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工人身份通過進修已轉幹,以後可以提拔副科嗎?

捷克兒


一切通過轉幹、代幹、聘幹身份提拔的,都已經停止了。

在上個世紀末,工人身份以幹部身份提拔,就已經開始清理,不管是代幹、聘幹還是轉幹,已經提拔的,不能再提升為更高級別,除非是處級以上幹部。在行政部門和參公單位的工人身份的領導幹部,要求逐漸退出實職,除個別省份以外,工人身份不管是在什麼崗位,都不能轉為公務員或者參公身份。只有極少數省份,按照人社部的一份《解釋》,長期在管理崗位任職的代幹、聘幹、轉幹的工人領導人員,可以轉為參公人員。

黨政機構改革之前,就要求行政部門和黨委、群團機關的工勤人員只出不進,工勤編制隨退隨銷。黨政機關的工人身份的領導,也要退出實職,要麼任非領導職務,要麼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參公事業單位也是同樣的。事業單位由於幹部和工人都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不存在混編問題,對工人身份的管理人員要求不是十分嚴格,但同樣也不能得到提拔任用,已經提拔的也不能提升到更高級別待遇。

事業單位改革以後,首先是行政執法單位明確要求,輔助人員不能參與執法,堵死了工勤人員參公和提拔到行政執法單位管理崗位的機會。而事業單位實行全員聘用制,對工人身份的事業人員來講,是最大的利好消息。全員聘用制,完全消除了幹部和工人身份的區別,按崗位確定身份,在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的,就是幹部,按幹部享受應該有的待遇。比如工人按條件競聘在管理崗位,就執行管理級別待遇,按管理幹部級別晉升;競聘成功專業技術崗位,實行職稱工資待遇。而且包括退休年齡、退休待遇,都按崗位對應的幹部身份執行。工人應聘在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的,男60歲退休,享受幹部待遇;女55歲退休,同樣享受幹部待遇。

綜上所述,黨政、事業單位目前都是凡進必考,再也沒有了轉幹、聘幹、代乾的說法,以前的歷史遺留問題,也只是保留已有的待遇,不能進一步提升。工勤人員逐漸退出了黨政機關的歷史舞臺,即使依然保留的退役軍人安置,也絕大多數直接安置在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考慮安置在行政部門。從改革動向來看,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責任制,淡化、模糊了幹部工人身份的差別。


職言管語


1997年1月之前,我是洛軸生產一線工人。那時候等級很嚴格,工作證件有3種:純藍皮的是幹部,歸口黨委組織部管理;純綠皮的是國營正式工,歸口人事處工人管理科;還有一種棕色的工作證,二種人持有——合同工和集體工,也就是身份最低下的一類工人了,集體工歸口勞動服務總公司管轄。

工人身份即便通過自學考試獲得了大專文憑,身份永遠是工人,最高能考到工人技師,書報費享受助理工程師待遇,身份還是工人,不能轉幹。

那時候我的理想是通過努力,能夠到分廠辦公室、工會、團委工作,當個幹事就可以了,可是夢想破碎了,一個搞人事的長輩說:你一輩子就是工人了,頂多以工代幹就是最好的前程了。

我19歲進廠當工人,獲得過分廠技師比武車工第一名,20歲獲得總廠宣傳系統表彰優秀通訊員,還是報社的通訊員,我還有很多夢想,不想一輩子就當個工人,於是辭職離開了特大型國有企業。

2000年,我又回到國企,在按照《勞動合同法》管理的國企,我被聘用在公文秘書崗位;2年後被派往全資子公司,聘為主任科員,也算是正科級的非領導職務了。但是,我的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身份依然是工人!


