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無錫日報》:困難下崗失業人員 將領一次性補助

2020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昨從市政府瞭解到,我市將向生活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按月失業金最低標準確定,發放對象範圍為低收入家庭中的下列人員:因患重病住院治療導致生活困難的失業人員;夫妻雙方一方為失業人員,且另一方為離崗退養協保人員或殘疾人員、失業人員;單親帶子女讀書且生活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中生活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

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深入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做好扶貧幫困工作,此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文件,向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首先由社區(村)人社服務站結合日常就業服務工作動態掌握轄區內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真實情況,年底前組織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的摸排工作,主動上門經當事人確認後,由街道(鎮)人社所統一上報。各區人社部門將街道(鎮)人社所上報的人員名單在區人社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社部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直接撥付至個人銀行賬號。

據瞭解,享受民政、總工會、殘聯等部門發放“兩節”送溫暖困難補助金的人員,不在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範圍。

(12月17日《無錫日報》記者 揮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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