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7天轉賬借出8萬元!益陽女子網戀6年,不知“機場男神”真實身份

相識6年,自己愛慕的男網友第一次開口借錢,怎麼辦?

今年33歲的益陽市桃江縣女子張妮娜(化名)選擇了信任——短短7天,她給對方轉賬28次,共借出8萬餘元;但也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裡,認清了對方騙錢賴賬的企圖。更讓人氣憤的是,在一起6年,她都不知“在長沙黃花機場”工作過的準“男友”竟是一名離異且已經再婚的普通工人!

這是一起怎樣的網戀騙局?今日女報/鳳網記者來到桃江縣人民法院,揭開故事的真相……

7天轉賬借出8萬元!益陽女子網戀6年,不知“機場男神”真實身份

QQ結緣,離異女子單戀“機場男神”

自打與“男友”撕破臉皮討回借款後,張妮娜便在微信和QQ的資料中寫下這樣一段話——“再見,不會再見;即使再見,也已陌生,心已坦然。”

儘管事情已經過去2個月,但張妮娜始終想用自己的遭遇提醒自己和更多女性:“不要輕易相信網絡情誼,好好保護自己!”

今年33歲的張妮娜是益陽市桃江縣人。2013年6月,剛剛離異的她在情緒最低迷的時期,通過QQ聊天群,認識了同在桃江縣工作的網友吳寧(化名)。

最初,張妮娜只是把吳寧當作發洩情緒的網友,但聊天的次數多了,日久生情,慢慢也就發現了吳寧幽默、溫柔的個性。

2014年2月4日的除夕夜,兩人有了第一次視頻聊天。

“視頻中的他,雖然皮膚有點黑,但五官很端正,眼睛大大的,眉毛很濃,普通話也挺標準。”張妮娜回憶,有了這一次“見面”,兩人似乎都放下了戒備,也拉近了距離,開始聊起各自的私生活。吳寧告訴張妮娜,自己曾在長沙黃花機場工作,和妻子離婚後,為了照顧兩個女兒,不得不辭職回老家。

為了驗證自己“在機場工作”的說法,吳寧在與張妮娜的一次視頻聊天中,還特意穿上了機場制服。

或許被吳寧風流倜儻的形象所吸引,“見面”後的張妮娜開始希望與這位男網友結成“半路夫妻”。之後的交往,也順理成章的密切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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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6年未見面,她7天轉賬8萬表信任

比朋友多一點,比戀人少一些——這樣曖昧的關係,一直持續了6年。

2018年5月7日,這一天,張妮娜記憶猶新。

“網聊了6年,他第一次開口向我借錢。”張妮娜說,吳寧告訴她,女兒上學要花一大筆錢,自己資金週轉困難,想借點錢過度一下。

儘管未曾見面,但為了表示對吳寧的信任,張妮娜決定給心儀的他“留一個大方的好印象”——在7天時間內,張妮娜通過銀行轉帳28次,一共為吳寧匯去8萬餘元。

而這樣的“大方”也得到了回應。10天后,張妮娜在與吳寧的視頻聊天中,第一次見到了他的女兒,“孩子很有禮貌,還向我問好!”

不僅如此,吳寧拋出的“橄欖枝”也讓張妮娜有些不知所措。“他一直問我找到男朋友了沒?喜歡什麼樣的男人?甚至問我對他印象怎麼樣……”張妮娜說,自己當時已經深深感覺到吳寧的“追求”意向,但出於矜持,她沒敢更主動一些。

可就當張妮娜以為“情有所屬”時,一場“還錢風波”卻讓她徹底醒悟了!

今年6月,家人為張妮娜買的新房裝修,他們與一家裝修公司談妥,便需要繳納一筆首付款。

“最初我沒想逼他還錢,向朋友東拼西借了錢,最後還是差了兩萬元。”張妮娜說,想著2萬元不算多,便向吳寧開口提了還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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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一提到還錢,一向體貼的吳寧竟像“變了個人”。

“第一次要他還錢時,他就否認欠錢,因為我給他匯款前沒有要求他寫下任何借條。”張妮娜說,以為對方忘記了,自己還特意將借錢的微信聊天記錄發給對方。

“當看到我轉賬給他的微信截圖後,他又像突然恢復記憶一樣,說‘對對對,想起來了,是有借錢這回事’。”不過,提及還款時間,“他又打起了馬虎眼。只說‘儘快還’”。

眼看自己裝修的首付款繳付期限將至,而吳寧依然無意還錢,焦急不已的張妮娜多次給對方打電話、發短信,但均沒有收到回應。甚至在6月14日這天,張妮娜驚奇地發現,吳寧將她的微信和QQ好友拉黑了,電話也被呼叫轉移。

無奈下,張妮娜只得持當初匯款的憑證向桃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吳寧償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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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烏龍,“男神”竟早已“二婚”

8月1日,桃江縣人民法院在庭審中,考慮到原告張妮娜與被告吳寧雖是網友,但因雙方熟識,具有調解基礎,於是組織雙方進行了一次調解,最終促成雙方自願達成協議:“由被告吳寧償還原告張妮娜借款70000元,其餘10000餘元因吳寧無償還能力,原告張妮娜自願予以放棄。”

“我們發現吳寧在機場工作的說法是假的,機場制服是通過網購買來的。不過,其的確已離婚並供其兩女兒上學,但已再婚的事實並未告知張妮娜。”9月13日,桃江縣人民法院一名李姓工作人員告訴今日女報/鳳網記者,法院在接到張妮娜的訴訟請求後,隨即通過公安機關,憑藉匯款憑證中顯示的吳寧銀行賬戶,查到其身份信息。

“就該案來說,借款應有書面借條,除註明借款外,還必須註明借款日期、還款期限、借款用途,若為有償借款須約定利息等。”法官李興源提醒,我國法律雖然規定了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爭議,建議當事人最好能夠通過書面形式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且書面形式的內容要具體明確,儘量不留漏洞。

文、圖: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陳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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