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全封閉四輪電動汽車,還有燒油的。是否安全?

wenzi容謙


不管你是什麼車,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等,不管你的車有多高級。一句話安全不是車型和車的貴賤給的。只能說貴的車安全保護裝置比較好而已。

所以我要說的是,平日的把車上的毛病修理好,不要帶病上路這樣就做到了安全第一。

第二,就是我們要遵守交通法規制度。如果都這樣做事。什麼車用著都是安全的。朋友們你們認可嗎!


十後天


全封閉四輪電動車不論用油還是用電都不安全

原因1:製造標準。

這類車並不屬於汽車車型範疇,低速電動車最初的定義是場地內用車,比較多見於高爾夫車、景區觀光車以及電動輪椅等。使用這些車只需要遵守場地園區內的規章制度即可,因為在場地內並不會有川流不息的汽車、非機動車或行人,駕駛難度很低且事故率幾乎為零。

按照這一標準生產的車輛安全等級會非常之低,即使為這些車裝飾塑料的外飾版也不例外。因其底盤和車身框架結構使用的都是最低級的材料,焊接工藝也基本都是小作坊水平,這些“整車平臺”是絕對沒有經過嚴格且科學合理設計的,在碰撞中不僅不能起到合理的保護作用,甚至會造成二次傷害,看一看所謂的“全封閉低速汽車”低速碰撞測試的結果吧。

這些車的被動安全等級與真正汽車的製造標準差之千里,主動安全配置什麼都不會有;所以駕駛這種低速四輪車一旦與真正的汽車發生碰撞,或者與固定障礙物撞擊,後果基本都是車毀人亡。這也是低速電動車至今也沒有獲得合理身份定位的原因,因其有汽車的特徵但沒有汽車的品質,有汽車的速度但毫無安全可言。

原因2:沒有路權。

因為製造標註過低導致低速電動車沒有合法身份,沒有車型定義則沒有路權,因為這種“四不像”的車輛上不了公告,車輛無法購買購置稅並投保車險上牌。沒有這些手續的車輛理論上不能上路行駛的,但是曾經的不法經銷商卻針對農村鄉鎮市場打出不用上牌也能開的保證;初期是保有量小並沒有引起重視,然而在經過野蠻生長後保有量非常誇張,這類車從概率性事故逐漸成為導致共計83萬交通事故的大問題。

使用這種車的群體已經默認形成無需上牌自由用車的觀點,不上牌則不會因違法交法被處罰所以駕駛員肆無忌憚,荀子的人性本惡論表現的淋漓盡致,不加以約束管理則低速電動車會引發嚴重問題。這些車無保險則無事故賠償能力,因為用戶群體多以受教育程度偏低以及經濟能力一般的家庭為主,一旦發生事故結果會毀掉兩個家庭並創造一個老賴。

這些事實存在的問題不能再忽視,所以低速電動車被禁止面銷終端銷售,這類車也迴歸場景內發揮其真正的作用;低速電動車不建議選擇,因為選到了後期也基本不能用了,除非是交通管控之外的邊緣地區還可以考慮,但即使使用也要自主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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