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果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文在寅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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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已經被韓國檢方求刑20年,在10月8日羈押期滿前,韓國法院會作出判決,所以即使李明博“死了”也是會在監獄中,而不是拘留所裡。

李明博已經77歲了,身體狀況也不是很好,再加上沒了“權力的春藥”,身體狀況更是每況愈下,如果最後法院真的判處他20年監禁的話,李明博是真的要病老獄中了。

此外,這次檢方起訴李明博的只是他所犯的一部分罪行,還有一系列的罪名在等著他——就像朴槿惠一樣,雖然已經身在監獄且已經被判刑,但是還是在不斷被加刑——李明博很大概率上也會被加刑的。

文在寅對李明博可以說是恨之入骨的,應該不會對其進行特赦,且李明博的犯罪事實比較明顯,所以也不會出現無罪釋放的可能。當然,如果下一屆是李明博政黨的人物當選總統,還是有一定特赦可能的。

那麼前總統病死牢中,現任總統需要負責麼?顯然在法律上是不需要的,但是在人情上還是會受到一定的指責。

因為李明博是犯罪在先,入獄是對他的懲罰,也是他贖罪的過程,所以即使在這期間發生意外,文在寅也沒有什麼責任。

但是,畢竟李明博長期混跡韓國政壇,並且也當過總統,儘管如今是階下囚,但還是有一定的支持者。此外,文在寅的政策也受到一批民眾的反對。因此,如果李明博真的病死牢中,肯定會有一大批人出來指責文在寅不人道,沒有人文關懷,甚至還會編造陰謀論指責是文在寅害死了李明博等,讓文在寅陷於被動局面。

文在寅作為政壇老手肯定會避免不利局面的產生,所以一旦李明博行將就木時,我認為他會“大發慈悲”,讓李明博在監獄外走完他走後的人生。


小溪解局


如果李明博死在監獄,文在寅需要承擔什麼後果嗎?可以說,如果李明博在監獄死了,文在寅基本不用承擔什麼責任,除非李明博後面的罪證被推翻,那文在寅可能會因為汙衊罪被韓國法院逮捕。



李明博在今年三月份被韓國法院逮捕,隨後在9月6日被韓國法院判決監禁20年,並且處以150億韓元的罰款,又被沒收他110億韓元個人財產,韓國法院判決他收受三星公司的鉅額賄賂,在任期間翫忽職守,可以說罪證基本被石錘,不過李明博前段時間表示將提起上訴,如果他上訴失敗,他在監獄待20年基本沒什麼問題了,當然了他的二十年監禁和朴槿惠的34年監禁相比輕得多,不過李明博能不能熬過二十年還是個問題。


李明博出生於1941年,也就是說他已經77歲了,這已是古稀之年了,而韓國男性平均壽命不過87歲,女性略高,可以突破90歲,韓國壽命算是比較高的,這也許和他們的生活水平有關。韓國生活水平高,僅僅是相對於平民而言,也就是生活在比較安穩的環境下的壽命,李明博是在監獄度過,他剛進監獄的時候還是神采奕奕,不過到了9月份出庭受審的時候,他面容憔悴,衣衫襤褸的,看起來和進監獄前完全判若兩人。可見他在監獄的日子並不好受,可能有以下幾點原因:監獄環境非常差,飲食也跟不上營養,導致他日漸消瘦;他目前每天都在為上訴做準備,可以說是操粹了心,而且他還沒有把握勝訴,因此他每天都在悲傷中度過,才短短五個多月他就變得如此不堪入目,你認為他能熬過二十年嗎?答案是他熬不過二十年,可以說他的壽命達不到97歲,頂多90歲就很了不起了,所以呢,如果他無法勝訴,他肯定是要在監獄終結自己的。


李明博進監獄和文在寅有很大的關係,李明博卸任後本來什麼事都沒有,準備在家打打麻將,喝喝茶過餘生的,可是文在寅上臺後就對他的政敵進行清算。李明博就是一個犧牲品,或者說他是自作自受其實也不為過,李明博上臺後也對盧武鉉進行清算過,最後盧武鉉被逼的跳崖自殺,可以說李明博根本不給盧武鉉退讓的機會,然而盧武鉉和文在寅的關係卻非同一般,文在寅可以算是屌絲逆襲了,文在寅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小村莊,後面參軍,再後來參政認識盧武鉉,盧武鉉可以說是文在寅的貴人,因為盧武鉉對文在寅一直都是提拔有佳,盧武鉉被李明博清算,文在寅自然不會放過李明博。文在寅上臺後就提出廉潔勤政,藉此機會對一些有貪腐行為的韓國現官員和韓國前政府官員進行清除,李明博自然也脫不了干係。


