蓋子路雖忠勇剛直,卻尚未見道,其於“君臣之義”的理解亦未嘗至於此也。

“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道,如之何其廢也?”竊謂這裡的“廢”,其實就是“不仕無義”的“無”。或者也可以這樣說,“不仕無義”正是“不仕廢義”!因荷蓧丈人雖為“隱者”,無形之間“廢”掉了“君臣之義”,但其留宿子路並引見其二子,則說明其尚未“廢”掉“長幼之節”,也即父子、長幼二倫之禮。既然沒有“廢”掉“長幼之節”,又怎能“廢”掉“君臣之義”呢?只要稍加琢磨,就不難嗅出此話背後的反詰力度和批評鋒芒。

接下來一句“欲潔其身,而亂大倫”更是吃緊!這裡的“大倫”實則乃指“人倫”,也即孟子所說的“五倫”。朱熹《集註》說:“人之大倫有五: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仕所以行君臣之義,故雖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廢。”為什麼“君臣之義”不可廢?因為一旦廢掉“君臣之義”,人之“大倫”也就隨之崩解了。如果僅從社會學和政治學角度解讀“亂大倫”,恐怕只能是南轅北轍,欲速不達,因為這裡的“大倫”非僅指“君臣”一倫,而是涵蓋了整個“人倫”關係。只有將倫理學和人類學的視角引入,才能正確理解其深層意蘊,釋放其全部詮釋能量。

竊以為,“君臣之義”,涉及作為“人學”的儒學所內在蘊含的兩大分判:

一是人禽之辨。一般以為,孟子乃“人禽之辨”的倡導者,事實上,孔子早已揭櫫此義。如《鄉黨篇》“傷人乎?不問馬”,以及本篇上章“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皆關乎人禽之辨。而上章“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和本章“道之不行,吾知之矣”,兩次提及的“道”,無他,正是“人之道”也!孔子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所弘者何道?蓋人之道也。而在五倫關係中,父子、君臣二倫尤關乎人禽之辨。質言之,人之所以為人,正因其擺脫了“無父無君”的“禽獸之域”,進入到父慈子孝、君禮臣忠的禮樂社會。取消了二倫中的任何一倫,對於人類文明來說,都是可怕的災難。若廢掉君臣之義,社會組織和治理秩序將迅速崩解,倒退到所謂“無政府主義”狀態;若廢掉父子之親,人類也將不知墮入不知“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動物世界”,只能回到“叢林”,“與鳥獸同群”了!是故,守住“君臣之義”,非強調仕途經濟、忠君保皇也,實乃守住人倫底線、禮樂始基也。

二是夷夏之防。如果說“人禽之辨”乃涉及人倫底線,不可逾越的話,那麼,夷夏之防則關乎文明根基,尤須固守。也就是說,即使擺脫了禽獸狀態,同為人類,不同族群在進化程度和文明水準上亦有高低之別、優劣之分。《禮記·王制》雲:“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實際上,判定夷夏之辨的不僅是衣冠文物、“火食”“粒食”,還有禮樂制度與倫理道德。《八佾篇》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正好將君臣之義與夷夏之辨結合在一起。孔子此言,蓋以華夏之禮樂文明遠勝於夷狄之“被髮左衽”。也即是說,如果僅有君主卻無道(即禮樂文明),照樣是未開化的蠻貘之邦!

在此基礎上,再來看“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吾知之矣”數句,觀感就會發生改變。這裡的兩個“行”字,正好與前文兩個“廢”字對應。意思是,既然“長幼之節,君臣之義”作為“人之大倫”不可“廢”,就當努力“行”之,一往無前。“義”和“道”在此同時出現,十分值得注意。從價值層級上看,“道”要高於“義”——“道”是“止於至善”的理想境界,“義”則是實現“道”的前提和途徑。換言之,欲“行其道”,必先“行其義”。“無義”則不能“行道”,不能因為“道之不行”,就連“行義”都放棄了!

