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別酒駕!律師給你釐清醉酒駕駛是否可以不“坐牢”

酒後駕車,無論是否造成事故,只要被警察發現就一定會對其進行處罰,醉酒駕駛會一定會被判刑!如果被判刑,能否判緩刑呢?俗稱不“坐牢”!帶著疑問,本律師就有關問題為大家分析一下。

醉酒駕駛能否判緩刑,首先要明確酒精含量與人體正常反映能力之間的關係以及“醉駕”入罪的標準,然後才能確定醉酒駕駛能否判緩刑。

目前我國對於“醉酒”程度的認定並不以行為人的意識狀態為依據,而是根據醉駕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進行確定 是否屬於“醉酒駕駛”。當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50毫克時,其反應 能力就會有所下降;達到1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50%,從而導致其動作失調,手腳失控,並極易造成車禍。目前我國法律規定80mg/100ml的酒精含量被確定為罪與非罪的標準。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要分別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那麼兩者是如何區分的呢?酒 後駕車和醉酒駕車是按照血液中酒精濃度的不同來區分的。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查》的國家標準規定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而小於80mg/100ml時,屬於飲酒後駕車,就是平常所說的“酒駕”;酒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按照現行國家規定的標準,血液酒精濃度如果在20mg/100ml —80mg/100ml(不含80mg)之間,則屬於酒後駕車;當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在80mg/100ml以上時,就屬於醉酒駕車。有的人雖然自己覺得很清醒,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喝醉,但血液酒精濃度卻已經達到80mg/100ml以上了。“醉酒駕駛”無論情節嚴重與否均可構成本罪。“醉酒駕駛”之所以不以情節論,主要是考慮到該行為的客觀危害 性的確定性,即從醫學角度考慮在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0mg/100m1以上,人的判斷力和控制力都會下降,已經不適合駕駛機動車。酒後駕駛的行為人即便是 清醒的,但是其機體對客觀事物的反應時間已經出現延遲,即判斷道路狀況的敏感力降低。因此,無論何種情況下的醉酒駕駛均需承擔責任,換句話說只要駕駛者被 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1即可構成本罪。

“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一般標準和特殊標準。

(1)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一般標準。通過上述內容的分析,我們知道當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有所下 降;當達到150毫克時,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50%,從而會導致其動作失調,手腳失控,同時極易造成車禍。那麼我們為了有效打擊酒駕行為,避免車禍的發 生,就要把“醉駕”適用緩刑的酒精含量標準控制150mg/100ml以內;又因為飲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增加50毫克,其反應能力就會下降 一個檔次,所以我們就在“醉駕”入罪的標準—80mg/100ml的基礎上增加50毫克,這樣應就得出了“醉駕”入罪後適用緩刑的標準,即當血液中的酒精 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小於130mg/100ml的酒駕人員,在量刑時可以判處緩刑。

(2)“醉駕”入罪適用緩刑的特殊標準。所謂“特殊標準”就是說不是所有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小於130mg/100ml的醉駕人員在定罪量刑時都適用緩刑。在司法實踐過程中,適用緩刑還要考慮一些特殊情況。

①因“醉駕”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對人身或財產的賠償數額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適用緩刑。單純的“醉酒駕駛”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但 如果因“醉酒駕駛”行為而發生了交通事故,則加大了對交通安全的危害程度。這樣在緩刑適用上就不能僅僅侷限於酒精含量的多少,而同時要考慮發生交通事故後“酒駕”行為對人、車、物的損害程度。較輕微的交通事故在損失賠償數額上一般不會超過5000元人民幣,數額在5000元以內的交通事故賠償往往容易協商 解決,也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和危害,所以將賠償數額確定在5000元以下也作為適用緩刑的一項酌定情節。 ②因“酒駕”被拘留、罰款或因“醉駕”受過刑罰處罰的,不適用緩刑。這是參照刑法中的“累犯”的規定而設置的條件。簡單的說,就是凡是有因“酒駕”而被處罰前科的均不適用緩刑。“醉駕”入罪的主要目的就是預防和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同時震懾犯罪。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酒駕”和“醉 駕”人員就要毫不客氣的嚴厲打擊。 ③無證“醉駕”的,不適用緩刑。“無證駕駛”本身屬於較為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為人在違法的同時又實施了“醉酒駕駛”的犯罪行為,增加了社會危害性,加重了交通安全隱患,應當嚴肅處理、嚴厲打擊,因此該行為不能適用緩刑。④“醉駕”肇事後逃逸的,不適用緩刑。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 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 期徒刑。”從上述法律條文來看,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就要對行為人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超出了“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適用條 件;[4] “醉駕”肇事後逃逸的,當然不適用緩刑。⑤ “醉駕”被發現後抗拒抓捕的,不適用緩刑。“抗拒抓捕”屬於“妨害公務”的行為。“醉駕”被發現後抗拒抓捕屬於逃脫責任、逃避處罰的行為,不符合“根據悔罪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緩刑適用條件,因此不能適用緩刑。⑥ “醉駕”行為引起重大社會影響的,不適用緩刑。⑦超重、超載又“醉駕”的,不適用緩刑。超重、超載駕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超重、超載又“醉駕”屬於即違法又構成犯罪的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用緩刑。⑧醉酒後駕駛未年審的車輛的,不適用緩刑。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車輛未經年審不能上路行駛。醉酒後駕駛未年審的車輛的,情節同上,亦不適用緩刑。

以上就是醉酒駕駛能否判緩刑的相關法律知識。律師在這裡提醒我們每個駕駛員都要為了家人及自身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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