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老頭再婚,現年齡太大生病,繼子不贍養推到親生子女這邊,繼子還要求每月給老太一筆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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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貴州劉一語,非常高興為你解答

老頭再婚,現年齡太大生病,繼子不贍養推到親生子女這邊,繼子還要求每個月給老太太一筆錢,該怎麼辦?

從描述裡知道這個老頭是把自己的兒女放在家裡,他自己去老拌家居住,也不知道是去了多長時間,如果是時間長了那就太可憐這個老頭了。一生的功勞,每年賺到的錢都在女方家,還幫女方接媳婦,也可以說從他去了這個女的家之後就為這個家當牛做馬。應該是老了生病了由女方兒子來贍養這個老人,因為他大半生的付出都在這個家。

當然,如果這個老頭每次賺到的錢都給他的親生兒女這邊,那應該由他自己的兒女來為他出錢醫治,這邊繼子也可以不出錢來為老頭看病都說得過去。要是他賺的錢都在女方家這邊就,應該由繼子來贍養這個繼承父。

既然老頭太老都生病了,他很哪裡還有能力來賺錢養她的老太婆呢?既然他的繼子都知道把他趕回去讓他親生兒女來養他,那老太婆的兒子還有什麼理由要求他每一個月出一筆錢給老太太。他應該也沒有這個義務吧,相反過來應該有繼子出錢跟老頭的親生兒女一起來醫治這個老頭才是合理的。

這個繼子既然還有臉去叫這個老頭每一個月拿一筆錢給這個老太婆,這個事情不合理,而且這個繼子做出這個是不道德的事情。按道理來說他應該每一個月給一點錢給這個繼父看病才對。

做一個總結,從這個事情來看,應該有很多人得到了一個極大的教訓。最好不要離婚,要是一定要離婚的話,在還沒有小孩而且年齡在35歲之前離婚傷害就不算大。要是有小孩,那就最好不要離婚了,在小孩子還小的時候離婚,小孩子幼小的心靈就會缺少父愛或者是母愛。到頭來父或者是母到別人家幫別人家撫養孩子,把別人的孩子撫養長大了不認你你就會是一場空。等老了吃得做不得的時候,由誰來奉養老人,這還是一個難題。自己的親生兒女,他們還小的時候你拋棄他們,等他們長大之後他也不會理你。所以我覺得每一個家庭吵吵鬧鬧是正常事,但是最好一定不要離婚。


貴幸劉延瓊劉一語


我現在也遇到這種問題,老頭60多了,老太太沒了三年了,最近非要聽人家給他介紹個對象,這個我不反對,但找這個老太太帶著個小女兒我就很崩潰了。說白了老頭60多了,最近幾年身體不太好,年年去醫院要貢獻幾萬,找個老太太說白了也是指望我們,我們養活老人沒問題,但還帶個孩子,老頭又掙不了錢也沒有積蓄,我們自己有孩子又要了二胎,老頭從結婚都沒管過,我們自己結婚自己生孩子辦滿月,又自己造了房子,現在也是債務不少,壓力可想而知。反對吧又不能說,說了好像多不容人一樣,但真心不贊成。真不知道那些燒鍋介紹的是成心看笑話還是怎麼的


紅燈停387


老人再婚要慎重,搞不好前的丟棄,後的嫌棄,像我家公,婆婆過世沒二個月就有人來談再娶,當時他72歲,把我們晚輩傷透了心,最後我跟他們擺著說清楚,你們結婚我們各不相干,房住到百年之後歸還我們和各葬各的,說清楚了我們也不管了,最後不成是女的欠了好多錢,要老頭負責,老頭這時才清醒,


燕子254697359


老頭再婚,生病了應該由老頭自己的子女來拿錢給老頭治病,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老頭的子女有贍養自己親生父親的責任和義務。老頭撫養了親生子女,親生子女有責任給老頭看病。

繼子如果也是老頭撫養長大的,那麼繼子就有責任給老頭看病。如果繼子不是老頭撫養長大,是生母和生父撫養長大,繼子就沒有義務和責任贍養老頭(繼父)。因此繼子不贍養,並不是推卸責任。

另外繼子要求老頭或者老頭的親生子女每月給老太一筆錢,也沒有錯。老太要照顧老頭,就是請一個保姆,每月不得也要給保姆費嗎?

