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醫患矛盾大的原因是什麼?

馬爺孑


所有的公立醫院都不是公益性的,因為他要養活自己,還要發展,醫院逼著醫生開大處方。加上事業單位的屬性,運行成本很高。甚至一些地方還讓醫院給公務員發工資。這些成本誰承擔?公立醫院,人是計劃的,事情是市場的。在發達國家,住院花費多少和患者沒什麼關係,這就好比開車出了交通事故,過去是兩方打架,打贏了會佔便宜啊,現在為什麼不打了?保險公司賠錢啊。如果醫生只考慮看病,不考慮掙錢,是不是沒那麼多矛盾?一些國家,住院後會收到兩個賬單,一個是醫院的,一個是醫生的(當然都不是患者付費)。醫生是靠技術吃飯,而不是績效和回扣。作為第二大經濟體,該考慮免費醫療了。


中原醫生


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學校是教書育人的,這些地方出現了腐敗,人民的心態就產生了怨恨。發生醫患矛盾也就難免了。有關民生大事必須治根,那就是反腐,嚴懲腐敗分子


風爸4


腐敗不除,醫患關係永遠好不了。本來,醫生是白衣天使,是救死扶傷 救苦救難的活菩薩。而腐敗以後,卻成了冷血動物,吸血鬼,殺人魔。我自己大腿骨折住過院,才知底細。從醫生到護士,沒有不撈錢的。護士拿一支棉籤,蘸一點牙膏水,在口裡轉一圈,收5元。一個醫生查一次房,第二天費用單來了,一看,專家查房,40元。……不一而足。我看出了把戲,不要涮口了。我說實話,我對現在的醫院沒好感,不放心。也許,把好多好醫生冤枉了。


我發的名字不是中文嗎


醫患關係確實存在著很大的矛盾,比如說:就是這幾天我的岳父在西南醫院檢查了七天各個科室都檢查完了,最後拿了四佰元的藥,光檢查費都是六七仟元,落到一般的老百姓那裡拿得起這筆費用,我也只能免強承受,悲哀啊!


風雲39370


醫患矛盾在於:患者要健康和命,醫生醫院要錢和收入。

憑良心說醫生和醫院是有時是麻木不仁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不交錢,人家是不會救死扶傷的。

本人親生經歷,二十多年前為朋友被人捅了幾刀,拉到醫院求救。但醫生冷漠的先讓我交費,當時我鮮血直流事出突然也沒帶多少錢。只好哀求他先給我治療,後續我讓人把錢送來。醫生冷冷的說:你們這種人我見多了,治療完就跑了,我上那找你去。欠醫療費的人太多,沒法相信。

當時我就差跪下了,和朋友苦苦哀求下醫生才勉強同意說只要院長同意就可以。對象跑去求院長,我躺在床上血不停流。那時我很絕望,沒想到為了朋友拼死拼活,到頭來朋友跑了留下我在醫院受罪。

最終院長在我再三保證下才給我進行了手術,終於算把命留住。第二天對象就湊錢交了費用,但當第三護士又給我送來後續費用單時我己無力負擔了。

二十多年前四五幹元對於剛復員打工的我來說是鉅款,我只好忍著痛被扶著回到宿舍靜養。

從那時起我真正領略了人性的冷漠,笑自己為朋友犯傻。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但前提你必順交押金,才會給你治療。你的傷和命在錢面前無足輕重。

從此我不在交朋友,不會為別人流血了。


拳頭硬的人


說句良心話,患者求醫是用"求"字,敢得罪醫生和護士嗎?我在綿陽中心醫院住院時,剛可以吃流食了,醫生就說你明日出院了,回家養。他又說這裡不是養老院,我聽了又氣又羞……第二天不給藥了,我只好出院。

回家後舊病復發,在家堅持5天,體重減少8斤,只好又去掛急珍,三進中心醫院。又花了幾大千……

他們喜歡大病或重症病人,走攏就全面檢查……動大手術……送重症室……這是我幾次住院觀察到的。這是為什麼呢???

