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楊磊等3人被雙開

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楊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批准,晉城市紀委監委對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楊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贈送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受賄罪;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違法為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服刑人員辦理減刑事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犯徇私舞弊減刑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楊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楊磊簡歷

楊磊,男,漢族,1965年10月生,山西絳縣人,大學文化,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9年1月,任省監獄管理局勞資處助理調研員;2000年8月,任省監獄管理局勞資處副處長;2006年4月,任晉城監獄(晉城晉普山煤礦)黨委副書記、政委;2010年3月,任曲沃監獄(山西潤沃工貿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監獄長(執行董事);2016年6月,任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

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批准,臨汾市紀委監委對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接受服刑人員特定關係人的宴請並接受請託,錯誤適用法律規定,違規違法為服刑人員減刑,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犯徇私舞弊減刑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陳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陳偉簡歷

陳偉,男,漢族,1964年1月生,山西曲沃縣人,大學文化,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2年9月,任洪洞縣人民法院代院長;2003年11月,任洪洞縣人民法院院長;2010年1月,任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18年8月,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已撤銷其相關法律職務。

汾陽監獄副調研員武建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批准,朔州市紀委監委對汾陽監獄副調研員武建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武建東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兼職取酬;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違法為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服刑人員辦理減刑事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犯徇私舞弊減刑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武建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武建東簡歷

武建東,男,漢族,1965年10月生,山西中陽縣人,本科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4月,任汾陽監獄基建監區教導員;2000年12月,任汾陽監獄副監獄長;2008年11月,任汾陽監獄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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