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火車換鋪被拒的易律師在微博中說要找到調侃他的某網友,該網友要承擔什麼責任?

初笑陽


沒什麼責任,這句話也嚴重不到構成侮辱,誹謗罪。民事上,也其實不會有什麼賠償,精神損失費那是不可能被支持的。

而且知道要找到這個人多麻煩嗎?雖然微博是實名制的,但是微博其實很難調取資料給你的,除非對方是刑事犯罪這樣,法院強制調取,當然除非對方本身就自己暴露了自己很多資料,或者是個名人。

這種破事,警方平時都懶得出警調解,所以該律師行為更多是殺雞儆猴,虛張聲勢。

我是真沒想到這個破事情還有後續,自己不提前訂好票,然後對方不願意還位置,明知道自己算是有粉絲的大v,還非要來發微博矯情一下。

這不就是,你和他說道德,他給你說法律,你給他說法律,他給你談人情嗎?

如果心疼你的家人,那就買機票,早點買座位,甚至高價買別人的下鋪,你看你不斷加價,好比多給五百,一千的,會不會有人讓你呢,會的。

就別想著,我又不多花錢,我還要用道德綁架別人,這叫做耍流氓。

正常邏輯是,別人願意讓,你就應該謝謝主動問需要給對方多少錢,這時候對方要多少都沒問題,你接受你就坐,不接受就算了。

別人不願意讓你,理所當然,這也沒什麼道德瑕疵,他就是個普通人而已。

這樣的行為不是捱罵很正常嗎,雖然我認為禍不及妻兒,的確辱罵別人家人非常過分,在這裡希望大家不要攻擊別人家人。

你都認為對方垃圾,那作為家人和垃圾生活還不夠慘嗎?就別雪上加霜了

最後想說,很多人啊,總是會產生一種莫有的優越感,覺得自己高高在上,與眾不同,能夠指點江山,覺得這個沒道德,那個說話髒。

但是他人眼中的你何嘗不是一個傻瓜呢?

並不是所有的行為,都屬於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上,更多時候如果大家都認為你有問題,你的確就應該真反思你自己。


廖彩琳律師


易律師,你好。

看了你的寫的所謂的“道歉信”不得不說兩句,在旅途上碰到了意外的難題可以理解,也很值得幫助,但有些事並不是意外,而是自己製造了困難卻一定要別人來幫助,別人沒幫忙還要指責別人沒有人性,這種就是道德綁架。

你知道自己買的是上鋪票,但是毅然的上了火車,難道就是衝著換位置去的嗎?

大家都是花錢買的座位,換於不換是每個人的權利,換了應該感謝別人,不換也是理所應當,但是你卻想把事情弄大,還故意指著兩位當事人,放出他們的照片,我覺得幸好你在國內,要是在國外,他們真的可以告死你!

作為父親,你理因照顧好你的孩子,想找人換個位置也情有可原,但是不能因為別人不換而道德綁架別人。你也說了車票難買,並且火車的上下鋪是有差價的,別人好不容易買到的票憑什麼就一定要換乃?

在你的道歉信裡只看到了你把自己定位於熱心幫助別人的制高點,和感謝兩位女孩,但是對於被你指責的兩位男孩,你並沒有表現出應有的歉意。這哪是道歉信?明顯還是再為自己開脫而繼續責問兩位男孩。

最後我還想說,律師也算是一個比較好的職業,但是律師的道德就一定高嗎?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殺人犯就不會有辯護律師了。當然除了那些官方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除外!所以在律師的工作上只有職業道德,並不一定存在人性的道德,你說是不是,易大律師?




