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外聘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外聘财务人员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资格证或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或有政府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
4、熟练操作各类财务软件,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
5、相关体检、政审要求符合《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
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长期居住地为南京,提供居住证,男女不限。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任: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要求的;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工作职责
1、负责原始凭证审核,编制记账凭证。
2、按月结账、对账,负责本单位账务月度结报工作。
3、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决算和预算调整计划。
4、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年度会计分析报告。
5、负责本单位票据领取、使用、保管工作。
6、编报地方消防经费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请领经费。
7、保管本单位地方消防经费账户财务专用章。
8、整理、归档会计档案。
9、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编制固定资产账和库存物资账等相关资产管理工作。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工作地点
通过考试并录用后,根据就近分配原则分配到支队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各大队。
薪资待遇
1、外聘财务人员实行等级工资制度,个人全年保障经费4万至7万之间,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
2、外聘财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5、表现优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用工形式
1、通过报名、初审、体检、政治审查、面试等程序,最终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外聘财务人员试用期为90天,被录用的外聘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由消防支队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由消防总队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与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
官方微博(@南京消防)、官方微信(ID:nj_119),报名表格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下载报名表格戳这里
2、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5日。
3、报名提交资料(笔试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外聘财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应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招收程序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政府财经制度法规。
2、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职业规划等。
3、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件。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审
根据应聘人数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数,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招聘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25-83305551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025-83622313
联系人:刘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号消防大厦
注意事项
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真实,并保持畅通。未接到通知人员不再继续参加竞聘。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此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时产生的体检、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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