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關於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關於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廣寧縣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批准,面向全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員身份 招聘人員身份為警務輔助人員(不具備公務員、事業人員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名額 向社會公開招聘27名,一聘1年,每年簽訂一次合同,合同期滿視工作需要續聘或解聘。

三、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範圍:

1、巡邏、治安勤務輔助人員崗位:具有廣寧縣常住戶口,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年齡35週歲以下(即1984年11月以後出生),自願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復退伍軍人優先考慮,男性,共22名

2、協助縣紀委監委工作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具有廣寧縣常住戶口,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年齡35週歲以下(即1984年11月以後出生),自願從事紀檢、公安輔助工作,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復退伍軍人優先考慮,男性,共5名。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誠實可靠,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2、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裸眼視力0.8以上,身高165cm以上,會說粵語和普通話,能吃苦耐勞;

3、報名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後擇優招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扣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初審及考察中的資格確認。在任何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招聘條件的,由聘用單位取消其報考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一)報名:縣公安局政工室。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報名地點:縣公安局三樓政工室。

3、資格初審:報名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複印件(或由學校出具的最高學歷證明)、退伍證複印件及原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需同時持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並留下本人有效聯繫方式。有特長的人員,需提交能證明其特長的相關證書、證明資料。

(二)考試:分筆試、體能測試、面試三項。

1、筆試:考核基本的法律和公安知識有關規定等;考試地點:縣公安局八樓會議室,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2、體能測試:考核內容為立定跳遠、引體向上、1000米跑;具體測試地點和時間以通知為準。

3、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回答考官問題;地點為:縣公安局八樓會議室,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4、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以及體能測試合格情況,確定人選。

5、報名人員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均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照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二)政審 :體檢結束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計劃生育等方面進行政審,並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政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招聘資格。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聘用上崗

(一)聘用 :縣公安局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聘用人選。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 :

1、錄用後由聘用單位縣公安局與招聘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 3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2、招聘崗位工資實行統一的基本工資和績效考核津貼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工資待遇如下:外勤人員(1.高中或中專以下3450元;2.大專3550元;本科3700元);內勤人員(1.高中或中專以下2800元;2.大專2900元;本科3050元),以上外勤、內勤人員均未扣除個人應繳納的社保金。另外,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發放其本人一個月全額工資的年終考核獎金。

縣紀委監委錄用的人員參與留置陪護工作期間,按照縣紀委監委標準另行發放補貼。

3、各項社會保險費及相關費用由聘用單位按規定繳納。

七、紀律與監督 嚴格執行招聘工作紀律,加強考風考紀的督察,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廣寧縣公安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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