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庭審直擊丨1500餘萬元罰單的背後.....

一輛平板拖車,一個大喇叭,走街串巷喲呵“收破爛嘞……”,這個場景相信很多七八十年代的人們都不陌生,每逢這個時候,家裡面大到無法使用的家電,小到零碎的針線布頭,統統都變成了一疊薄薄的毛票,童叟無欺。現在?可不行了!要知道,在垃圾都要系統分類的今天,廢棄物的回收處理更是嚴格呢!這不,就因為隨意傾倒廢棄的油渣,李某等五人就要面臨上千萬的罰單。

庭審直擊丨1500餘萬元罰單的背後.....

案情回顧

案件要回溯至2017年4月,新泰市環保局在對某村進行執法檢查時,在村民徐某的一塊閒置承包地上發現了兩處滲坑,裡面是一些汙濁的油狀物。經鑑定,涉案的油狀物屬於《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非特定行業的危險廢液。

庭審直擊丨1500餘萬元罰單的背後.....

庭審直擊丨1500餘萬元罰單的背後.....

新泰市人民檢察院民行幹警在辦案系統中發現該案後,第一時間彙報,引起了院領導的高度重視,新泰市人民檢察院立即安排幹警趕赴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和深入瞭解情況,固定了證據。經多方調查瞭解,土地的承包人徐某承認將這塊地以年租金18000元的價格租給了崔某某,並在崔某某的要求下,在土地上挖掘了兩處用於傾倒、存儲廢棄物的滲坑,自2016年10月開始傾倒廢棄油渣,至案發已經半年有餘。辦案人順藤摸瓜,找到了徐某口中的崔某某與油渣的主人李某,通過對二人進行詢問得知,油渣是李某生產的,因正規的回收處理費用較高,為圖省事和便宜,李某遂以每噸260元的價格交由沒有任何資質的崔某某進行處置;崔某某為此租賃了徐某的承包地,並僱用郝某、劉某將油渣運至徐某挖掘的滲坑進行了傾倒,為了逃避監管,這些活動都是在夜間悄悄進行的。

案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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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處理封存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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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中

案情查明後,新泰市人民檢察院向環保局發函要求出具相關情況說明和本案應急處理情況,並向其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對涉案油渣及汙染土壤作無害化處置,督促履職。後環保局以單一招標方式,委託專家進行評估。2018年8月份,新泰市安排財政撥款1500萬元,委託浙江明鏡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為挽回財政支出造成的損失,新泰市人民檢察院將本案作為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向泰安市人民檢察院移送,並全程協助辦理。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批准,泰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案的李某、崔某某、徐某等五人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為保證判決後及時執行到位,新泰市人民檢察院又對涉案人員的財產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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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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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後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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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2019年8月30日公開庭審時,泰安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起訴書訴稱,依法保護環境是每一個單位和公民的義務,造成環境汙染的,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李某等5人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案發後受汙染的土壤及生態環境至今未得到有效恢復,其行為嚴重汙染了環境,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請求判令五名被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和高熱值廢液(滲濾液)處置費用14891538.7元,鑑定評估費用338000元,共計15229538.7元。

庭審直擊丨1500餘萬元罰單的背後.....

近日,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認為李某等五名被告人傾倒危險廢物和危險廢液的行為,造成了土壤汙染,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求。該案也是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確立後泰安市首起由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人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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