昨天晚上剛聽到一個老人再婚的案例。一個老頭的女兒諮詢父親要再婚,子女們都不同意,但是老頭已經跟比他小20多歲的女人住在一起了。老頭女兒主要是問如果老頭不在了,一是財產怎麼分;二是如果老頭不在了,老太誰贍養。

律師的回答是,再婚前的財產老頭的子女繼承,再婚後的財產是老頭和現任老婆的共同財產,老頭不在後,財產按照繼承法順序執行;

關於贍養問題,律師告訴諮詢者,老頭過世後,如果老太沒地住,可以在老頭的房子裡住到百年之後,老頭的子女才能繼承老頭的房子,但是贍養老太就是老太子女的事情了。

律師還告訴諮詢者,既然老頭已經跟老太以夫妻名義住到一起了,就支持老頭,不要跟老頭做對,平時再給老太一些零花錢,讓老頭老太都安心。如果子女們堅持反對,老頭生氣了把房產和存款都贈與老太太,即是老頭百年之後,子女們也沒權利繼承老頭的遺產了。

這個案例說得很明確,自己的父母即是再婚了,如果是在子女成人後再婚的,子女就有責任和義務贍養自己的父母。

總之,如果老人再婚是在子女都成人之後,老人跟繼子女之間沒有撫養關係的,生子女就要贍養老人。

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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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住夕陽的手


老頭再婚,現年齡太大生病,繼子不贍養推到親生子女這邊,繼子還要求每月給老太一筆錢,該怎麼辦?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其實不難解決啊!有句話叫做——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在這個問題上,只要改成這樣就行了——一起在新家,養老找親娃。

首先,不管老頭再婚與否,親生子女不都有贍養的義務嗎?

難道老頭再婚這些年,親生子女都沒有管過他嗎?說起來,那可就是親生子女的錯了!

不管老頭是單身還是再婚,子女不都有贍養他的義務嗎?

確實很多家庭,老人再婚,子女原本就是持反對意見的。

如果剛好老頭帶薪,老太太赤貧,子女就會覺得更加不公平——老頭的錢自己一個人花不掉啊,原本多下來還可以貼補子女呢,現在倒好,竟然去養其他老太太了!真是可氣可恨啊!

於是子女們就開始拒絕贍養老頭——給他錢幹嗎?給他錢,他還不是給老太太和老太太的兒子花,所以不給不給堅決不給。

聽起來很合情合理啊!可是但可是,你們想過沒有,老頭以前是孤身一人,現在卻有人貼身照顧——就算請保姆,工資也是很高的好不好?就算找人陪聊,也要付錢的好不好?就算養條狗作陪,也要花錢買狗糧的好不好?

所以,親娃們——別抱怨了好不好?

同理,老太太不是也應該由親生兒子贍養嗎?

說起來,這位繼子也比較不要臉。

你不贍養繼父很正常,但你親媽——你總得贍養吧!

老頭已經到了“年齡太大生病”的地步,你都已經幫他開口向親生子女要撫養費了,你覺得老頭還有能力養活你媽嗎?

你媽年紀不小了,別說老頭不是你親爹,就算是你親爹,親爹年紀大了,養不起你媽了,你媽不也該你去養嗎?

不知你腦洞是怎麼大開的,竟然去問老頭的子女要贍養費,人家憑什麼給你啊——你這裡理直氣壯,是因為你媽撫養過他們嗎?

解決方法,養老找親娃啊!實在不行就各回各家吧!

所以,“老頭再婚,現年齡太大生病,繼子不贍養推到親生子女這邊”——親生子女就養唄!好歹也是自己親爹啊!真的應該的,別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空後悔啊!