如果李明博在幾年內發生意外,死在監獄裡,不過後面韓國法院又重審李明博案件,推翻之前對他的判決,認定李明博無罪,也就是說,李明博案件事一件徹頭徹尾的冤案錯案,那文在寅可能就危險了,那個時候文在寅可能會被韓國法院以誣陷罪逮捕,對文在寅執政期間的所作所為進行整理,目前文在寅執政也不是和他承諾的那樣,據說在文在寅清算的一些官員裡面有文在寅貪腐的證據,如果韓國法院對文在寅進行審訊,那麼文在寅的一些罪行都會被搬出來,那文在寅可能就是非常慘的下場。他可能就是因為誣陷罪而引出大量的其他罪證,可以說那時候文在寅估計也要在監獄呆過後餘生了。

可見,李明博在監獄發生意外死亡,文在寅可能相安無事,那是李明博罪證被鐵定且無法被改變的情況下,如果相反,李明博翻案了,那文在寅誣陷罪肯定是存在的,不知道韓國法律對誣陷罪,而且是誣陷前總統罪的處罰是怎麼樣,估計不會很輕。


談笑觀察室


這種問題屬於沒事找事的問題,朴槿惠的案子還在那裡像豆腐掉進了灰堆裡,讓文在寅苦惱萬分騎虎難下,630天的拘留一再延期,苦於找不著證據無法送到三審大法官那裡去,後邊的李明搏案還在那排隊等著呢,按照文在寅先前的意思,朴槿惠案,李明搏案辦下地後他還要辦盧武弦案,給恩師盧武弦洗白,兩個前總統一鍋燴了,以解自己的心頭之恨,給盧武弦報仇,哪曉得第一個報復的目標就咬在鐵核桃上,以朴槿惠的堅強根本耐合不了她,就這樣拖著李明搏的案子更是辦不下去,以李明搏的老奸巨滑,背後還有韓國最大財團三星集團的支持,辦來辦去搞不好還得把自己弄進去,文在寅的心情現在是五味雜陳,什麼茲味都有,民意支持度也為兩位前總統的蹲監受到了影響,韓國國民對文在寅的執政能力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只會一味報仇,對復活韓國經濟一竅不通,文在寅也在後悔了,看著街頭風起雲湧的挺樸運動,他恨的牙癢癢,懷裡像抱著兩個扎人的剌猾,虧吃大發了!



楊建曦


一句話回答:都不會!李明博不會死在拘留所、文在寅也不會承擔後果。現年78歲的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自被捕之日起,身體健康狀況的確非常不樂觀,且每況愈下,李明博的支持者多次表示其有猝死的風險,但卻也是其轉機所在。因而,要回答題主的這個問題,小編認為可以拆分為兩部分:

其一,李明博會死在拘留所嗎?

答案是不會!因為首爾高等法院3月6日已正式批准李明博提出的保釋申請,他將於6日下午(即被捕349天)後獲釋回家。這是韓國前總統首獲保釋,同樣還在首爾拘留所的朴槿惠就沒有這麼好命。

李明博獲保釋回家,是因為答應了法院方面的五項要求:

  • 繳納10億韓元(約合600萬元人民幣)的保釋金;

  • 僅限在其一處私宅內活動,且不得關窗簾,接受外界監督;

  • 限制就醫等一切外出;

  • 除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律師外不得與任何人接觸;

  • 每週向法庭報告一次活動明細;


雖然保釋條件苛刻,活動力也受限制,但他畢竟可以回到自己的家中,與家人在一起,這也就意味著兩個信息:

  • 第一,78歲高齡的李明博健康狀況已非常差,他患有睡眠呼吸暫停症,據稱隨時可能猝死;
  • 第二,即便李明博健康情況突然惡化,那他也只會死在家中,而不是拘留所內。

其二,文在寅需要承擔什麼後果?