又,此章頗可與《季氏篇》子曰“隱居以求其志,行義以達其道”相互參照。孔子並不否認“隱居”的價值,故其曾說“賢者避世,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論語·憲問》),又對“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的逸民如虞仲、夷逸之徒報以同情,甚至以“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的蘧伯玉為“君子”。但在更深的層次去看,孔子顯然認為,“隱居以求其志”的原則雖然無可厚非,但充其量不過是“欲潔其身”的“自了漢”罷了,不僅無法“行義以達其道”,甚至還有“廢義亂倫”的危險!

就此而言,“不仕無義”,並非對作為個體選擇的“隱居不仕”的批判,更不是對“仕途”或者“做官”心向神往,趨之若鶩,而是站在一形而上的哲學高度,對“隱居”行為可能導致“廢”掉作為“人之大倫”的“君臣之義”,進而使整個人類退回到“蠻貘之邦”甚至是“禽獸之域”這一可怕後果的深層憂患和終極拷問!

  • 五、“功名”與“節義”孰愈?

其實,在《論語》一書中,孔子對“君臣之義”早有明確界定。首先,君臣一倫與父子一倫不同,並非血緣上之絕對關係,而是互相對待之關係。所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其實是互為條件、甚至互為因果的關係。其次,事君之道,進退自如,一方面是“勿欺也,而犯之”,對君主的過錯不能姑息,而應犯言直諫;故子思甚至說:“恆稱其君之惡者,可謂忠臣矣。”(郭店竹簡《魯穆公見子思》)但另一方面,也要“以道事君,不可則止”,否則“事君數,斯辱矣”。此皆可見儒家“君臣之義”,乃指君臣間相互對待的一種道義原則,而非君主單方面求全責備於臣下。此亦所謂“從道不從君”之義也。第三,君臣以道義合,合則就,不合則去。孟子談到“君子之仕”時頁說:“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禮貌未衰,言弗行也,則去之。其次,雖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禮貌衰,則去之。”(《孟子·告子下》)蓋儒家君臣之道,既明義務,又彰權利,就之也忠,去之也厚,可行可藏,從容進退,正大光明,絕非“做官衝動”所可比擬也。

進而言之,“君臣之義”是什麼不重要,關鍵在於如何“行其義”。本章朱熹《集註》接著說:“然謂之義,則事之可否,身之去就,亦自有不可苟者。是以雖不潔身以亂倫,亦非忘義以殉祿也。”又說:“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義,便有進退去就在裡。如丈人,直是截斷,只見一邊。”“道合則從,不合則去,即此是義,非但只說要出仕為義。然則道合則從,不合則去,唯是出仕方見得。‘不仕無義’,才說不仕,便都無了這義。聖人憂世之心,固是急欲得君行道。”朱子的意思再明白不過:“君子之仕,行其義也”的“義”,即“君臣之義”,不僅包括“仕進”,也包括“退隱”;不僅包括“就”,也包括“去”,正夫子所謂“用行舍藏”也。朱熹評價孔子三“行”(去也)時,又說:“到得靈公問陳,‘明日遂行’;景公‘以季、孟之間待之’,曰:‘吾老矣,不能用也’,孔子行;季桓子受女樂,‘孔子行’,無一而非義。”

“不仕無義”,其實是說,如果隱居不仕,則無法得君行道,非理論上不合道義,而是實踐上無從見義、更無從行義也。必須指出,那種一看到“仕”就想到“做官”“幹祿”或者“功名”的致思理路,其實是受到近百年現代白話文“膚淺化”“庸俗化”的“語義結構”長期“敗壞”的結果。

正因為“君臣之義”並非死板僵化的教條,故在現實操作中,乃有可以超越“君臣之義”而彰顯更高之價值者。這在《論語》中也有清晰的設定。如《憲問篇》第16、17章: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細讀這兩章,不難發現,子路、子貢對“君臣之義”的理解依舊是“以身殉義”式的,所謂“忠臣死節”。這也是一般人對儒家“君臣之義”的慣常認知。但孔子卻力矯其弊,以更高的仁道精神啟迪之、引領之。蓋召忽雖殉主死節,不過守小忠小信,“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正孔子所謂“言必信,行必果”的硜硜然之小人也。又,《禮記·儒行》孔子說:“愛其死以有待也,養其身以有為也。”管仲之不死公子糾,正可作如是觀。可知孔子對於君臣之義,絕不似後人那般固陋迂執,而有著更大的價值關懷。此即錢穆先生所謂“人道之大,則尚有大於君臣之分者”也。

