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司機出門拒付5元停車費,66歲門衛大爺爭執聲中倒地身亡……

近日,一則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一位門衛大爺倒在門衛室旁邊,120救護車來到現場對老人進行施救。有網友評論稱:“因為司機拒付5元停車費,老人在爭執過程中猝死。”

司機出門拒付5元停車費,66歲門衛大爺爭執聲中倒地身亡……

▲司機和老人在這裡發生爭執

司機拒付5元停車費

門衛大爺與其發生爭執

記者瞭解到,事情發生在成都下同仁路30號院小區門口,19日下午3時許,66歲的門衛李大爺在與人爭執中突然倒地,120救護車趕到現場後,李大爺已身亡……

8月22日上午,記者來到該小區,小區門口已經擺上了花圈、設置了靈堂。小區居民樊女士告訴記者,死者姓李,生前是小區的門衛,她聽附近鄰居說,19日下午,老人是在和拉傢俱的司機爭吵後倒地身亡的。

據事發時在小區門口賣糖油果子的自稱姓王的攤販回憶,“對方是兩個人,一個二十多歲一個四十多歲,好像是父子,我看到他們和門衛老人互相抓扯。”

王先生稱,當時傢俱車要開起走,門衛大爺不讓,要求司機支付5元的停車費,而司機不同意,於是老人就把車上綁傢俱的繩子拉下來,雙方開始搶繩子。在搶繩子的過程中,王先生聽到司機說自己衣服被扯壞了,要老人賠三百塊錢,期間雙方發生抓扯。

王先生回憶,在抓扯過程中,老人“好像要往椅子上坐”,但倒在了地上,後來就沒有再起來。他馬上撥打了120。

從王先生拍攝的一段長約15秒的視頻中,記者注意到,視頻中確實有兩人在和老人爭吵,但無法聽清具體爭吵的內容,可以看到老人突然倒地,但由於圍觀人群阻擋視線,無法辨認老人是否是被人推倒在地。

“早上進來的時候,我們和他說過,門衛大爺要收五塊錢,他還跟我們兇起來。”王先生回憶道。

小區門口賣冰粉的攤販也告訴記者,自己在早上司機進小區的時候說過要收錢。小區居民李阿姨告訴記者,對外來車輛收取5元的停車費是他們小區一直都有的“規定”,收來的錢歸李大爺個人所有。

司機出門拒付5元停車費,66歲門衛大爺爭執聲中倒地身亡……

▲老人平時就居住在門衛室中

司機目前已被刑拘

居民稱老人為人和善

小區管理方向記者表示,他們並沒有和李大爺簽訂過合同,小區要收取停車費,但李大爺沒有將這筆錢上交給他們,他們每個月要給老人工錢。

據小區居民李阿姨回憶,李大爺來小區守門已經9年,平常為人和善。“小區規定早上6點前出門要給門衛一塊錢讓他開門,我94歲的父親經常要很早出門,但李大爺說我父親年齡這麼大了,老人出門早很正常,不肯收他的錢。”

李大爺的前妻朱大娘則告訴記者,李大爺今年66歲,最近一年患有高血壓。“老人有點高血壓很正常。”她回憶,自己在當天下午4點左右就得知李大爺出事,“當時趕回來的時候人都走了,已經不在了”。

朱大娘告訴記者,女兒在瑞典生活,要本週五才趕回來,雖然兩人已經離婚,但是女兒是判給李大爺養,她看在女兒的份上每天都要過來“幫助”李大爺。“就過來幫他,他一個人24小時守門,工資只有那麼一點,是不行的。”

8月22日下午,警方相關人士向記者證實了此事,他表示,司機目前已經被刑事拘留,不過由於屍檢報告結果尚未出來,事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焦點1

爭執過程中猝死,誰來承擔責任

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肖波認為:

老人真正的死因需要屍檢,因為不能排除是老人自己疾病發作。但是如果看到老人身體狀態明顯不對勁了卻繼續進行言語的加害或者推搡,又或者在老人倒地以後沒有及時施救,那麼司機不僅存在過錯,而且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司機已經構成犯罪,那麼肯定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家屬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

不過,通常情況下,司機無法預見到和老人爭執會導致老人死亡,如果不存在言語加害等情形,雙方只是在據理爭執的話,司機未必存在過錯,但無論如何司機在道義上要承擔責任,畢竟有一定的誘因,而讓司機進小區的業主在道義上也要承擔責任,因為對車進來是否要交停車費,業主是心知肚明的。

此外,用人單位聘請60週歲以上的老人從事這類工作,本身也存在一定過錯,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焦點2

這種“停車費”,是否合法

四川明炬(龍泉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仁根表示:

小區收取停車費,並無法律依據,而且小區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即使收取所謂的管理費,也應該用於全體業主共享。當然,對於外來車輛,如果沒有合理理由,物業有權拒絕其進入。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舒勇攀認為:

這種停車費可能在行政程序上不一定合法,但是在樸素意義上是合法的,守門老人相當於公區的管理者,是得到授權的。

如果業主默認的話,老人看門每個月收入很低,收取停車費用補充自己收入不足,並無不當。老人收這筆停車費是否留給自己而不是上交到管理方,和司機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沒有關係。

焦點3

老人之死,是否屬於工傷

舒勇攀律師表示:

老人年滿60週歲,一般會被認定為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因此無法認定為工傷。如果老人已經在領取養老金的話,肯定就不是工傷,沒有領取養老金的話,是否是工傷有爭議,但是成都地區目前還是傾向於認定其為勞務關係,非工傷。

但即使老人不是工傷,如果遭到其他人侵權,用人單位還是要承擔補充責任,比如在認定司機要賠錢而司機賠不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也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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