答案是文在寅現在以及以後都無需承擔什麼後果 ,這是因為韓國是個法治社會,不論是一年多前逮捕李明博,還是眼下仍在進行的審判工作,都是韓國的司法機關,而不是文在寅。

這一點不論是律師出身的文在寅還是韓國普通民眾心裡還是分得清的,況且李明博眼下也不可能死在拘留所內了。

如果一定要說文在寅要承擔什麼後果 ,那更多的可能是人道主義或是道義上的責任。這是因為兩個原因:

第一,韓國也是一個典型的東方人情社會。如果李明博果真在審判階段就死在拘留所內,未來韓國民眾尤其是李明博的支持者還是很有可能會指責、埋怨文在寅沒有人情味、不給前領導人情面、冷酷無情等,這對於文在寅追求的“親民、愛民人設”還是有損的。

第二,如果真讓李明博死在拘留所內而不管的話,那麼文在寅可能會招致韓國保守派陣營人士的不滿,這無疑將會加劇其代表的“開明改革派”與“保守派”的矛盾,那麼,未來幾年內其執政也將遭掣肘。

或許正是鑑於這些方面的考慮,首爾高等法院3月6日才正式批准了李明博提出的保釋申請。這在韓國可是頭一遭。接下來,同屬保守派陣營的朴槿惠會不會也有樣學樣、像李明博一樣申請保釋,大夥就拭目以待吧。


陳一諾



第一,李明博死在拘留所的可能性不大。雖然李明博身體不好,但還沒有到申請保外就醫的時候,李明博方面目前沒有申請保外就醫,僅僅提出能夠不出庭的庭審希望不出庭,但沒有得到法院的批准,李明博還得每次庭審親自出庭。


第二,即使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應該是拘留所和韓國司法部門的責任,與文在寅關係不大。拘留所和韓國司法部門承擔李明博在拘留所的管理和醫療責任,如果李明博出現過激行為,或者在拘留所自殺,或者因為身體原因治療不及時,導致李明博死在拘留所,拘留所方面甚至韓國司法部門難辭其咎。


第三,雖然與文在寅關係不大,但外界尤其是李明博的親屬和支持者,一定會將矛頭指向文在寅。一者,李明博堅持認為,自己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是遭到文在寅的政治迫害,是文在寅為跳崖自殺的韓國前總統盧武鉉報仇。二者,文在寅和韓國檢方、法院是“一夥”的,這從李明博和朴槿惠的首次受審日期均定在盧武鉉的忌日(5月23日)可見端倪,也許文在寅不承認,但文在寅應該知道“瓜田李下”的道理。


毛開雲


一是韓國的政體基本上是歐美體制,即三權分離,立法、司法和行政(即政府)各自獨立,從盧泰愚政府開始,韓國的民主法治建設基本上步入正常發展的軌道。也就是說,韓國總統管不了立法和司法,而且還受立法和司法的制約。退一步說,即使韓國總統對司法有影響力,也是極為有限的。還記得朴槿惠是怎麼下臺的嗎?崔順實幹政的"閨蜜門"爆發時,朴槿惠是在任總統,韓國民眾舉行大規模抗議集會,朴槿惠束手無策,她既不能動用軍隊也不能動用警察抓人,這說明韓國總統的權力是有限的,是有邊界的,結果朴槿惠被彈劾下臺。也就是說,文在寅作為在任總統直接干預李明博案的可能性很小,因為文在寅在法理上沒有這種權力。

二是假如李明博死在拘留所,負直接責任的應該是拘留所負責人,以及有關司法機關,而不是文在寅,因為他們負有直接的看管李明博和給李明博醫療的責任。韓國檢察機關負責對李明博案的調查取證,文在寅不會干預檢察機關的工作,韓國的檢察機關根本就不歸總統管轄。

三是假如李明博真的死在拘留所,那麼,韓國的保守派勢力(李明博屬保守派政黨)和李明博的支持者很可能將矛頭指向文在寅,也可能會提出抗議,但掀不起大的風浪,因為他們找不到文在寅為此負責的法理依據。最終還是會風平浪靜。

四是韓國的媒體如報紙、電視臺等是自由的,朴槿惠"閨蜜門"案的線索就是韓國一家電視臺爆料的,韓國媒體具有很強的輿論監督能力。韓國民眾的法制意識和主人翁意識都很強,韓國民眾自由集會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韓國司法機關為所欲為受到很大的制約,韓國司法機關利用司法權來尋租謀私利的空間很有限。當然,對李明博案也就不會亂來。