老胡寫實


你說的這是老黃曆了,現在根本沒有聘幹轉幹、以工代乾的說法了

早在2001年8月,中組部,當時的人事部和中央編辦就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8月21日人發[2001]88號),俗稱88號文,其中第三條就明確規定:嚴格執行不準“以工代幹”、“轉幹”的規定。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1983年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整頓“以工代幹”問題的通知》要求,堅決停止個別地方仍在使用的“以工代幹”、“工人轉幹”的錯誤做法。在職“五大”畢業生需要調整工作的,要一律按照規定條件,通過公務員公開招考或企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進行,不再搞身份“轉幹”及相應的工作安排。政府人事部門和其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不再進行“以工代幹”和“轉幹”的審批工作。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需工勤人員,必須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准的編制內,一律採取社會招聘和合同管理辦法。

也就是說,從2001年開始,聘幹、轉幹、以工代幹就退出歷史舞臺了。既然沒有這個規定,就不存在通過進修方式轉幹的講法了。

至於工人身份能不能提副科,也可以肯定地回答你:不能!現在事業單位已經不是身份管理,改為崗位管理模式。工勤崗位人員符合條件,可以通過競聘等方式轉到管理崗、專業技術崗位任職,享受相應的崗位待遇。但是,

轉崗不轉身份,工人身份轉崗其它崗位後,其工人身份不會發生改變轉為幹部,自然不能提拔到領導崗位。已經提拔的,按照規定,也必須退出崗位,只保留相應的待遇。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問題是:工人身份,通過進修已轉幹,可以提拔副科嗎?

答案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等,早已打破身份管理;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更不用說了;幹部身份早已經消失。

如果在仍然保有行政級別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人崗位工作,轉崗聘用在管理崗位工作,提拔為副科級,當然是可以的。

一、下面主要就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來簡略闡述。

所謂幹部身份,主要就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延續幾十年的人事勞動管理制度中,黨政群團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農村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工作人員按照幹部、工人身份實行管理;

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國家統包分配為國家幹部;

工人提拔為領導、或通過一定途徑,可以轉為國家幹部;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軍官、士兵,相當於幹部、工人身份。

二、幹部身份,早已已經成為歷史,不復存在!可以這樣說吧,過去的幹部身份,現在演變成:

黨政群團機關,原來幹部身份,現在稱為公務員;

國有企事業單位,原來黨務、行政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為幹部身份,現在稱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員工。



三、1993年10月1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實施後,國家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幹部身份廢除,稱為國家公務員;

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後,中國共產黨及民主黨派黨務機關,行政機關、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機關和政府機關,司法機關、包括法院和檢察院機關,幹部身份廢止,稱為國家公務員。

黨政機關、包括群眾團體機關幹部身份退出歷史舞臺。



四、1992年,企業進行勞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後,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幹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來視同幹部身份的是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轉為工人崗位員工。

2009年,事業單位也進行人事勞動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全員勞動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也完成“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幹部身份轉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轉為工勤崗位員工。

同時,企事業單位實行轉崗工作制度,工作人員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之間,轉換崗位工作。

所以,選人用人,只要符合崗位任職條件要求,並沒有什麼身份限制。


五、至此,黨政機關、民主黨派機關、群眾團體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身份全部成為歷史,不復存在!

但是,人們仍習慣稱呼黨政群團機關國家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員工為幹部,“習慣成自然”而使然。

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人崗位工作,符合管理崗位任職資格和條件,如果轉崗聘用在仍保有行政級別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當然可以取得副科級職級。


z山海


早已停止了一切轉聘乾和以工代幹審批手續。2001年,國家組織、原人事部、國編辦,即三部委聯合發文,嚴禁各地轉聘幹行為,停止一切轉幹聘乾和以工代幹審批手續,從此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廢除了過去實行多年的轉聘干政策。

有人問,為啥?因為事業單位2001年以後,開始推行聘用制度,出臺了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即35號文,國有企業改革已實行勞動合同法管理。

那麼又有人問了?事業單位不搞轉聘幹,實行聘用制度,幹部身份還算?這個問題非常熱點和關鍵,答案既簡單,又需要具備掌握最新政策:事業單位不再以身份管理,而以崗位管理,已經沒有身份管理之說了。

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其實上面的這句話,我希望大家至少要反覆說上一百遍,一定有收穫,且語氣萬慢,仔細思考每一個字。這麼說是有道理的,因為過去長期的身份管理,根深蒂固,對老人、新人,體制內和體制外,機關事業單位,還有企業,影響太久太沉重了,從意識裡不會想到事業單位不再按照幹部身份管理,那麼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度後,如何管理?