清初大儒呂留良《四書講義》對“子貢曰”一章的解讀尤其震撼人心。呂氏曰:


聖人此章,義旨甚大。君臣之義,域中第一事,人倫之至大。若此節一失,雖有勳業作為,無足贖其罪者。若謂能救時成功,即可不論君臣之節,則是計功謀利,可不必正誼明道,開此方便法門,亂臣賊子,接跡於後世,誰不以救時成功為言者,將萬世君臣之禍,自聖人此章始矣。看“微管仲”句,一部《春秋》大義,尤有大於君臣之倫為域中第一事者,故管仲可以不死耳。原是論節義之大小,不是重功名也。

呂子發明君臣之義,特拈出“節義”與“功名”二義,標舉不重“功名”而重“節義”的價值判斷,真是高屋建瓴、拔本塞源之論。竊以為,呂子所謂“節義”,正來自於本章“長幼之節,君臣之義”,也即“春秋大義”。所謂“春秋大義”,實乃董仲舒所謂“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史記·太史公自序》)之義也。而呂子所謂“《春秋》大義,尤有大於君臣之倫為域中第一事者”,正是對為君一方不斷膨脹的私慾和權力加以限制,歸根結底,是對歷代“暴君獨夫”或“亂臣賊子”的口誅筆伐,是對人道、王道的守死捍衛。呂子所言,誠為儒學發皇光大之論,為夫子解紛於千載之下,偉哉大矣!對此,錢穆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飽含深情地予以激賞肯認:

故君臣之義既昧,出處進退之節既失,則夷夏之防必且大潰,而黃胄華種長淪於夷狄狐貉,士大夫猶且彈冠而相慶,蹈舞稱臣,恬不知恥。此勢之所必至,而有心者之所深憂也。故晚村所大聲疾呼而斥者,厥惟曰功利。功利之毒淪漬於人之心髓,則君臣之義無可託,夷夏之防無可立。晚村身為亡國遺民,於此雖耿耿,若骨鯁之在喉,不吐不快,而終有所顧忌不敢一吐為快者。故於論“微管仲”一節獨表其意曰“春秋大義,猶有大於君臣之倫者”。此即夷夏也。而晚村又繼之曰“原是重節義,不是重功名”。蓋夷夏之防,定於節義,而搖於功名。人唯功名之是見,則夷夏之防終隳。人惟節義之是守,而夷夏之防可立。

錢氏“夷夏之防,定於節義,而搖於功名”之論,真可謂呂子知音。今以“不仕無義”為“做官衝動”者,正以“義仕”為“功利”也,其所論何其謬哉!

  • 六、結語:“君臣之義”的現代價值

如前所述,“君臣之義”不僅與“人禽之辨”與“夷夏之防”緊密聯繫,其內在蘊含的士人出處、去就、進退的“節義”原則,還有著高於個人功名之上的道德獨立性和文化超越性,這一份被歷代士大夫秉持的“道尊於勢”“從道不從君”的“天下關懷”,正是對治“君臣之義”片面化、庸俗化的思想資源,體現了儒學義理中本身具有的人學意蘊與現代價值。

問題是,孔孟所建構的“原始儒學”中的“君臣之義”,究竟是如何成為亂臣賊子的“方便法門”,以至後人一提到“君臣之義”便與“救時成功”或“計功謀利”的“尊君卑臣”聯繫在一起的呢?呂留良對此亦有深入剖析。在論及《孟子》“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一章時他說:

君臣以義合,合則為君臣,不合則可去,與朋友之倫同道,非父子兄弟比也。不合亦不必到嫌隙疾惡,但志不同,道不行,便可去,去即是君臣之禮,非君臣之變也。只為後世封建廢為郡縣,天下統於一君,遂但有進退而無去就。嬴秦無道,創為尊君卑臣之禮,上下相隔懸絕,並進退亦制於君而無所逃,而千古君臣之義為之一變,但以權法相制,而君子行義之道幾亡矣。

