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潤天法律問答」118.“好好開車”卻被罰款,應當如何獲得救濟?

【潤天法律問答】118.“好好開車”卻被扣分罰款,應當如何獲得救濟?

據相關統計,目前中國有合法駕照的司機已經達到4.22億人,換句話說每3-4個人中就有一個“駕駛員”。隨著社會的發展,這個數字還在增加中。如此龐大的群體中,駕駛人的駕駛水平自然也會良莠不齊,駕駛違章、違法行為自然稀疏平常。今天我們簡單聊聊,一種不是很普遍但是每個人都可能會碰到的情況——自認為沒有違章被誤判,如何救濟?

1.交通的執法決定,大部分都屬於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

因此,當事人若認為自己完全合法,不服處罰,法律上救濟渠道有兩種:1、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至於向誰申請複議?向誰提起訴訟?告誰?可以翻閱潤天公眾號的前述文章,有完整的管轄和救濟流程,在此不再贅述。

2.很常見,卻比較特殊的處罰——貼違停罰單

貼違停罰單本身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只是行政機關對於機動車可能涉嫌違法停放的一個通知。通知車輛所有人,前往相應的違法處理機關去處理該行為,屆時行政機關會當面對你作出行政處罰,此時作出的行政處罰屬於具體行政行為。

因此,如果你對貼罰單本身的行為不服,在行政法領域中,是不能直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此時,只能前往指定處理地點去接受處理後,針對現場處理的結果若有不服,可以對該處罰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良好的駕駛習慣自然是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與此同時,也切實節約了處理違章事務的各項成本。而這種成本的節約不僅僅是個體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對整個社會而言也有其積極影響,倘若相關的處罰確有不當而又申訴無門,對堅持守法的駕駛人員來說情感上也是不能接受的。

畢竟處罰是手段而非目的,對於嚴格合法合規操作行駛的駕駛員其相關權益理當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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