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山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37件

山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37件

鲁网9月13日讯(记者 范金鑫)记者13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37件1581人,提起公诉160件902人。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介绍,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特别是中央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并开展工作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积极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贡献检察力量。省检察院组成9个督导组,分两批对18个市级检察院、31个基层检察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半年大督查必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摸排梳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向社会公布12309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听、登记、处理,确保不遗漏任何涉黑涉恶线索,已接听群众涉黑涉恶举报电话140余次。同时扎实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工作,深挖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线索。共梳理摸排案件10.7万余件,梳理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529件,移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60件。

建立线索处理机制。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的线索收集排查和审查力度,及时汇总分析移送,建立线索保密和分流机制,专人专办、迅速分流、跟踪督办。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37件1581人,提起公诉160件902人,在中央督导组的指导下,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快办案节奏,8月30日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4件369人,批准逮捕71件2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1件304人,提起公诉23件1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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