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容错”不是松绑 “减责”激发担当

“容错”不是松绑 “减责”激发担当

图为盘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核查扶贫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组织给予我容错减责处理,让我深受感动,也备受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吃透各项政策,一如既往地甩开膀子加油干!”六盘水市盘州市英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花虎虽然被批评教育,却发自内心地感谢组织的关爱和信任。

这次容错减责要从英武镇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走偏”说起。

2016年,盘州市英武镇实施转山地村马场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通过购置廉租房的方式对67户搬迁户249人进行安置。但是,搬迁户入住积极性不高、存在观望思想。

为加快推进搬迁安置工作,2016年9月20日,花虎主持召开英武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马场安置点有关事宜。由于该镇按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标准安置搬迁户后,仍有部分结余资金,为避免农户因搬迁购置电器等物资而增加经济负担,会议研究决定为马场安置点搬迁户统一购买家具和部分电器,所需资金用结余的安置款垫支,待项目验收合格、搬迁奖励资金下达后,再从奖励金中列支。采购工作由转山地村两委召集搬迁户召开会议,推荐搬迁户代表询价后,在自愿基础上统一安排购买。搬迁结束后,对所购物品张榜公示。

2016年11月30日,英武镇使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为已搬迁入住的59户统一购置了部分电器、家具并安装窗帘,共支出资金54.329万元。

2017年5月,六盘水市纪委交办“英武镇政府违规使用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项目资金54.329万元,用于购买家具、电器等物资发放给搬迁户”的问题线索,责成盘州市纪委进行调查核实。

“主要原因还是我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片面地认为钱是用在贫困群众身上,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用搬迁奖励金又还回去,就没有违规。说到底,还是纪律意识不够。”对当时“超常规”的做法,花虎进行了深刻反思。

2017年6月13日,英武镇针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协调54.329万元归还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随后,按照有关精神,英武镇政府在与搬迁户核算奖励资金时,核减了购买电器所用资金,并按原渠道归还了这笔钱。

“英武镇使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为搬迁户购置电器等物资,出发点是为了群众利益,经过了集体研究决定,没有谋取私利行为,且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认错态度好。”根据《六盘水市关于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17年7月4日,经盘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花虎容错减责处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容错减责免责,不是给纪律“松绑”,而是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干事创业者“开绿灯”“兜住底”。“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下,容错纠错就干部的‘定心丸’,激励大家愿为、敢为、有为。”花虎深有感触地说。 (六盘水市纪委监委 田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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