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為什麼明朝有廷杖制度,清朝沒有?

茳J魚兒的淡淡心事


所謂廷杖,就是脫了褲子打屁股(或後背)!廷杖起源於東漢,是皇權走向專制的體現。不過廷杖懲罰的對象不光是大臣,也包括內廷工作人員,甚至後宮嬪妃。廷杖在明朝非常流行,清朝不是沒有,而是不針對大臣了,太監、宮女和嬪妃依然沒有逃脫廷杖之辱。

廷杖的威力

廷,是指朝堂,顧名思義,就是當堂扒了褲子打屁股!這種刑罰,不說肉體痛苦,精神上就是一種摧殘。

廷杖的器材一般用慄木製成,硬度強,不易折斷。一般在杖的末端包上鐵皮,鐵皮不是光滑的,帶有小勾子,一杖下去,皮開肉綻!

廷杖行刑是有技巧的,如果實打實地打,還沒有熬過八十杖不死的,能在六十杖下活過來的,基本是終身殘疾。為了區別對待,通常是看人下菜碟。

如果負責監刑的太監兩腳外八字,說一句“著實打”,行刑人就高高舉起輕輕落下,受刑人小命就算保下了。如果監刑人擺了個內八字,說一句“用心打”,受刑人家屬趕緊回家備棺材!

廷杖的歷史

廷杖的起源存在爭議,可能從偶爾使用,到制度化有一個演變的過程。最早官員被廷杖的記錄,恐怕是大家想不到一位皇帝——光武帝劉秀。

建武初年,有位叫丁邯的儒生,被當地政府舉孝廉,推薦給劉秀,劉秀想任命他為尚書郎。結果丁邯一扭脖子:病了,不去!劉秀勃然大怒,強令他入朝,打了他數十杖,又問他:還當不當郎官?丁邯依然倔強地說:“任命是你的事,當不當官是我的事,不當!”劉秀沒招了,只好放丁邯回家。

到了漢明帝劉莊,他對大臣的要求非常嚴格,動不動就對犯錯的大臣施以鞭刑和杖刑。劉秀和劉莊父子,都是中國歷史上的明君,杖刑的最早記錄竟然出自他們,有點不可思議。

到了隋朝,杖刑基本上就成了一種固定的刑罰,真正讓杖刑“發揚光大”的是明朝。

廷杖盛行的明朝

明朝自朱元璋開始,就喜歡用廷杖對付大臣。不過即便如此,直到正德之前,明朝的皇帝們不經常使用這種不人道的刑罰。

正德年間,太監劉瑾弄權,大臣們紛紛上折彈劾,劉瑾上下其手,結果倒黴的卻是大臣們。劉瑾創下了一個記錄,一次性將一百零四位大臣摁倒打屁股!

嘉靖年間的“大禮儀之爭”,再次刷新劉瑾的記錄。由於大臣們反對嘉靖“亂認爹”,嘉靖惱怒之下,一次性將一百四十多位大臣同時摁倒打屁股。想那場面,偌大的廣場,到處是血肉橫飛,滿是噼噼啪啪和哀嚎聲!結果,那一次就打死了十六人!

從此以後,廷杖就成了大明王朝的家常便飯,萬曆年間,由於馬拉松式的“國本之爭”,萬曆皇帝動不動就將大臣拉出去廷杖。

這件事發展到最後,變成了讓人無語的畸形狀態,很多大臣將受到廷杖,當做一項榮譽,來標榜自己的剛正不阿!所以,為了撈到廷杖的“賞賜”,有些大臣根本不顧事實,一味提反對意見,故意找打,彷彿廷杖成了今天的某種“學歷”!

廷杖在清朝何以“消失”

到了清朝,廷杖基本消失在朝堂,但是沒有絕跡,在後宮依然存在。比如,光緒皇帝心愛的珍妃,就因為賣官鬻爵,被慈禧一頓廷杖,差點打死。

那麼,滿清的大臣們,為何“享受”不到這種待遇了呢?原因大致有如下幾個:

一、清朝的皇權專制,讓大臣們成了附庸

明朝皇權雖然也專制,但遠不如清朝那麼嚴重。明朝的士大夫階層,勢力其實還是比較強大的,尤其是明孝宗以後,士大夫階級形成了與皇權對抗的勢力。到了明朝後期,以東林黨為代表,形成了一大批士大夫黨派。

基於派系實力,皇權想獨斷專行,難度很大。這種對立,是迫使皇權以極端做法,對付大臣的因素之一。

而滿清的極端專制,導致士大夫階層成了皇權的附庸,凡事以皇帝的臉色行事,大臣們從來不敢多言。因而君臣之間尖銳的對抗,遠遠不如明朝。

這是廷杖之刑消失的很重要原因。

二、人類文明的發展,是廷杖逐步消失的推動力

滿清雖然守舊,但歷史的發展是必然的,人類的文明腳步也是停不下來的。很多反人類的刑罰,隨著歷史的進步,逐步退出了歷史舞臺。

比如,殷商時期的炮烙之刑,春秋戰國時期的五馬分屍,西漢對大臣的腐刑,慘無人道的株連九族,等等。這些刑罰的退出或者慎用,是文明發展的必然結果。廷杖這樣的刑罰,針對的對象是文人士大夫,是對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摺磨,退出歷史舞臺是必然的。