寰球東隅


其實我們可以細數一下韓國曆屆總統的下場,基本沒有一個山善終的,大家可以看一下下面圖片。文在寅自己沒有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情嗎?我覺得在後續一定還會有更精彩的故事。

李明博現在的身體狀況確實和很差,他如今已經77歲了,背判了20年,所以不出意外的話他也會死在獄中,除非他能夠活到上百歲。

那麼文在寅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從法律角度來說,文在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因為李明博的犯罪已經成為事實,這是證據確鑿的事情。



然而從道德的角度來看的話,文在寅的行為確實不值得提倡,我覺得有點公報私仇的感覺。大家都說,人在越是年老的時候都會變得越來越善良,我覺得出於人道主義關懷的話,文在寅真的需要對這個77歲的老人手下留情,畢竟是人都會老,文在寅的未來也許也是階下囚。

在其位謀其職,但是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不能利用自己的權利去滿足自己的私心。人文關懷,我覺得這也是很重要的!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盧武鉉跳崖自殺,李明博沒有承擔什麼後果;如果李明博死在拘留所裡,文在寅也不會承擔什麼後果,因為李明博和文在寅都是當時和現任的總統。在韓國現任的總統不會對任何案件承擔責任,不過卸任後,李明博的結果就是文在寅的結果。
盧武鉉案沒有證據,李明博案和朴槿惠案也沒有證據。韓國檢方辦案好像不看證據,只憑推斷。總統身邊的人有經濟問題,總統一定有經濟問題,你不承認就強行認定。這一派的人下臺,另一派的人上臺,首先拿卸任總統“開刀”。這是韓國的“傳統”。

李明博6日出庭時陳述說:“對我的大部分起訴都與錢有關,我無法容忍自已掉入這種陳詞濫調的陷阱。我現在所有的財產就是一套房子,檢方所說的嫌疑,我一概不知。我最討厭的就是瀆職腐敗和官商勾結,給我冠上這樣的罪名,太恥辱了。”盧武鉉當時也是這麼認為的,還是無路跳崖。當時李明博沒有惻忍之心,文在寅現在仍不會被其所動。怪就怪在朴槿惠交友不慎,被文在寅有機可乘當上總統,怪就怪在李明博拿掉盧武鉉,卻不把“影子”一起拿掉,李明博只能怪自已,還有朴槿惠。


盧武鉉跳崖死,李明博有病死,大同小異都是個死。盧武鉉的死,李明博“揚眉吐氣”了;李明博的死,文在寅“報仇雪恨”了。李明博留下了“禍根”,文在寅把李明博的親信都抓起來,但都沒死,還有“翻身”的機會。韓國總統是“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溼鞋的?”,李明博的親信也一定會在李明博死的忌日那天去第一次庭審文在寅。

說是不影響,其實也影響。文在寅整天搞什麼“清算積弊”,而忽視了經濟和民生。7日文在寅施政支持率首次下降至49%,朴槿惠執政兩年半的時候支持率才49%,文在寅僅僅一年半。照此下去朴槿惠的結局或許就是文在寅的結局。如果李明博真的死在拘留所,那麼對於文在寅下臺後的影響可就大了,迫害李明博致死的罪名就會扣在文在寅的腦袋上。
朴槿惠“隕落”於“親信干政門”,“網紅門”雖然被文在寅強行壓制,那是因為反對派當中沒有像文在寅這樣的強勁對手,不過3年多的時間一晃即逝,文在寅下臺以後呢?韓國對付卸任總統的手段可是“花樣百出”的。盧武鉉和李明博也許就成為一面鏡子。


適情雅趣


李明博出生於1941年,今年他已經是77歲高齡,比1952年出生的朴槿惠大了整整11歲,所以即便李明博最終的量刑比朴槿惠少十多年,但他的監獄時間顯然是一點也不比朴槿惠熬起來容易,我們更不能排除李明博會在拘留所或者監獄去世的可能性。當然,就算李明博最終在拘留所去世,文在寅對此也根本不會上心,因為李明博在監獄中去世並不會給他帶來任何麻煩。
(李明博被捕)