事業單位實行了崗位設置管理。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後,於2006年下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及其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0號、87號文件,各省市制定崗位設置管理配套文件及辦法。


從此,事業單位管理以崗位為目的,以事設崗,以崗聘人,設置了三類崗位即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三類崗位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可以轉崗聘用,互相轉崗,讓工作人員在三類崗位之間流動,讓崗位選擇人,讓人按照才能聘崗,做到崗人適配,激活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例如,從工勤崗位轉崗到管理崗位,轉崗到專業技術崗位需要具備專業技術崗位任職資格;當然,從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轉崗到工勤崗位,當一名大國工匠,也是可以的。其他互相轉崗的情形不一一舉例。

到這裡,恐怕又有人問了,工勤崗位人員轉崗到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怎麼像是轉幹?是不是還是過去的轉幹?所以,我上面讓大家把那句話說上一百遍,是有道理的,沒有把這句話看明白,讓固定思維和身份思想持續干擾。為了讓大家理解這句話,我說得更加簡潔和直白點:轉崗不轉身份,不對身份進行任何操作。


既然轉崗聘用,又不轉變身份,還有啥用?當然有用了,排除身份干擾後,按照人的才能去能動地競聘上崗,實現自己人生職業發展和特長愛好,這是多好的美事,過去因為身份限制,想去幹的崗位不能去任職,現在好了,只要你有能力有資格,就同所有人在一個起跑線上,同時競爭自己喜歡和擅長的崗位,對於展現自己的人生職業價值,是多麼好的機會。同時,轉崗聘用到哪個崗位,就兌現所轉崗位的工資待遇,退休待遇也按照所轉崗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以上所述的政策內容較多,有興趣的朋友要結合事業單位歷來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大概幾十個文件,系統學習,徹底瞭解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設置管理規定等有關內容,做到知識更新和制度銜接。


園林之友


身份轉換早在98年已經停止,後來實行崗位聘任,也就是工人身份的可以從事幹部身份的崗位,如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但身份是不能變化的,你就當了領導也是工人。退休時待遇可以按照聘任的崗位領取退休費,但退休年齡依舊是工人的要求,男工人沒有區別,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退休。


龍首渠


所謂的崗位管理,至今在事業單位沒有鋪開,畢竟決定權掌握在幹部身份人手上,他們沒有動力,而且會增加競爭人數。

工人身份幹部身份,早應該取消,目前是阻礙人才進步的最大障礙,有些抱著高學歷啥本事沒有,還不如中專技校退伍人員有闖勁,幹事創業,不應該再拘泥於身份。


春華秋實的歲月


可以的。這要區分是轉幹人在企業還是在政府部門。根據我國政策歸定,持別從2005年後,入職政府下設局級人員,等於入職工務員,硬性條件學歷二本以上,以下是入不了的。由此,企業套用了這一要求,但企業必竟是企業,他沒政府部門要求嚴,因他是可以提升科級的。


躍上人生新高度


工人身份轉幹這一問題落伍了。目前是崗位管理取代以前的身份管理。以前分工人和幹部,今設管理崗、專技崗和工勤崗。工人身份離退休尚有十年,經本人申請可轉管理崗或專技崗。現在的幹部一般指公務員,領導幹部指副科以上公務員


祥雲在天4


說白了就是工人得不到應有的和公平的晉升機會,再說其他的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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