呂子站在正統儒家的立場,將“君臣行義之道幾亡”的罪魁,指向嬴秦“廢封建為郡縣,天下統於一君”的皇權專制,可謂巨眼卓識。眾所周知,秦漢以後,皇權高度集中,士權極度下墜,“千古君臣之義為之一變”,士人“但有進退而無去就”,甚至淪為被帝王“俳優蓄之”的弄臣玩偶而不自知。降及漢末魏晉,兩次黨錮之禍的摧折,正始年間殘酷政爭的迫害,士大夫的錚錚鐵骨不復存在,以致王船山喟然興嘆:“孔融死而士氣灰,嵇康死而清議絕。”東晉一朝,偏安江左,王導輩猶有“新亭對泣”“克復神州”之志,然大多朝臣“只知有家,不知有國”。至宋、明二朝,神州陸沉,天下板蕩,夷夏之防失守,君臣大義乖舛,於是顧炎武憤而乃有“亡國亡天下”之辨矣。顧氏說:

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魏晉人之清談,何以亡天下?是孟子所謂楊、墨之言,至於使天下無父無君,而入於禽獸者也。……是故知保天下,然後知保其國。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耳矣。


以“遺民”自居的亭林先生,眼見家國淪亡,君臣義乖,乃對魏晉易代之際山濤薦嵇紹之事予以掊擊,在“君臣之義”中注入新精神,即區分“天下”與“國家”為兩事,又在“君臣保國”之外,標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遂使“匹夫”脫離於“君臣關係”之宰制,獲取相對獨立的價值轉圜空間。此與呂留良“《春秋》大義,尤有大於君臣之倫”之說,其揆一也。《呂氏春秋·貴公篇》說:“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也。”有此“天下關懷”與“道義擔當”,則中國之士大夫,依舊可立於天地之間而無愧!

無獨有偶。此一種“道尊於勢”的“天下關懷”,亦為另一位大儒黃宗羲所秉持。黃氏所撰《明夷待訪錄》有《原君》《原道》二篇,正是對“君臣之義”的“義理釋放”。《原臣》開篇道:

有人焉,視於無形,聽於無聲,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殺其身以事其君,可謂之臣乎?曰:否!……故我之出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吾以天下萬民起見,非其道,即君以形聲強我,未之敢從也,況於無形無聲乎!非其道,即立身於其朝,未之敢許也,況於殺其身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見,君有無形無聲之嗜慾,吾從而視之聽之,此宦官、宮妾之心也;君為己死而為己亡,吾從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暱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又豈知臣之與君,名異而實同耶?……君臣之名,從天下而有之者也。吾無天下之責,則吾在君為路人。出而仕於君也,不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僕妾也;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師友也。

寧為“師友”不為“順臣”;寧為“路人”,不為“僕妾”——此正《論語》本章所謂“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今之學者多以黃氏之說振聾發聵,謂為中國民主之先聲,可與西方價值遙相呼應,殊不知,此正孔孟所標舉之“君臣之義”的隔代迴響、“創造性轉換”也!

行文至此,大體可以明白,將“不仕無義”,解釋成“不做官是不對的、不義的”,不僅在文字訓詁上缺乏依據,而且與中國古典政治學和儒學思想史的真實語境大相徑庭。尤其是,在此一種“仕途經濟學”或“政治成功學”目光的窺探下,作為儒家倫理設計中至關重要的“君臣之義”,以及其所蘊藏的更為豐富而深刻的人學意涵和現代價值,也就被視而不見,甚至稀釋蒸發了。這不能不說是一大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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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劉強,字守中,別號有竹居主人。筆名留白,西曆一九七〇年生,河南正陽人。復旦大學文學博士,現為同濟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詩學研究中心主任。央視《百家講壇》主講嘉賓,臺灣東華大學客座教授。出版著作《世說新語會評》《曾胡治兵語錄譯註》《古詩今讀》《世說新語今讀》《有刺的書囊》《竹林七賢》、《驚豔臺灣》《世說學引論》《有竹居新評世說新語》《魏晉風流十講》、《清世說新語校注》《論語新識》等十餘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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