作為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如今論為階下囚也是讓人唏噓不已,如果李明博是在家裡和朋友一起頤養天年,那他或許還可以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心理上的巨大壓力總是會加速一個人身體狀況的迅速惡化,如今的李明博估計也是整天以淚洗面,所以他到底能不能堅持到自己被釋放出獄的那一天,這可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今年10月5號,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明博貪汙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李明博因罪被判處15年監禁,隨後李明博因不滿法院判決而對案件提起上訴。李明博今年3月在被韓國法院批准逮捕之後曾給家人和朋友留下信件表示:自己內心已經經歷了很大的痛苦,我不能責怪任何人,一切都是自己的錯。雖然李明博因為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滿而提起上訴,但他大概也只是希望減少自己的量刑,想要徹底洗清罪名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
(文在寅給李明博鞠躬)


李明博想要通過二審減少自己的量刑,然而韓國檢方現在卻是在想方設法挖出李明博的新罪名,按照韓國檢方的想法,李明博應該是要被判處20年監禁的。15年的監禁對於已經77歲高齡的李明博來說已經算是很漫長的了,要是他真的被判20年監禁,那李明博基本也就別想再活著走出監獄了。

韓國現任總統文在寅對於李明博的恨固然是無可懷疑的,畢竟文在寅的好友盧武鉉當年就是因為李明博的反腐敗調查而逼得跳崖身亡,現在文在寅有機會之後給李明博一點顏色瞧瞧這也是完全說得過去的事情。不過李姓先生始終還是認為,我們並不能因為文在寅和李明博之間存在過節就認為李明博的鋃鐺入獄是文在寅政治迫害的結果。李明博必然還是自己有錯在先,要不然韓國檢方也拿他沒有太多的辦法。
(盧武鉉和文在寅)


文在寅作為韓國總統只是有權讓檢方對李明博進行調查,李明博被逮捕入獄之後,相關案件跟文在寅就沒有太大的關係。關押李明博的是韓國警方,而審判李明博的是韓國法院,文在寅平時只是正常行使自己的行政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李明博最終真的在監獄中去世,這跟文在寅也並沒有太大的關係,文在寅自然也不用為此承擔任何的責任。雖然文在寅現在不用擔心自己因為李明博的事情而承擔什麼後果,但就是不知道將來文在寅下臺之後能不能得到善終。


李姓先生


回答這個問題,必須知道韓國的政治運作體制。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夠探討具體的問題。

眾所周知,韓國屬於政黨政治,適應了三權分立政策。也就是行政、司法,立法三權獨立。他們互相配合,同時又互相制約。換句話說,韓國行政系統不能干涉司法和立法。司法就是檢查和審判;立法就是國會的立法權,國會的立法,總統必須履行。所以司法和立法又極大限制制約了總統的權力。從朴槿惠被彈劾下臺來說,作為再任的總統對於來自於司法和司法系統的責難也是無能為力的。文在寅總統目前對於李明博總統來說,也是不能干涉司法。畢竟法院的審判、檢察院的公訴都是總統無權也沒有能力干預的。



鑑於這樣的情況,我們就可以回答以下問題。

第一,文在寅總統不可能對李明博案件起到特別大的作用。

三權分立導致了文在寅總統不能對司法系統的具體操作指手畫腳。只能避免嫌疑,最大限度的洗清自己與案件的關係。

第二,即便李明博總統也不可能死在獄中。

因為李明博歲數大,身體不好。但是目前李明博方面還沒有提出獄外治病的請求,只是提出不出庭的請求。說明李明博的病,不可能病死獄中。

第三,即便李明博死在獄中,也與文在寅總統無關,直接責任人當然是法院(或者檢方,不過檢方已經起訴,看管還是拘留所的責任)。

因為韓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責任隊長,在哪裡出問題,哪裡必須承擔責任。

第四,如果李明博死在獄中,韓國的反對黨一定會大造輿論,把文在寅總統推到風頭浪尖,因為畢竟是”“莫須有”說不清楚的。韓國支持李明博的民眾不會放過文在寅,韓國偏向李明博的媒體也會掀起輿論的風浪,讓韓國政壇動盪。

第五,文在寅總統可以利用他手中的權力,在韓國高舉反腐倡廉的大旗,繼續揭發揭露李明博,為本屆政府洗清自身,把自己的腳踏上李明博的身體,讓李明博萬世不得翻身。畢竟對李明博的政治消耗,也是積累文在寅政治資本的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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