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商洛市原副市長陸邦柱獲刑10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判決書顯示,陸邦柱被法院認定的第一宗受賄犯罪,是2014年陸邦柱安排商南縣經貿局為中劍公司爭取了240萬元補貼資金,2016年2月和6月陸邦柱以單位經費緊張為由索要,中劍公司董事長蔡某先後將100萬元和50萬元現金用茶葉箱子裝著分別送給陸邦柱。

判決書顯示,陸邦柱為蔡某爭取240萬元補貼資金而去打招呼的縣經貿局局長潘某甲,正是靠給陸邦柱送字畫而成功“上位”。2012年底,商南縣鹿城中學校長潘某甲為謀求職務晉升,將花費93萬元購買的一幅國畫送給喜歡字畫的陸邦柱。2013年5月,在陸邦柱的“提攜”下潘某甲調任商南縣經濟貿易局局長。2013年底,潘某甲為感謝陸邦柱幫忙調整工作崗位,又送給陸4萬元現金。

2014年11月份,陸邦柱帶領商南縣相關領導參加省上某活動,商洛市佰倫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黃某某為“破格”參加,在香港用58780元港幣買了一部陸邦柱喜歡的佳能相機送給了陸邦柱。

陸邦柱還收過商洛國力工貿有限公司董事長鄧某某一塊價值36.4萬元的江詩丹頓手錶。

2018年年中,陸邦柱聽說鄧某某被組織調查,他怕被牽連出來,開始忙著退贓。

判決書顯示,2018年6月,陸邦柱將收受的手錶退給鄧某某,8月將字畫退給潘某甲的兒子,當年底,陸邦柱將相機退還給黃某某。此外,陸邦柱還先後退給多名行賄者贓款495萬元。

  2019年6月19日,陸邦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陝西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4個月後,陝西省紀委監委公佈,對陸邦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陸邦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近日,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陸邦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扣押在案涉案贓款人民幣1520.83萬元,國畫一幅、手錶一塊、相機一部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陸邦柱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接受起訴書的指控,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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