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末,各個區級、市級,安居、公租、人才房源 輪番閃亮登場!
目前,龍崗區面向只要在在轄區內繳納社保及個稅大專學歷、初級技術職稱等,以及無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詳見配租對象)共籌集存量住房共計12183戶!!!
也就是說,面向個人、不需要輪候、也不需要深戶只要是在龍崗轄區內繳納社保
滿足人才要求,就可以去申請這1萬多套房源!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2018〕13號)精神,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及《龍崗區人才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房源實際情況,現面向龍崗轄區就業的人才供應通過市場籌集的社會存量住房,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批次供應的社會存量住房房源為泊寓白石塘店、冠寓恆路店、碧家雪浩店等21個項目共12183套(詳見附件1),戶型包括單房、一房一廳及兩房一廳等,建築面積約15-75平方米,住房均帶裝修並配備部分傢俱,具體以現場交樓標準為準。
二、配租對象
本次供應房源由個人申請,申請人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龍崗轄區註冊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營醫院、民營學校、社工組織等)工作,並在龍崗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稅。
(二)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三級及以上專項職業能力。
(三)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範圍內未擁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或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補貼。
申請人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注:
1.“社會保險”指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但不包括少兒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其他險種。
2.“購房優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過購房補貼、受贈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3.“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補貼”指新引進人才在首次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之日起1年內,不得享受本通告規定的人才優惠租金。
三、配租程序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時間、方式
(1)泊寓龍崗上李朗店等19個項目(詳見附件1)受理時間: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00至5:30。(週六、日正常受理)
(2)泊寓坂田貝爾路店、碧家布吉金榮達、冠寓平湖恆路店(平湖生態谷社區)(第2、3棟)等項目具體受理時間待定,最終以各公司(泊寓深圳、碧家國際社區深圳、深圳龍湖冠寓)微信公眾號公佈為準。
申請人在上述受理期間將相關材料(詳見附件2)提交到擬承租的項目管理處,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資格。
2.受理地點、聯繫方式
詳見附件1。
(二)資格核查、公示
1.申請資料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賃企業受理,龍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初核後送龍崗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終審。
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的名單將在龍崗政府在線住房建設局子網站
(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個工作日。
(三)選房方式
按照申請受理時間先後順序安排選房,具體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賃企業自行安排。
各項目聯繫電話詳見附件1,龍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業務諮詢電話:28508857;龍崗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業務諮詢電話:28589965。
四、配租原則
(一)一戶家庭只能申請配租一套住房。
(二)享受優惠租金面積上限:
單身居民35平方米,2人及以上家庭70平方米,超出上限面積部分按市場租賃價計算。
(三)享受優惠租金期限:與租賃期限一致,但不超過2022年9月30日。
五、租金及服務管理費
(一)人才住房租金:市場租金扣減人才優惠租金。
1.市場租金:租金價格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賃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確定。
2.人才優惠租金標準:
(1)泊寓上李朗店:22元/㎡/月
(2)泊寓荔枝嶺公社:16.4元/㎡/月
(3)泊寓坂田五和大發埔公社:25.2元/㎡/月
(4)泊寓對面嶺公社:15.2元/㎡/月
(5)泊寓銀珠嶺公社:16.4元/㎡/月
(6)泊寓坪地白石塘公社:13.6元/㎡/月
(7)泊寓華為基地店:20.8元/㎡/月
(8)碧家坂田店:28元/㎡/月
(9)碧家塘坑店:36元/㎡/月
(10)碧家大芬店:27.2元/㎡/月
(11)碧家榮超花園店:42.4元/㎡/月
(12)碧家雪浩店:26.8元/㎡/月
(13)冠寓大芬地鐵站店:40.8元/㎡/月
(14)冠寓橫崗四聯路店:21.6元/㎡/月
(15)冠寓荷坳店:28元/㎡/月
(16)冠寓吉祥路店:16.4元/㎡/月
(17)冠寓平湖恆路店(平湖生態谷社區):28元/㎡/月
(18)冠寓上水徑地鐵站店:33.6元/㎡/月
(19)冠寓塘坑地鐵站店:34元/㎡/月
泊寓坂田貝爾路店、碧家布吉金榮達店人才優惠租金標準待定,後續將在泊寓、碧家公司微信公眾號公佈。
上述人才優惠租金標準均為初步評估結果,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二)綜合服務費及水電等其他費用
綜合服務費及水電等其他費用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賃企業按相關標準執行,該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六、人才優惠租金資格取消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取消其人才優惠租金資格:
(一)就職企業的註冊地遷出龍崗區或企業被註銷。
(二)無正當理由住房空置3個月及以上。
(三)轉租、互換、出借承租住房。
(四)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退租。
(五)擅自改、擴建或改變住房用途、使用功能。
(六)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購買商品房或擁有其他任何形式住房,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或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補貼。
(七)本人或共同申請人利用承租住房從事非法活動。
(八)其他經政府住房保障部門認定的違規行為。
七、投訴舉報和監督
(一)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龍崗區住房和建設局或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於調查核實,鼓勵實名舉報並提供聯繫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二)龍崗區住房和建設局地址:龍崗區中心城行政路2號建設大廈1402室,投訴舉報電話:28589851。
(三)區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八、重要提示
(一)申請人需誠信申報,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並根據市、區住房保障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二)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人,按規定申請本批次人才住房優惠租金的,須在簽訂相關協議前,主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
(三)通告未盡事宜由龍崗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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