“繼子還要求每月給老太一筆錢”——直接拒絕就是了!

實在不行,就把老頭接回親生子女家裡照顧唄——乾淨利落。

我是張薔薇,一位從醫女文青!

喜歡我可以關注我,每天聽我講述世間故事,分享人生經驗!


張薔薇啊


老頭再婚,現在年齡太大生病,這就說明己再婚多年(現在年齡太大),這是其一。生病了這是現狀,也可以說對現在這個家無貢獻了,是負擔,這是其二。繼子不贍養,推脫責任,這是其三。繼子把老頭推給他的親生子女,尋找藉口,趕出家門,這是第四。繼子還要求每月給自己的母親一筆錢,好象有點強詞奪理,你娶了我母親,你現在沒有,你應該向子女要,來給我母親這個錢,這是第五。

現在我們來看第一個問題,再婚多年,生處不大,養處大。如果沒有繼父的扶養,你就順利長大了嗎?你成家立業,難道繼父沒有一點貢獻嗎?

可見此人,不知感恩圖報,一心狹隘。

怎麼來解決這個問題呢?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繼子應該承擔的責任。繼子有贍養老人的責任。

我們再來看第二個問題,生病了。對這個家沒有貢獻了,而且還是負擔要出錢治病的嘛。

可見此人,自私自利,老人沒有病,對這個家有貢獻的時候就沒有冤言。有病了涉及要錢了,內心不平衡了,憤恨也就產生了。

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呢?也只有通過法律,該繼子承擔的部分,讓他承擔。

我們再來看第三個問題,繼子不贍養,推脫責任。

可見此人,忘恩背義,不知道自己怎麼長大的。缺德。

這個問題也只有通過法律來裁判,該出贍養費的出贍養費,該負法律責任的負法律責任。

我們再來看第四個問題,把老頭推給他的親生子女。憑什麼老人生病了,對家庭沒用了,就推給親生子女,老人有錢為家的時候怎麼就沒有想他還有親生子女呢?

可見此人,心恨毒辣,用你的時候要你,無用的時候,一腳踹多遠。

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呢?我認為將他的醜陋行為公諸於世,讓他在眾人的唾沫中誕生。

我們再來看第五個問題,繼子還要求每月給他母親一筆錢。憑什麼你說了算,你憑什麼條件要錢,你有什麼權利要錢。不先照照自已,正人先正己。

可見此人,心目中只有錢,霸道主義。

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呢?法律自有公斷。

綜上所述,老人和自己的親生子女,應該扛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討回公道,嚴懲小人。

(以上是個人觀點,不代表他人)。


日出東方的情感


這種情況比較複雜,老人再婚,他的子女女方撫養過沒有,老人撫養過繼子沒有,繼子已成年,還是未成年,女方喪失沒有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等。

如果女方撫養過老人的子女,女方也喪失了勞動能力,且繼子還未成年,老人的子女的確要承擔老人和繼母的養老費用,如果繼子已成年,老人和女方養老費用由老人子女和繼子共同承擔,共同協商按比例承擔。

如果老人再婚時子女已成年,女方未承擔過撫養義務,法律上老人子女只管他爹就可以了。如果老人和女方,以及繼子仍然生活在一起,女方負責照顧老人,還得付一部分照顧費用。如果老人撫養過繼子,而且繼子已成年,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承擔一部分費用,當然也有繼承老人財產的權利。

贍養父母是子女法定義務,不管繼承還是沒有繼承財產,也不管父母再婚不再婚,只要父母撫養你長大,就必須承擔這個義務。


hangkw


這個問題問的糊里糊塗,老頭再婚肯定是年歲大了,這個繼子如今有多大,是沒滿18歲,還是滿了18歲的成年人。如果沒滿18歲,作為繼父再有病,對他還有撫養的責任呢。如果,已經年滿18歲,並且有工作,老頭過去撫養了他,他就應該有贍養老頭的責任。

