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監察體制改革】“攜手”上級主管部門 普洱嚴查駐普單位公職人員違紀違法


【監察體制改革】“攜手”上級主管部門 普洱嚴查駐普單位公職人員違紀違法

思茅海事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李金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雲南省紀委省監委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普洱市紀委監委監察調查。

這是普洱市紀委監委與上級主管部門“攜手”聯動,嚴查的駐普洱單位公職人員違紀違法案件之一。

針對上級管理半徑太長,難以實時指導監督,普洱紀檢監察機關難以開展有效監督的實際,普洱市紀委監委與中央、省駐普單位統籌協調,於今年6月制定出臺《關於建立市紀委監委與中央、省駐普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建立審查調查工作聯動機制——特殊情況下的案件審查調查工作,經與上級主管部門協調,可以組成聯合審查調查組。

“我們在查辦有關案件中,發現了李金所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線索,鑑於其工作地點在地方、幹部管理權限在上級主管部門,根據《雲南省監察機關管轄規定(試行)》,報請省紀委省監委同意後,主動與發案單位主管部門協商管轄,及時啟動審查調查工作聯動機制。”普洱市紀委監委專案組負責人介紹,該案由發案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其進行黨紀立案審查,普洱市監委對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開展監察調查。

留置調查初期,李金所自認為有上級主管部門當靠山,拒不供述、難以攻破。專案組向其講清與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開展聯合監督的行動,打消其“有人保護”的僥倖心理,同時積極與主管部門溝通,實現信息證據共享互通,同步同向發力。

專案組人員運用技術手段對與李金所有交往的大量人員進行了篩查,不斷做涉案人員的思想工作,在大量證據面前,李金所開始交代問題。9月18日,其涉嫌犯受賄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駐普單位作為普洱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構建普洱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良好社會發展環境中不可或缺。”普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徐浡堯說。

今年以來,普洱市紀委監委運用與中央、省駐普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聯動機制及協商管轄,先後查處了4名駐普單位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謝進 伍曉慧 丁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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