趣車報告


這個事情其實看大多數的網友評論就知道這種觀點其實已經不符合大眾普遍的道德觀了,不要說我們中國人怎麼了,任何一個國家和社會文明,都是大多數的民眾都是遵從道德規範嚴守社會秩序的,同時我們也遵從內心的本善願意在我們力所能及心之所願的情況下釋放我們發自內心的善良,我們現在的中國是這樣,我們身邊大多數的國人也是這樣。我們尊重自己,也善待他人,我們不需要被所謂的道德衛士來告訴我們應該如何善良,我們做我們該做的正常人,並不需要被偽君子來教育如何做一個配合別人完全利他主義的爛好人。可能現在有很多的負面情緒或信息被爆炸式的推送到我們每一個普通人的面前,我們會懷疑會憂心會難過,會質疑我們所在的這個生存環境是否健康和良善,其實這正是說明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向善向上的願望,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生存的空間裡都維持本真,認真生活,不管看到什麼聽到什麼,我們老百姓的生活都是在向好的,比從前安逸和富足的,我們管好自己就好,至於別人的道德標準即使高懸,即使有話語權也不過是自說自話自討沒趣罷了,文明的發展也在於給任何觀點存在的空間,讓他們說說又何妨,你一笑置之就是了,如果爭口舌之快非要弄個對錯就落了下乘了,你們說呢……


木木185220150


中國有句話叫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而在這位律師身上體現的是淋漓盡致!

分析一下這個律師與網友的思維:

律師認為,自己帶有小孩坐火車不方便,自己處於弱者地位,別人應該去幫助他,不然就是素質不行!

網友認為,自己沒有老婆不方便,自己處於弱者地位,律師應該去幫助他,不然就是素質不行!

網友採取的與律師完全一樣的邏輯!如果說律師覺得自己受辱,那麼有沒有想過那兩個不願意讓座的是否也被你羞辱了?完全是不同的道德標準對待自己與他人!

我不懂法,我不知道這位律師告網友什麼罪名!但我覺得這位網友的行為就好像在公共場所在這位律師面前說,把你老婆借我睡兩天,僅僅是說說而已!請問這犯了那條法?最對就是嘴賤被道德譴責!

但這個律師就不同了,它直接告狀告到網友的學校,這人是個流氓!這是典型的誹謗!做律師的應該懂得,你說別人是流氓,你的有憑有據!難道就憑這位網友說了一句把你老婆借我睡兩天就能證明他是流氓?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我建議這位網友再補充一句!你的老婆,你的家產都是我的!然後就可以去告這律師要求歸還!

因此我覺得,就性質而言,這位律師的性質比網友更惡劣一些!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這個事件中冤的是那兩個沒有換鋪的人!他們買票做個火車,坐自己的位置,招誰惹誰了?完全無過錯,卻被一個有兩百萬粉絲的知名律師譴責,這心靈是受到嚴重的傷害,是不是應該去起訴這個律師,要求賠償?也希望有律師能站出來給這兩個人提供法律援助!

從整個事件來看,這個自己都缺乏正確的三觀,居然還成了知名律師,法律工作者!建議相關本門嚴查一下!



狼哥分享站


【這位律師一定是冒牌的】

因為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現出幼稚和不專業,而專業,是對律師和醫生的基本要求。

第一個不專業,就是安排帶孩子出行,沒有預估、沒有計劃,想當然。最後寄希望於別人的“良心”而不是常理,這壓根兒不是合格的律師所為;

第二個不專業,換鋪。律師起碼應該知道,情是情,理是理、法是法,指望換鋪是“偷雞”心態,能佔便宜就佔,不能佔就算。別人不願意換,合理又合法,你還拿良心出來說事,難道你在法庭上從來不講法理而講情面?嚴重懷疑!

第三個不專業,要找這位網友理論,就輸得更慘了!這位律師不僅在法理上不專業,連基本的文理都不通。這位網友只是用基本法律常識打了一個比方,希望用淺顯易懂的比喻來開導這位“不開竅”的律師,即便如此,律師還是不開竅,更像一個文盲加流氓地不分青紅皂白跳起來,徹底斯文掃地。


中醫自然療法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640, "thumb_url": "c3d30004d69440a0373e\

嘴炮說事


之前和朋友談到文章被抄襲,有律師朋友稱,他的文章一般都不怕被抄襲,因為他是實名認證的律師,一般人還真不敢隨便亂抄。

說這個沒有其他意思,只是想證明一般律師這兩個字對待那些宵小文賊還是有威力的。

不過,如果把其濫用在其他地方就顯得不妥當了。

這位易律師就是用錯地方了。

先簡要回顧下當時的事情,這是易大律師自己說的,大家可以看出個事情大概。



易律師之前講的都是在鋪陳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多麼不容易,以及想換位被兩位男生拒絕,言語中透露出弱勢的不甘與委屈。尤其最後那一段明顯是在譴責那兩位不肯調換鋪位的男生。這確實有道德綁架的意味,憑什麼你自己的問題要別人來買單?