如今他不贍養老頭也就不提了,他把老頭推給了親生兒女贍養,親生兒女對老頭也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繼子卻還要老頭給老太太的生活費,這就有點像白眼狼,不講道理了吧。老太太是繼子的母親,作為兒子就應該承擔起對母親贍養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天理,也是天經地義的。

遇到這種混賬的繼子,繼父年歲大了,現在有病,靠親生兒女們贍養,不說沒錢,就算是有錢,也到了自顧不暇的地步,哪還有力量幫助老伴,只要老頭當年對繼子盡到了撫養的責任,就應該以不贍養老人將繼子告上法院,要求他承擔起贍養母親和繼父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對未成年的親生子女,包括領養的子女,繼子有撫養的責任可義務。子女們長大以後,就有義務承擔起對老人的贍養責住。所以將白眼狼繼子告上法庭,是有法律依據的。

老人二婚不慎,寒心啊。


老蔣閒言


老頭再婚,如果領證的話,只是與老太形成夫妻關係,兩人財產共同擁有,有了相互繼承的關係。如果沒有領證,連這些關係也沒有。二人就算是搭夥過日子,有病了,或者去世了,就各找各娃,各歸各家。

至於其他的,根據描述,估計老頭結婚時,雙方子女都長大成人了,所以不需要對對方子女盡其他義務和責任,同樣,對方子女也沒有義務回報什麼義務和責任。而且,根據描述,很可能老頭再婚之後,一直在養著老太太以及繼子,才會出現題主所提出來的問題。

其實,老頭生病了,本該是用婚內夫妻共有財產治療,如果婚內共有財產不足,就應親生子女幫助,因為親生子女對老頭負有贍養的義務。而繼子與老頭沒有任何血緣關係,老頭也沒有對其盡撫養義務,不贍養也是應該的。

但繼子要一筆錢贍養老太太的要求卻是錯誤的。同樣是因為繼母並不曾對老頭的子女盡過撫養義務,也你們對她同樣沒有盡贍養責任的義務。倒是繼子,應該負起贍養母親的義務。

結論:老頭的親生子女負擔為老頭養病,繼子負責繼母以後的生活。至於以後,待老頭病癒情況再定。


萍風竹雨123


這繼子的算盤打得滴溜溜轉哦!什麼好事都讓他一個人佔了!把年老多病的繼父趕到親生兒子處,還要每月給老太一筆錢。講得直白一點就是繼子不養繼父老,卻要繼父的兒子給繼母錢。實際上就是繼父的兒子每月要給繼母的兒子一筆錢。這繼母的兒子就是在變像的賣母想用老母親換一堆錢來富裕自己。都是兒子啊,區別真大。女人如果有個貪婪不地道的兒子,最好是不要嫁人,別害了人家一大家子。男人老了,再好莫娶,娶老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娶個老婆有個混蛋兒子,最終苦了自己也害了自己的兒子。

其實,父母再婚,牽涉個人財產的分配和雙方子女贍養等問題,其中事無鉅細,有複雜有簡單,看當事人如何對待!有緣再結合的老爺老太們能得到子女們的支持就算不錯,但一定要與自己與兒女約法三章:兩位老人走到一起,就生老病死自己向對方負起責來,要樹立起照顧對方,兩人相攜相扶到終點。與兒女能隔多遠隔多遠,不要與兒女之間有太多的牽扯。兒女們即能支持父母再婚,也應該支持父母再婚到老,不要干與老人的生活。不要以心痛自己的父親或母親為名將生病的繼父或繼母逐去家門,更不要提些無理要求,去向對方索要錢財。問題中的繼子將有病的繼父推到親生子女那邊,還要求繼父每個月給老太一筆錢。這種行為太不道德,這種要求有點無恥。作為生病的繼父沒有左右繼子行為的能力,但一定有不滿足繼子要求的權力。他要他的,我就是不給,看他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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