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鄰里大打出手致人受傷,最後檢察院還不起訴?](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
處個好鄰居比有個好遠親更重要
但今天要說的這兩位鄰居,
雖然是隔離鄰舍住著,
但就因為一些小事大打出手
爭鬥中還讓人受了傷……
一條共用水溝,引發兩家爭鬥
事情要從張楊兩家宅基地之間的水溝說起。由於兩家的宅基地相連,共用的一條水溝一直未劃分清楚,以致造成兩家人時有爭吵,甚至發生打鬥,兩家的關係也因此變得緊張。
(圖文無關)
今年7月,楊某因建房需要,便叫人用水泥填平了水溝作為地面,張某的叔叔發現後,覺得水溝自家也有份,楊某擅自填平水溝作為地面,會影響自家以後的建房、出行及排水。於是,張某的叔叔和張某等人便要求楊家停止施工,但楊家認為是在自己的地方鋪地,拒絕停工,雙方因此發生了吵鬧和打鬥。
打鬥中,張某將楊某的母親梁某打成輕傷。
嫌疑人自首、賠藥費
(圖文無關)
案發後,張楊兩家都很後悔,覺得衝動之下把鄰里關係弄得如此之僵,不利於以後的相處。於是,張某與梁某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互相賠禮道歉,且兩家各讓一步,水溝各佔一半;張家自願承擔梁某的醫療費用,受害人也諒解了張某,請求檢察機關對張某從寬處理。
檢察院依法不起訴
(圖文無關)
檢察官審查該案後認為,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案發後主動投案自首,雙方也達成了諒解,符合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條件;且雙方是鄰里,對張某從寬處理更利於團結,該案於法於情於理都適用從寬處理。於是,檢察官向張某釋法說理。張某對該院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均表示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11月8日,玉州區檢察院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張某作出了不起訴處理,並舉行了宣告儀式。
(玉林晚報記者 陳鳳秀 通訊員 曾霞 牟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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