於是,才有了下面這些網友的留言。

確實啊,為什麼明知道帶孩子出行會遇到問題,卻不提前安排?具體辦法太多了,無論是坐飛機還是僱司機,可是你易律師憑什麼要把自己的問題甩給別人呢?難道別人出錢買下鋪就應該給你們提供方便嗎?

現在易律師又要追究調侃他的網友的責任,“該承擔什麼責任,老老實實地接著”這句話出自大V律師之口,不知道那位網友怕不怕。

我是有點兒怕了,先撤。


夜雨如書


身為律師,邏輯思維應該長於常人才是。

明明是你自己心懷狹私,以非正當的理論,道德綁架火車上那兩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男大學生,才招來有正義感的網友們的一片譴責聲!

就是那個網友語言粗俗了些,他也是在以你的邏輯來駁斥你站不住腳的歪論。

怎麼,傷自尊了?你又何嘗不是自取其辱?

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沒有達到目的,在網上振振有詞地批判人家那兩個年輕人,想博得網友的共鳴以洩私憤的時候,就沒想想普天下明事理有正義古道熱腸的網友們的感受?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靜坐常思自己過,才能成熟。

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才能得到社會的尊重。


愛化繞指柔


大實話:這就是律師嚇唬人的套路而已,什麼責任也不用承擔。

可能我們早就習慣對“律師”這個群體抱有一份敬畏,總感覺他們就是隻要抓住一件小事,然後就能用法律手段制裁對方。其實,有時候也真的是我們自己多慮了。

因為這件事本身也沒有多大事,就是易某自己帶著孩子想跟人家換下鋪,被對方拒絕了,然後就網絡發文吐槽了一下。

但是,很明顯,易某的字裡行間確實透露著對兩個不給他換座男生的不滿意。說現實一點,如果要是他沒有別的想法,為什麼話題是“女生比男生更善良”,顯然就是在表達自己的不滿嘛。

然後,因為有一個網友看不慣易某的言行,就在評論區吐槽了一下。

在看到網友的吐槽之後,易某不滿意了,在網上聲稱要找這個網友的麻煩,要讓他承擔責任,看來,易某真的是嚇唬人嚇唬慣了。

我們可以看到,這位網友說的話字面上的意思就是中性意思,真的談不上誹謗。因為這只是一個讓易律師在“道德”和“媳婦兒”之間的選擇,說真的,我感覺這個類比還挺恰當的。

因為,就那兩個不給他讓座的男生來說,下鋪本來就是人家的,人家不讓並沒有什麼問題,你憑什麼說人家。只是易某出於職業習慣問題,說話做事比較謹慎,明說自己的不滿而已。

但是,這位網友的言論也可以從多個方面解讀,因為我們可以看到,這位網友說的就是“把你老婆借我用兩天”,從法律上來說,“人”是不能用來借的,所以,這個事就不構成法律事實。然後,從這句話的意思來說,人家也沒說要借媳婦兒做什麼,只是易某自己往陰暗面想了而已。

就像易某在自己的文中說的那樣,“你們做的並沒有錯,只是有朝一日,你們也會為人父,希望你們不要遇到當年的自己。”

從字面上來說,易某也並沒有說這兩個男生任何壞話,我們還能解讀為易某是祝願這兩個男生以後遇到此類情況時可以有人給他們讓座,只是我們想的太陰暗了。

所以說,這種事就是看我們如何解讀,至於易某說的要讓對方承擔責任之類的話,純屬就是嚇唬人。

說現實一點,如果真的有網友給他提供的這個評論者的私人信息,這就是侵犯和洩露他人隱私了,如果較起真兒來,這可是真的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事了。想要對方信息,想要告人家,自己去找,別把無辜的人拉下水。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找到又能怎麼樣,這位律師也太高看自己了。

自己在微博上說三道四,發洩著情緒的不滿,以為自己掌握的就是真理,自己的說法就一定正確。

沒想到眾多網友和你看法不一樣,調侃你。怎麼了?你指責別人就可以,別人就不能指責你嘛?典型的嚴於律人,寬於律己。

還要讓承擔責任,承擔什麼,怎麼承擔。社會這麼大,真別把自己當回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