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對公司生產前工序作業準備規定必要的驗證手段,保證生產可以正常、有效進行。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產品生產前的作業準備。
3.職責
3.1 品質部負責制定驗證記錄表的相關內容。
3.2 車間班組長負責填寫《作業準備驗證記錄》。
4.程序及要求
4.1在作業的初步運行、材料的改變、作業更改、運行間過長的停頓、變換產品生產/加工等情況下,均須進行作業準備驗證,並記錄於“作業準備驗證記錄表”中。如驗證結果不符合生產所要求,則由相關生產車間進行處理。
4.2每個工作班,工裝、設備調整後生產的首件產品,按《產品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執行首件檢驗。作業準備產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
4.3新產品、過程更改,進行試生產後進行PPAP及生產確認試驗,按APQP、PPAP要求執行。
4.4 每次進行作業準備驗證,都必須由驗證人員認真填寫《作業準備驗證記錄》,由生產部保存。
5.相關文件
QD7.1.7-2016監測資源控制規範
QD8.6.1-2016 產品和服務放行控制規範
QD8.7.1-2016不合格控制規範APQP、PPAP
6.相關記錄
6.1 QR7.5-16《作業準備驗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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