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愛放在第一位,“為愛息影”的黎姿,是一個愛情史很豐富的人。
黎姿是一個特別單純、但心思很縝密的女孩,她很注重家人之間的感情,永遠把愛放在第一位。
黎姿漂亮,演技也很成熟,還是個好女孩,為養家入行,14歲出道擔起一個家。她不是花瓶演員,也不是一個“拜金”的女生,她為愛息影。
2007年,在完成其最後一部作品《珠光寶氣》後,黎姿於2008年10月20日宣佈全面退出娛樂圈,同年嫁給商人馬廷強。
1988年,時年16歲的黎姿在朋友的介紹下與年長其21歲的黃玉郎相戀。因為黃玉郎要跟前妻複合,所以提出分手。
1989年,與劉嘉玲的婚事告吹後,許晉亨力追黎姿。因為黃玉郎曾給黎姿造成的傷害,出於恐懼,黎姿並沒有跟許晉亨開始。
1999年,黎姿跟龐維新和牙醫鍾少甫拍拖過,因性格不和而分開。
2003年,黎姿與現任丈夫馬氏富商同遊倫敦,戀情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