患者有錯,錯在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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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是人民醫院,我們這裡把人民去掉,改為XX醫院。院中相當一部分醫生護士是有醫德的,但也有個別的剦家是吸錢鬼,為了錢,不惜去動員B超科企圖改醫案,把小小毛病改為內科危重病,如果當時B超科不拒絕,後果會是怎樣?這是我20丨6年的親身經歷。醫院有這樣的剦家把持,能不發生醫患糾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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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的矛盾主要在於一個"錢"字。從前的醫院和醫生是以人為本,救死護傷,以患者生命為重。但現在不同,在醫院和醫生眼裡只有錢,患者進院哪怕你何種原因,儘管患者生命垂危,但你們的錢未到他們都可以見死不救。舉例說明,2016年,我兒媳在湖南長沙做事,兒媳婦誤服了藥,緊急送往長沙副二醫院搶救,當時兒媳婦已經是生命垂危,但醫院非得先交一萬元錢,由於事發突然,身上沒帶那麼多現金,而公司送錢人以在前往醫院的路上,但醫院由於錢沒交見死不救。至到一個小時後交錢了才開始搶救,在洗胄進行一半時,由於停電,而醫生就不負責任的就將洗胃停止了,結果在醫院一天一夜,化了四萬多錢,但由於一錯過了搶救,二由於醫生對患者生命的輕視,二十二歲的年輕兒媳婦留下一歲多的女兒就這樣在醫院晉通病床上永遠的離開了人世。但由於沒有占人,無處說理,只得忍受現實。這些年來,想起些事我無不悲傷,每當我看到我那可愛的㽒女,我就流淚傷心。這就是現代的醫院,這就是現代的醫生,這就是金錢社會帶來的悲哀,我想這樣大的國家裡何止我一家忍受這樣的痛苦?這就是現代的醫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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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晨,我腹痛乘車往社區醫院,醫生看後此區疼痛本院缺檢查手段,又打的到縣醫院,在縣醫院掛急診,排隊掛號,排隊看病,排隊付費,排隊化驗,排隊看化驗結果,再排隊看病開處方,再排隊配藥,排隊注射,到中午十一時才注射,緩解病痛,疹斷為低鉀血癥。一個急診要如此長的時間,一個普診,不知還要更多時間,好在現在多了許多智能付費機器,隨著現代化進程,醫療效率應該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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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矛盾的根源在哪裡?

最近一些年,醫患矛盾愈演愈烈。早在2012年5月4日,衛生部發布緊急通知,要求二級以上醫院設警務室,重點科室24小時監控。通知發出後,有的醫院醫護人員戴頭盔上班,保安人員穿防彈背心上崗。筆者認為,這不僅無益於醫改,反而會將醫患關係二元對立化。醫改,應該把消除醫患矛盾產生的根源作為目標。從媒體報道的不少案例來看,醫患糾紛大多數是因“醫藥不分”和“信息不對稱”引起的。

醫護人員被稱作是“白衣天使”,“救死扶傷”自古以來就被看做是最聖潔的職業。可這些年來,“一切向錢看”的價值觀充斥著社會各個角落,醫院也未能倖免,醫藥暴利、小病大治、過度醫療等不道德的醫療現象廣遭詬病。

2008年9月,我因腹瀉到醫院檢查,還沒等我把病情說完,醫生就開出了內鏡檢查申請單,並開了200來元的瀉藥。第三天,我按約定的時間到醫院做內鏡檢查,交了230元的檢查費,大約6分鐘檢查完了,內鏡檢查報告單上診斷為“乙狀結腸直腸炎”。大夫說需要治療3個月,藥有吃的,有灌的,有塞的。我告訴醫生說,只在國內停留一個星期。醫生便給我開了一個星期的藥,說如果見效,走的時候再把3個月的藥都開出來帶走。一個星期的藥花了800多元,吃完後病情並未見好轉,出國時也就沒有帶藥。到喀麥隆後,我在西北大區Widikum駐地附近發現有家醫院,在這家醫院檢查後,醫生給我開了兩種藥,說很便宜,不收藥費了。吃了一天,病情明顯好轉,吃完三天的劑量,腹瀉徹底好了,至今未復發。假如我在國內治療,需要3個月的療程,藥費一萬多元,還不見得能痊癒。