尋根拜祖


廷杖制度起始與漢代,興盛於明代,清代也有,唯一沒有廷杖制度的只有宋代。

廷杖制度並不是向電視劇裡簡單的打板子,而是非常殘忍的,幾乎把人打成肉泥,導致昏厥不醒,甚至死亡,由於廷杖制度是裸體受刑,因此侮辱人格的意味,因此一些人文受不了侮辱,就是沒被打死,也會以死明志。

宋代由於文人地位很高,又有太祖祖訓,因此宋代把廷杖制度取消了,這個本已經取消落後的懲罰制度,卻在明朝又復興起來了。

接著由於《明史》遵循的是為尊者諱,因此對於明廷殘酷的一面記載較少,但是明人喜歡記筆記,因此記載較多,因此基本可以確定廷杖制度是在明英宗執政期間恢復的,正德皇帝和嘉靖皇帝特別喜歡使用廷杖制度,多次出現百臣同時受刑的場面,宮廷猶如屠宰場一般,後來的明代的“三廠一衛”直接把廷杖當成一種私刑。但是明臣相對來說是比較有骨氣的,認為捱打更顯示是忠直之臣、冒死進諫,因此明臣死於廷杖之下的大臣很多。

清朝實際上也有廷杖制度,比如清代吳良輔以權謀私,被康熙廷杖,後來光緒的妃子珍妃也多次被慈禧廷杖。但是清代發生的很少而已,這個很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清朝對歷代滅亡的原因有一個總結,對明代的廠衛制度和廷杖制度是比較反感的。

二是清朝皇帝個個以“仁德聖明”自居,後來連言官諫言制度都取消,朝議反對的人少,還懲罰誰?就像道光時期的軍機大臣曹振墉的一句名言“少說話多磕頭”一樣。

三是清朝大部分時期的權臣重臣都是滿人,滿人是他們自己家的奴才,自然在懲罰方面會網開一面。


曹老師xixi


廷杖制度是皇帝在法律之外私自使用的一種懲罰制度,類似於家長打小孩屁股。因為明朝君主集權空前,大臣與皇帝之間的矛盾十分激化,而且明朝的皇帝多有行事孤僻之人,朝政大臣又十分耿直,因此皇帝不得不採取這種侮辱大於傷害的懲罰方式。說白了就是皇帝也知道大臣是對的,但是就不想聽,只能進行這樣的懲罰。

到了清朝,皇帝還算兢兢業業,沒有過於頑劣之人,而且清朝又逐步放給了大臣一部分權力,因此矛盾沒有那麼激化,自然也就不需要這一種侮辱性的懲罰了。


文史並蒂


首先“廷杖”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夠享受的。

在明朝,只有高官才有機會享受這一殊榮,

不僅如此,這幫兄弟還以能夠被“廷杖”為榮。

而廷杖的來源說來也挺有意思,

明朝的官管得很寬,皇帝不上朝要管,皇帝四處玩要管,皇帝不生孩子也要管。

在明朝正德年間的明武宗時,就創下了廷杖的最高人數記錄,一百零七人同時被廷杖。

而起因是群臣勸說朱厚照皇帝不要到江南遊玩,這麼件小事,結果被打死了11人。

實在是領著買白菜的工資,操著賣白粉的心。

到了嘉靖時,時廷杖一百三十四人,其中十六人當場死亡。這記錄又破了。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被“廷杖”的記錄,說起來也都是一些不大不小的事。


看鑑古史


似乎中國所有朝代只有明朝有庭杖

這種爛制度沒延續也是萬幸 基本上被打死的大多都是直言進諫的好官

明朝有些沽名釣譽官員認為直言進諫被打死能成就美名 明朝皇帝也不怕落個昏君的名聲是真打呀

清朝的皇帝比較聰明 你以國家設計的名義跟我頂著幹我殺你 你落個忠誠美名 我成昏君了我不幹

看康熙皇帝怎麼處理。來人啊,把他帶下去交給他兒子看管,假如有個三長兩短,我就問罪於他兒子忤逆之罪。這招絕了呵呵


清史詞典


清朝是反對的漢人都殺了,當年留髮不留頭,加上文字獄,敢有反對的都死了,剩下的都變聰明瞭,沒人敢和滿清皇帝做對。而且漢族文人在滿清根本沒地位,沒人敢唧唧歪歪,紀曉嵐都被乾隆稱是倡優之輩,這在明朝是不可想象的。

滿人是自己人,用不著這一套。漢族文人被殺怕了,而且沒地位,敢唧唧歪歪的就死。這樣一來廷杖就不需要了。

真當文字獄是假的啊,稍許敢發聲,敢胡亂寫字,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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