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依法行政迎多项突破,行政复议成化解纠纷主渠道

经验看来,任何一种行政体制的深化都需要法治手段作为逻辑支撑。

一方面,中国推行如放管服改革、政府权责清单的划定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世界银行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就显示,我国已然从此前的78位跃居31位,企业与市场的活力不断被激发。

另一方面,强调依法行政成为政府部门共识;十九届四中全会便提出了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如今,作为体现政府治理水准的重要指针,每一项行政争议背后的司法解决模式备受关注。是否高效?制度设计是否合理?行政审判依据有哪些?能否有其他解决渠道?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将成为个人、社会信赖行政机构的依据。

行政法治化迎突破口

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考核,是各地在探索行政法治化路径中的重点。

以广东省为例,其在2013年3月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通过8项一级指标、40项二级指标、108项三级指标将政府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进行明确考评。

山东、河南、河北等地也陆续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相关考核。“完全赞成一些地方探索将法治化的指标体系细化、量化。”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如此评价。

依法行政究竟是依据怎样的法?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练育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从广义来看,‘依法’指的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等;而从狭义来看,‘依法’指的是用来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行政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依据。”

“与自上而下的法律文件相比,各级政府主动将依法行政纳入考核(约占4%)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行为,也因此让‘法治GDP’这一综合评估体系与模式得到普遍认可。”练育强补充。

由此来看,除了将该领域指标纳入政府考核外,构建强有力的行政审判体系也是一大约束手段。

以上海为例,2018年该市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全省(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全部集中、交叉管辖,即:原来由全市基层法院审理的一审行政案件,被集中划归浦东、闵行、静安及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向记者介绍,“2018年,行政诉讼呈现三个‘增多’的特点:企业法人作为原告的案件增多,原告诉求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等民生领域的增多,涉及央行上海分行征信监管职责案件、网约车、顺风车监管等的新类型案件增多。”

那么,如何来界定行政违法的责任?练育强认为,需要按行政纠纷的属性来看待,“第一种是技术性,即行政单位直接限制了公民法人权利义务,比如一些行政处罚;第二种是福利性,即政府对公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具有给付责任的,这需要政府本身来约束;第三种,则是规划性,比如一些阶段或总体性的行政规划。”

更进一步来看,行政部门法治化也在不断助力营商环境改善、提质。

在上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第一财经记者就亲历了几十项政务统一实现“一网通办”的徐汇样本。“我区一网通办、政务公开等工作将全力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上海市徐汇区副区长谈琳表示。

谈琳也提到,“比如在公示方面,凡涉及重大决策、土地交易、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都是社会特别关注的。这就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公开的充分准备。而在全过程记录方面,凡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确保执法信息原始记录的客观、真实、完整。”

行政复议制度先行

当下,为了更高效、妥善地解决行政纠纷,“行政复议”作为有别于行政诉讼的另一方式获得国家司法部门、业界专家的认可。

行政复议,是指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也可理解为一种纠错、监督制度。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则包括了复议、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

“近年来,我国行政复议案件量逐步超过行政诉讼案件量,但行政复议解决问题的速度更快、更高效、性价比更高,这些都是优点。”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表示。

比如,上海市1999年~2017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一直高于行政诉讼案件,最高的年份达到2.2倍;广东省涉“官民纠纷”行政复议案件量近20年来年增长率达22.93%;江苏在2018年的数据显示,全省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了20%。

“行政复议制度中的监督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和行政诉讼同样定纷止争的功能。”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综合处处长徐运凯表示。

业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行政复议的功能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权利救济,二是法律监督(上级对下级),三是促进责任政府建设,即通过行政复议实现行政机关内部纠错。

“行政复议也是为行政机关下台阶的一个制度。”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教授关保英告诉记者,“同时,行政复议制度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将诸多问题通过柔性方式在行政机关中解决,而不是进入司法程序。另外,通过行政复议让社会治理成本更低,这符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义。”

由下而上、由点及面的“听证审理”也成为各地探索行政复议的一大亮点。“我省从2008年开始推行听证审理制度,这不仅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更重要的是通过双方沟通,增进理解和谅解,有利于达成和解。目前‘听证’已成为我省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的常态,约60%实现了结案。”浙江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局局长曹水萍说。

未来,我国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将呈现遵循专业化、职业化的趋势。“专业化在于,如安徽省行政复议类案件中土地征收类案件占了绝大部分,那么这一类案件的解决,更多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一种资源的配置、资源的平衡;职业化则在于,要有一批专门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此外,也要讲究各项行政制度的衔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卫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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