人都有利己心,僅靠道德力量很難阻止人對私利的追求。中國醫院既賣藥又開藥,多數醫生的收入和開出去的藥費與檢查費掛鉤(也就是拿一定比例的提成),醫生為醫院創收越多,拿到的提成就越多,為此,醫生給患者多開藥、開貴藥,讓患者進行很多不必要的檢查,動不動就住院,這對醫院和醫生來說,可謂是“雙贏”。

我去過歐洲、非洲不少國家,他們的醫院幾乎都採取“醫藥分開”,醫院只管診斷和對住院病人的治療,患者在門診看完病後拿著處方在大街上任何一家藥店買藥。這樣做,就是防止黑心醫生為從藥品上獲利而多開藥,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或給政府醫保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另外,從醫療信息角度來講,患者與醫生相比較,本就處於劣勢。什麼病,病的輕重,如何治療,治療效果,這些信息都是由醫生提供給患者的,患者到了醫院就由醫生“任意擺佈”了。遇到有良心的醫生,會如實告訴你這些信息,採取最有效的治療方法,而不是最貴的治療方法。我二嫂的哥哥是位返聘坐診的退休醫生,他說,有時患者根本就沒病,是心理作用認為自己有病,在退休老人中這樣的例子很多。退休了,沒什麼事情做,天天想著延年益壽,再加上電臺等媒體上無良醫生的講座忽悠,總感覺自己有病,便常往醫院跑。遇到這樣的“患者”,他就實施“安慰療法”,開點維生素、谷維素之類的藥物,“患者”認為看了專家門診,就得到了安慰,放下了心理負擔,“病”也就好了。

如果遇上無德醫生,沒病也說你有病,小病被放大,給患者造成心理恐懼。患者為了活命,才捨得大把大把地給醫院掏錢,做各項檢查,開上一堆藥。其實這就是一種詐騙,是醫療詐騙。

由於信息不對稱,患者很容易被一些醫生誤導,認為看病花錢越多,效果越好。其實不然,美國華盛頓中心醫院的一項研究表明,治療效果與醫療費用的高低沒多大關係。研究還表明,在醫生罷工期間,患者的死亡率反而明顯下降,下降幅度在18%-50%之間。

就拿癌症來說,現在的一些治療方法並沒有多大效果。美國聯邦醫保開支的40%花費在癌症藥物上,但半個世紀來,美國癌症患者死亡率一直是2‰。化療並非對所有癌症都有效,美國和澳大利亞針對癌症治療展開了一項全面調查分析,結果顯示,在所有癌症患者中,發病5年內的存活率約為63%,化療僅能提高2%的存活率,而化療對多發性骨髓瘤、軟組織肉瘤、皮膚黑素瘤、胰腺癌、子宮癌、前列腺癌、膀胱癌、腎癌等沒有任何效果。腫瘤醫生是收入最高的一類醫生,他們的過半收入都來自化療和銷售藥物的提成。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醫生明知醫治無效還勸說患者花費高昂的費用繼續治療,增加了患者的痛苦,最後落個人財兩空,這當然很容易激化死者家屬對醫院的不滿情緒。

從以上分析看,“醫藥不分”和“信息不對稱”是醫患矛盾的溫床,患者掏了很多冤枉錢,卻沒有被醫好,由此發生衝突。為此,醫療改革必須把“醫藥分開”和“信息對稱”列入改革目標。

“醫藥分開”很好實施,禁止醫院對門診患者賣藥(歐美國家的醫院門診只診斷不賣藥),患者憑醫生處方可在大街上的藥店買藥。在美國,“信息對稱”則靠衛生部門及時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傳媒發佈醫藥醫療信息,規定醫院在大廳和各科室醒目位置上公佈這些信息,讓患者有更多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避免被不良醫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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