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河北一村主任兼鎮人大代表成立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以暴樹威

承德市公安局偵辦的以豐寧南二營村原主任李某春為首的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以暴樹威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09年以來,李某春利用南二營村主任和鎮人大代表身份,把持農村基層政權,魚肉鄉里,為非作歹,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李某春以請客喝酒,消費娛樂、幫助承攬工程等手段,拉攏組織前科劣跡、社會閒散人員吳某浩、羅某等人到其麾下為其所用,形成了以李某春為首,吳某浩等人為骨幹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17年至2018年李某春及其惡勢力成員多次採取暴力手段強攬工程,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容留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暴力手段樹立自己在村裡的地位,村民憤怒至極,但不敢招惹,把企業當成“提款機”,給當地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造成巨大經濟損失500餘萬元。目前,破獲尋釁滋事等刑事案件1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現主犯李某春被判決十八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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