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7 「基層動態」嶺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公益保護,亮劍“小飯桌”

校園食品安全問題,歷來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為了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公益保護職能,規範學校周邊“小飯桌”經營活動,近日,嶺東區人民檢察院向雙鴨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嶺東分局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

嶺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調查查明:嶺東區轄區內的雙鴨山市中山小學附近有兩家輔導站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便在中午給學生訂餐,第二中學門前有一戶住戶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給學生訂做盒飯,在該中學門前一戶小商店沒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便開業經營。

「基層動態」嶺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公益保護,亮劍“小飯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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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嶺東分局作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嶺東區轄區內的食品經營許可具有法定的監督管理職責,但該局未及時履行職責的行為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存在受到侵害的重大危險。經上級院批准,嶺東區人民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於2018年7月18向雙鴨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嶺東分局提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社會公共利益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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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附近流動餐車

「基層動態」嶺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公益保護,亮劍“小飯桌”

衛生安全存在隱患

接到檢察建議後,雙鴨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嶺東分局立即對嶺東區兩所學校校園周邊的經營網點進行了監督檢查,按著檢察建議的要求,為四家業戶辦理了食品經營許可證。該局表示,感謝嶺東區人民檢察院的司法監督,並表示以此為警鐘,作好食品經營者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工作,嚴格規範其經營行為,提高經營者依法經營和注重食品安全的意識,嚴厲打擊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全面保障就餐學生的飲食安全。

「基層動態」嶺東區人民檢察院積極開展公益保護,亮劍“小飯桌”

供稿:嶺東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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