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消費者權益不容侵害,中華財險北分落實監管要求,進一步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

消費者權益不容侵害,中華財險北分落實監管要求,進一步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

消費者權益不容侵害 中華財險北分落實監管要求 進一步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

互聯網金融推動了保險與互聯網科技的緊密結合,行業大發展的背景下,互聯網保險業務出現諸多亂象。繼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整治銀行保險侵權亂象後,10月12日,北京銀保監局發佈《北京銀保監局關於規範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促進銀行保險機構加強風險管控和合規管理。

通知下發後,中華財險北京分公司高度重視,中華財險副總經理兼北京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聶尚君責成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第一時間對互聯網保險銷售渠道進行再次規範,切實將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落到實處。

修訂互聯網業務管理辦法

結合快速變化的互聯網發展市場,中華財險北京分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著手修訂公司《互聯網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將之前未明確的管理真空地帶,如信息披露、飛單、非執照登記範圍內辦理業務等,作為重點的修訂項目。

加強第三方網絡平臺管理

結合前期總部關於加強互聯網渠道規範管理的通知要求,中華財險北京分公司在關停低產能渠道、確定渠道屬性實施分類管理、補充材料合規披露等措施基礎上,對第三方網絡平臺實施統一標準的統一管理。按照《通知》要求,中華財險北京分公司逐一審查,確保不出現非持牌機構經營“打擦邊球”、從業人員突破執業登記範圍辦理業務、信息披露不全等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影響行業發展和市場秩序。

明確保險公司主體責任

除第三方平臺外,中華財險北京分公司按照《通知》要求,在保險機構銷售人員管理、服務費支付、信息安全管理、管理責任劃分等方面加強規範:一是重點加強保險銷售人員和費用管理,公司員工不得通過平臺從事超出其執業登記範圍的保險銷售,不得向平臺支付保險銷售佣金等,以有效防範由於違規“返傭”、變相激勵導致的互聯網保險業務亂象和問題。二是明確與第三方平臺的分工責任,確保能夠完整記錄和保存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交易信息,能夠完整、準確的還原相關交易流程和細節。三是嚴令禁止互聯網保險業務存在的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亂象,如對保險產品關鍵信息說明不充分、不明確;宣傳銷售時故意使用誤導性詞語組合,混淆和模糊保險責任,導致消費者不能正確理解產品功能和特點,購買不符合自身保障需求的產品等。四是明確管理責任劃分,保險機構對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的保險銷售業務合規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互聯網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高發渠道,相關政策的出臺也反映出監管部門在保險消費者權益上還將繼續發力。中華財險北京分公司將進一步把互聯網業務做為重點,嚴格管理、不留死角,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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